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汇报材料例文

时间:2020-11-02 09:00:01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这些年来,上级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使广大干部职工团结一致、凝聚力量,以抓学习、求团结、树典型、思稳定、促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普及开展“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教育,重视民族团结工作,以民族团结教育月为中心,以教学工作为主线,贯彻落实到全年的安全生产,稳定发展中。为大家带来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汇报材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

  我代表***镇党委、政府对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来我镇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现将我镇民族团结工作作以下简要汇报,欢迎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镇位于***河与额尔齐斯河交汇处,面积8平方公里,辖6个社区、1个行政村、140个行政、企事业单位,总户数5591户,18537人,由哈、汉、回、蒙等21个民族组成,其中汉族11728人,少数民族6809人。

  多年来,我镇民族团结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以抓学习、求团结、树典型、结对子、思稳定、促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大力实施“得民心工程”,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一步巩固。

  一、依托旅游业,大力发展民族区域经济

  镇党委、政府始终把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进步,振兴民族经济作为稳定大局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借助旅游大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发具有浓郁民族风情的特色旅游业和旅游产品,引导少数民族同志参与到旅游业中,他们精美的手工作品、特色民族服饰等深受国内外游客的欢迎。目前,我镇参与旅游的少数民族同志近千人,并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如巴哈提古丽,专门从事民族特色服饰的生产,她的产品深收游客欢迎,每年收入达3万余元,同时带动了许多下岗人员参与到旅游中,她也连续几年被评为县级旅游先进个人。

  同时,我镇充分利用区位和生态资源优势,加强了以河滨游乐场和白桦林休闲园为经济支点的旅游开发与建设,每年接待游客30000余人次,解决了100余下岗失业人员的临时就业。旅游业的发展,带动了我镇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多次荣获自治区城市“天山杯”竞赛综合杯奖项,2014年被国家列入全国重点小城镇。在畜牧业发展中,我们坚持以科技为发展保障,以品种改良和产业结构调整为发展方向,使农牧业生产在发展数量和质量上较往年有所提高,目前我镇养殖大户10户,其中特色养殖大户5户。2014年,在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有力领导下,重点进行了城郊养殖再就业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养殖基地6000余平方米,开发草场xx亩,计划解决100余名的“4050”人员再就业问题。

  二、紧紧围绕“三贴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新进展

  我镇在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加大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硬件的投入,2014年,投入资金5万余元从乌市购置音响、社火道具等,为我镇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证。在建国55周年之际和今年五一前,分别举办了声势浩大的社区各族群众“庆国庆”社火游行活动。游行由威风锣鼓队、百人秧歌队、彩旗队、花环队、旱船表演、动物形体表演组成,共有60个单位近四千人参加了游行,充分展示出***县各族人民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对经济建设取得的辉煌成绩发自内心的欣喜愉悦之情和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通过开展学习型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城镇精神文明建设。举办形式多样的学习交流、文化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种节日、纪念日,开展学习交流,如2014年5月,镇政府举办了《宪法》、民族团结知识竞赛,提高了干部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六一”前夕,城镇幼儿园请来幼儿教育专家为城镇200余名幼儿家长讲授幼儿教育方面的知识,使家长通过学习,掌握怎样才能教育好孩子的有关知识;幸福东路社区开展了欢庆“六一”老少书画展,有180余幅作品参加了展览,极大地丰富了居民的文化生活;各社区相继成立了社区培训中心,并结合实际,每周安排四个小时时间组织居民学习法律、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培育了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民族团结教育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认真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达到以月促年的效果。及时成立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社区、村主任为成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工作责任制度,形成了责任明确化、工作具体化、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本稿件版权属于青年秘书网领导具体抓的良好格局,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

  1、利用板报、举行知识竞赛、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举办《宪法》、《民族团结知识读本》讲座等多种形式和方法,使民族团结教育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生活,在全镇范围内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进一步激发了***镇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以及《“xxxx”重要思想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学习纲要》的热情。截止目前,共发放宣传单15300余份、出板报70块、悬挂横幅42条、举办《宪法》等知识讲座15期,受教育群众达13700余人次,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奠定良好的基础。

