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时间:2020-10-23 09:37:16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XX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等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市按照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部署和全省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完善制度规则、强化主体责任、加强信息公开、创新监管方式,迅速锁定相关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进行谋划部署

(一)细化工作方案。上半年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后,我局及时召开了局党组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和省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去年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及不足,对进一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通盘考虑和科学谋划,制定《XX市进一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及工作步骤,依据各单位和县(市)区的职能分工,制定《重点任务措施清单》,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为5个方面39项,细化主要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二)强化动员部署。5月29日,市公管局召开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推进会,召集各县(市、区)发改委(公管局、招标办)主要负责同志、市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班子成员、四县(市)分中心主任、市交易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部署,要求各责任单位抓住工作要点、厘清工作思路,迅速按照各自责任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身上有目标”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确保取得实效。严格按照要求统计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查处情况统计表》,加快线索清结,加强与公安机关和行政监督部门沟通对接,跟踪了解移送线索的查办情况。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县发改委(公管局)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深入了解线索摸排、调查处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县区和相关市直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推进工作不力,搞形式走过场以及掩盖问题的相关责任部门给予通报批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做法

(一)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一是完善目标考核体制。修订《公共资源交易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将标后监管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的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对无故拖延退付履约保证金、未按规定保管各自项目档案、未履行标后管理职责、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信用评价、未进行合同及履约信息公开的分别给予扣分处理。二是健全投诉受理机制。制定《XX市政府招标项目异议处理管理办法》,明确招标人须认真受理并依法妥善处理相关单位的异议并及时进行实质性回复,对拒收异议函、对异议不予答复或者不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或拒绝配合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事宜的情形,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同步核查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标投标或其它违法违纪行为。三是加强招标文件在线,今年以来根据检查情况各行业监督部门已下达招标文件在线监测整改意见书38份,及时通知招标人及时修改完善招标文件,堵塞漏洞,保证招投标项目平稳进行。四是合理确定竞价规则。

(二)完善交易制度规则。一是制定修改《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及管理细则》等制度文件;规范非公开招标采购工作,修订《XX市非公开招标采购申请与审批流程》,制定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11套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示范文本;修订完善《XX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XX市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政府采购货物类公开招标文件范本》等文件范本和评标办法。二是健全“两场联动”机制,创新标后履约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XX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标后履约监管,印发《XX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拟修订《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监管评价细则》,规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随意变更特别是失信从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禁止在我市参加招投标活动。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不合理规定,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XX年上半年,共对63 件实施5年以上的招标投标管理规范性文件进行规范性清理,保留51件,废止10件,修改2件。

(三)健全监管体制机制。一是推进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印发实施《XX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方案》,要求整合市级各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执法等职责,由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行使,建立健全投诉接受、调查、处理、审核、反馈等工作机制,增加充实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审查力量,探索组建公共资源交易执法机构,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目前《XX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送审稿)》已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报送省司法厅审查。二是建立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协同打击串通投标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重点对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进行协作联动,抽调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集中统一办案,高效有力查办违法案件。

(四)厘清监管各方职责。一是进一步厘清招标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的职责边界,加强公管局的标后监管职能,严禁招标人随意抬高投标企业资质等级,以及超出招标项目本身规模和质量标准的业绩要求等行为,对于施工工艺不复杂、施工技术难度低等建设工程项目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二是出台《XX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打击串通投标长效协同机制工作方案》,各部门各司其事、齐抓共管,实现部门协同执法、案件限时办结、结果主动反馈,形成与公安机关、行业监督部门的信息共享、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打击串通投标工作长期效应。三是制定《XX市政府性资金项目评标评审环节重大异常情形报告制度》《XX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职渎职问题线索移送暂行规定》,强化招标采购监管,规范招标采购行为,严防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问题发生。

(五)创新交易监管方式。一是创新标后履约监管。探索开发运用XX市政府性资金项目标后监管平台,将全市所有进场交易项目均纳入系统管理,实现项目从注册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实时动态的跟踪监管和超期预警提示,实现标后监管信息可查询、可追溯、可统计。增加标后督查的力度和频次,确保项目督查全覆盖,对于一些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项目,邀请第三方专家进行专业化督查和驻点巡查,把问题查深、查透、查实。加强问题整改和结果运用。联合市效能办和督查室强力推进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持续跟踪问效,严肃整改纪律,确保每个问题都清仓见底、见人见事。XX年上半年,围绕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合同签订履约等环节,市公管局会同行业监管部门随机抽取40个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标后履约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22个问题分别给予信用扣分和通报限期整改。二是加强从业人员监管。推行招标采购代理项目负责人制度,实行登记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评标评审专家违规扣分考评通报,对优秀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进行通报表彰,鼓励和引导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形成诚实守信、高效优质的良好氛围。XX年上半年,共组织X余家代理机构X人次参加招标采购项目负责人能力测试,组织X名工程类专家参加线上培训和考试,其中X人考试成绩达到优良以上等级,优良率达X%。三是加强信息公开,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XX年截至目前,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已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信息X条、履约及变更信息X条,违法违规处罚信息X条。其中,共公开X家建设单位X个建设项目的X个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变更信息。四是升级完善“XX?串通投标犯罪研判模型”预警模块功能。联合公安机关启动XX?串通投标犯罪研判模型的整体升级工作,扩充X大数据维度,同时新增X个预警指标,全面提升了数据模型的线索筛查效率。起草制定《市公管局“XX?串通投标犯罪研判模型”操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系统操作流程。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情况

(一)关于排查处置问题线索。

1.XX年排查问题线索总数X条(其中移送行政监督部门X条,移交公安X条),涉及房建和市政工程X条、交通运输工程X条、水利工程X条。

作出行政处理X条,涉及企业X家,以及从业人员X人。

作出信用处理数X条,涉及企业数X家,以及从业人员数X人。

移交线索数X条,其中移交扫黑办0条,移交公安机关X条,移交纪检监察机关X条。

公安机关已立案件数X件,已审判件X件,未审判X件;尚未立案件X件,正在侦查件X件,退回不予立案件X件。

2.XX年排查问题线索总数X条(其中移送行政监督部门部门X条,移交公安X条),涉及房建和市政工程X条、交通运输工程X条、水利工程X条。

作出行政处理X条,涉及企业X家,以及从业人员X人。

作出信用处理数X条,涉及企业数X家,以及从业人员数0人。

移交线索数X条,其中移交扫黑办X条,移交公安机关X条,移交纪检监察机关X条。

公安机关已立案件数X件,已审判件X件,未审判X件;尚未立案件X件,正在侦查件X件,退回不予立案件X件。

(二)关于服务保障重点工程。

1.省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X宗、成交金额X亿元。

2.市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X宗、成交金额X亿元。

(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交叉互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1.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还未得到落实,市级各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执法等职责还未得到有效整合。

2.施工现场疫情防控