  2、利用“百日文化广场”文艺晚会活动为载体,寓教于乐,进一步营造了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发动城镇各单位结合当前大好形势,结合“xxxx”重要思想,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自创、自编,每周五都推出一场内容丰富的演出,奉献给城镇居民,自2014年以来共演出38场,观看人数达110000余人次。其次从法制教育入手,经常组织广大干部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并利用“四五”普法和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机会组织干部群众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3、在镇各小学广泛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报告会、座谈会、以及互学语言、互通思想等交流活动,继续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题教育活动,帮助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充分认识我们民族的历史和传统,深入了解近代以来我们民族的深重灾难和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的英勇斗争,深刻理解社会主义中国的历史性进步和光明前途,不断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四、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认真贯彻中央及自治区关于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政策,进一步加大宗教管理力度,严格落实“三管一负责制”、领导联系清真寺制度及宗教人士谈话制度。坚持“勤跑、勤问、勤了解”的工作态度,认真抓好清真寺稳定工作,加强节假日期间清真寺值班制度的落实,及时解决清真寺出现的矛盾。2014年因城市规划,城镇第一清真寺进行了迁建,在上级政府的帮助和各族宗教人士的积极配合下,顺利完成了城镇第一清真寺的迁建工程。2014年,第二清真寺因伊玛目不能正常领拜,出现了矛盾,我镇及时将情况反映给上级领导,并得到了上级统战、宗教部门的大力支持,为信教群众做了大量思想工作,由信教群众推选出新的伊玛目,及时化解了矛盾,维护了清真寺的稳定和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活动。

  加强宗教工作队伍建设,重视宗教工作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素质,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宗教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熟悉有关法律,掌握宗教工作的基本知识。2014年,组织两所清真寺105名信教群众学习了xx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2014年,组织信教群众学习《宪法》、宗教政策法规12场次,受教育信教群众达2300人次,并组织宗教人士及寺管会成员进行了《宪法》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测试,同时,组织45名信教群众代表对宗教人士、宗教活动场所及寺管会成员进行了民主测评,对城镇第一、第二清真寺4名先进人员进行了表彰,通过表彰,进一步激发了他们的积极性,为充分发挥各族宗教人士、信教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的积极作用奠定了基础。今年3月,举办了学习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对城镇社区(村)主任、统战宗教干部、宗教人士、清真寺寺管会成员、基督教点负责人等27人进行了为期3天的培训。

  加强对于基督教人员的管理。统战办、居委会工作人员深入片区调查了解,并进行详细的登记造册,严格按照定点、定人、定片的要求加强监督管理。共登记活动点6个,目前已有3个活动点实行“三定”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基督教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广泛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活动。始终把反xx警示教育作为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不断加强宗教领域反xx阵地建设。一是在城镇两所清真寺悬挂《反xx警示教育挂图》52张;二是为清真寺发放反xx警示教育宣传资料20份;三是组织穆斯林群众观看《深渊——xx的本质》、《骗术的真相》等反xx电教片17部,参加观看群众达350余人次。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认清民族分裂主义本质和危害,分清是非界限和敌我界限,增强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引导城镇两所清真寺信教群众做好人好事,体现各民族大团结的精神。2014年,向**、**两地灾区捐款619元,在抗击非典期间,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共捐款285元,在肉孜节期间,慰问城镇5户特困穆斯林群众,为他们送去了价值1500余元的慰问物品和慰问金,为困难群众马乃毕捐款共计600多元;2014年,为困难群众***、下岗职工***、***等捐款达3100余元,肉孜节期间为4户特困穆斯林群众送去xx余元的慰问物品和慰问金;今年上半年,自发为海啸灾区群众捐款684元,帮助特困群众、资助失学学生达1500元。

  五、大力实施得民心工程

  我镇把民族团结教育与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从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入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谋群众之所谋,组织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自建立扶贫帮困基金以来,城镇干部群众共捐款近30余万元,为弱势群众送去慰问物品价值10378万元,慰问金9万元,发放救济面粉17吨,解决冬季用煤763吨,为孤寡老人做好事110余次,使干部群众在实践中接受教育,增强了民族团结意识,提高了道德素质。

  通过总结和回顾,我镇的民族团结工作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能坚持把民族团结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认真安排,精心组织。二是学习宣传到位,通过唱响“ 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民族团结好”的主旋律,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活动落实到位,通过结合教育月活动为载体,使群众性参与面不断扩大,各项活动丰富多彩。

  今后,我们将一如继往地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长期进行下去,不断为我镇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汇报材料

  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安定和谐,是实现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的根本之策,根据自治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从2014年开始,全州大力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全面深化和提升全州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昌吉州劳动就业局按要求、分步骤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落实责任

  一是为确保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有序开展,创建工作得以落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创建工作,成立了州劳动就业局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有步骤、有计划开展,并及时向州创建领导小组进行了申报。

  二是积极动员,提升机关创建意识。召开了全局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安排布置,动员全局干部职工学先进、树典型,搭建人人创先争优的模范平台,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为契机,努力把就业服务工作融入到维护稳定、增进团结、促进发展、创造和谐的大局上来。

  三是机关党政领导十分重视创建工作,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带头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中做表率,带头学习民族理论和政策,带头讲党课,带动全局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到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中来。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机关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我局认真抓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紧密结合学习型机关建设,将民族政策法规及各级领导讲话精神纳入学习计划中,中心组及机关干部学习做到了有安排、有内容、有重点、有记录、有笔记,切实抓好学习落实

  一是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在全局以集中学习和实地参观的教育形式相结合广泛开展"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观"、"六史"教育活动。今年5月,组织干部职工先后参观了吉木萨尔县地质公园了解了地质演变的宏伟、壮观的过程;参观了奇台县古城商业街,亲眼目睹了古城奇台快速发展的崭新面貌;参观了奇台县博物馆,使机关干部对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发展的历史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深刻认识新疆千百年来各民族和睦共处,繁衍生息是祖国不可分割铁的事实;组织机关干部开展"昌吉州民族团结有奖知识竞赛"答题活动。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和马克思主义"五观"思想更加深入人心。

  二是结合第29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大力营造促进民族团结的氛围。今年5月是自治区第29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活动月期间,我局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州上组织的形势政策宣讲报告、党史国情区情系列讲座、"爱党、爱祖国、爱家乡"主题诗歌朗诵比赛、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办的纪念建党90周年书画大赛、州直机关党建第三片组组织的"新疆民族发展史与民族团结教育"专题报告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民族团结电影《乌鲁木齐的天空》等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与第二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工作,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对道德模范,特别是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先进事迹进行学习。

  三是结合包村支农、帮扶社区工作,贴近基层少数民族群众。今年来,定期深入基层开展帮扶工作,特别针对少数民族群众,掌握生产、生活情况,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宣传民族团结政策、就业优惠政策和各项补贴政策,让好的政策在少数民族群众中得以充分落实。努力解决好少数民族就业困难群体、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就业援助服务,实现少数民族群众稳定就业,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结合开展迎七一活动,深化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七一前夕,局党总支积极联系对接帮扶村支农点吉木萨尔县新地乡新地牧业村和进驻帮扶的延安南路毛纺厂社区,了解情况,以庆祝建党九十周年为主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帮扶慰问工作。赞助包村支农点新地牧业村党支部3000元专项活动经费,开展活动庆祝党的生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前往毛纺厂社区对5户困难群众,其中3户少数民族,进行了走访慰问,折合现金共计2014元,为新地牧业村资助10000元打井资金,解决人畜饮水及田地灌溉困难,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温暖的关怀。

  三、立足本职,大力开展创建工作

  我局立足本职,以活动为载体,加强创建力度,结合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包村支农、帮扶社区等工作,以丰富的活动为载体,加大创建力度。

  一是扎实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帮困工作。通过农牧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帮助少数民族农牧民增收。今年3月,我们结合帮扶东三县对口支援工作,搜集用工信息,租用车辆,带招工企业分别在木垒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与当地就业部门联合开展人力资源交流会,并将用工信息向各乡镇农牧区发布,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为木垒大石头乡捐赠电脑1台,办公桌椅1套、沙发1套哈文就业政策宣传资料2014多份;

  二是举办农牧民进企业实地考察活动。今年5月,我局与五彩湾煤电煤化工企业对接联系,租用车辆,组织木垒县大石头乡、吉木萨尔县新地乡、新地牧业村的乡(镇)、村两委班子领导及富余劳动力代表97人(富余劳动力代表全为少数民族),赴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展览中心、开发区部分煤电煤化工企业以及露天煤矿参观考察和用工对接。这是首次举办农村富余劳动力现场参观考察活动,旨在积极宣传煤电煤化工企业,通过现场参观考察,特别是企业建设情况、职工生活、工作环境情况以及工资待遇情况等,加深农牧民对企业的了解,有力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到煤电煤化工企业就业实现增收的同时缓解企业"招工难"问题。

  三是赴南疆三地州招用少数民族员工。为缓解我州用工企业"用工荒"的难题,实施了组织企业跨地州招聘的有力举措,今年分别2次赴伊犁州、2次赴南疆三地州等地开展招聘活动。在南疆三地州开展招聘洽谈活动,得到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州党委的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张春贤书记、努尔白克力主席、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组织部长韩勇、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黄卫、副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等自治区领导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信息专报》"昌吉州在招用南疆三地州富余劳动力工作中显现的问题及建议"上都做了重要批示。一致认为"昌吉州的做法值得肯定,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应引起重视,各级要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此类问题的具体工作措施,切实把好事办好"。自治区人社厅黄钰副厅长还专程就此来我州开展调研。

  四是与帮扶社区联合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今年8月30日,我局与帮扶单位延安南路街道毛纺厂社区,以庆祝2014年肉孜节为契机,邀请辖区少数民族开展了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专题座谈会及肉孜节走访慰问少数民族贫困户活动。社区领导班子和辖区少数民族代表共同参加了座谈。座谈会上,我局与毛纺厂社区签订了《民族团结共建协议书》,旨在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少数民族的帮扶力度,特别是加强少数民族政策宣传,针对有就业需求的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失业登记、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等就业援助服务,与社区紧密配合逐步建立完善社区少数民族帮扶台账和帮扶体系。还向少数民族群众宣传了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宣传了劳动保障、就业、培训等优惠政策。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还现场办公,发布近期用工信息,并在现场为求职的少数民族进行就业登记。座谈会后,在社区领导的陪同下,州劳动就业局慰问了毛纺厂社区3户少数民族特困户,送去了清油、大米、面粉及节日的问候,充分表达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视和关爱。

  五是扎实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我局坚持维稳工作常态化,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加强内部学习教育,提高干部安全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值班等各项制度,确保各环节不出差错。在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过程中,做到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分工细致、责任到人,指定专人负责会场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坚决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切实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同街道、社区的合作。落实联系帮扶社区责任制,每逢重大节日和敏感节点深入社区开展维稳工作,配合街道、社区开展维稳值班、巡逻工作,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通力合作,形成合力,维护、整治社会治安公共秩序。目前,我局无信访事件,无影响社会稳定案件发生,无重大民族矛盾冲突。

  目前来看,我局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中,做了一些工作,但是离州党委、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发扬优点,弥补不足,扎实做好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好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责任。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汇报材料

  近年来,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为事关大局的头等大事,与检察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以“保障地区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各民族团结,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立足本职,维护和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为促进平安、和谐、团结的社会环境提供有效司法保障。在全院各民族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全国优秀公诉团队”“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区服务型窗口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强化“四个坚持”夯实创建工作基础

  坚持党建引领,提高政治思想站位。院党组始终坚持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将民族团结工作与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相融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格局。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和重点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有步骤、有计划开展。坚持宣传教育,筑牢意识根基。利用全院大会、党组会、中心组学习、科务会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遨请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杨立功同志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为主题做专题授课,组织开展党的民族政策理论知识测试,在思想上不断筑牢检察干警民族团结意识。坚持典型培养,发挥榜样的力量。把民族团结作为一项重要标准与评选优秀检察官、先进党员、优秀公务员等评选表彰工作和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发挥典型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感染力。坚持互帮互助,创建民族团结大家庭。全院干警始终将“互帮互助,团结友爱”作为座右铭,通过以老带新“传帮带”,增进干警之间交流,形成良性互动关系。组织开展演讲比赛、文艺晚会、知识竞答、书画展等活动,营造团结向上的氛围。通过观看影片、座谈讨论、现场观摩、学习先进等形式,教育广大干警要以先进为榜样,珍视民族团结,加强民族团结。

  二、立足“三个重点”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重点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把批捕起诉关,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16件193人,批准逮捕127人,不批捕5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97件260人,提起公诉229人,不起诉17人。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深入排查涉黑涉恶及充当“保护伞”案件线索,与县公安局会签《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工作办法》,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公检信息互通机制,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审查办理力度。重点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近年来办理后未息诉、受理尚未化解以及集体访等涉检信访案件为重点,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工作,为全国“两会”、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大庆等重大活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拓宽群众表达诉求渠道,建成12309大厅和网站,启用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和检察服务热线,推行驻检察机关值班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妥善处理涉检涉诉信访46次,办结刑事申诉案件8件。重点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加大侦查、立案监督力度,提前介入疑难复杂案件5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人,监督撤案13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件。纠正漏捕1人、纠正漏诉1人。提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件。加大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3件,改判2件。开展民事审判专项监督、民事和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等活动,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81件,有效的维护了本地区民族团结稳定。

  三、关注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突出检察作为,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重点惩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等经济犯罪,依法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7人,起诉5人,努力维护有序市场竞争环境。积极探索服务非公企业新路径,成立检察官服务企业联络组,在平罗工业园区设立派驻办公室,实行每周下企业制度和检察长定期走访制度,通过走访调研,法治宣讲,协调解决企业涉法问题,全力保障非公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树立民本理念,致力守护民生民利。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恩想,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黄河流城(宁夏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医疗废物处理三个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和“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围绕黄河平罗段第三、第四、第五排水沟水质问题、县域各医院医疗废物处理、“小饭桌”食品安全等问题以及国有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保护等,积极走访调查,共摸排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6件,立案22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24份,收到整改回复19份,追回国有资产128万余元。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办理了何某某等3人滥伐林木、顾某某污染环境等案件。积极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通过办理18起支持起诉案件,帮助农民工追偿工资43899元。

  四、和谐共融搭建检民“连心桥”

  法治“六进”筑牢民族团结思想基础。围绕打击和防范电信诈骗、非法集资、校园欺凌、毒品犯罪以及民族宗教政策等,开展普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乡镇、进村庄。根据举报宣传周、国际禁毒日、宪法宣传日等不同主题,制作宣传手册和横幅,拍摄《以爱的名义》《我与宪法》微视频、努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联合石嘴山广播电台开播“以案说法”节目,主动向检察日报、宁夏法治报等报刊投稿,建成“两微一端一网”全媒体宣传阵地,及时发布检察动态,讲解法律政策知识,传递法治正能量。选派10名领导千部兼任部分学校“法治副校长”,在县职教中心开展“法庭实践日”活动,在14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针对校园安全、疫苗安全、未成年人进网吧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份,监督健全管理机制,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结对帮扶,共建民族和谐。深入陶乐镇红翔生态移民村,了解和掌握25户帮扶对象在家庭构成、资源状况、产业发展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因地制宜出台帮扶措施,落实帮扶物资约13万元。跟踪扶持了“小赫饼子店”“兰主麻蘑菇种植基地”“长清油坊”等一批创业项目,根据帮扶户不同的年龄段和掌握的劳动技能,积极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宁夏精细化工基地、农业合作社等单位联系,解决就业问题,如联系赫明生儿子赫阿旦到庙庙湖浙商投资服装厂就业、联系马三成儿子马万红、兰主麻儿子兰万生等7人到精细化工基地厂子就业上班等,切实帮助困难群众早日脱贫致富。定期走访掌握帮扶户生活情况,为贫困户缴纳了医疗保险费,发放冬季务工津贴、采暖补贴等,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发放教育帮扶款,购买书桌、台灯等学习用品,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拉近与他们的距离。走访慰问,情系特困群众。在阳光社区开展“大手拉小手,圆梦徵心愿”活动,将书包、文具用品、书籍等爱心物资送到贫困孩子手中,向帮扶解困对象商仁乡八顷村赠送篮球架1对,为困难家庭送去教育帮扶金以及生活用品等,用爱心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每逢重要节假日,走访慰问联系村(社区)的各族老党员、老干部和贫困户,送去大米、面粉等生活必需品,协调公安和村委会为孤寡老人落户、翻建新房,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群众心中。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尤其是民族自治地区的法律监督机关,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和使命,紧紧围绕宪法、法律中规定的民族平等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惩处破坏民族平等团结的犯罪,自觉做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做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促进者,为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推荐访问:汇报材料 例文 民族团结 先进单位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汇报材料例文

版权声明 :以上文章中选用的图片文字均来源于网络或用户投稿 ,如果有侵权请立即联系我们 , 我们立即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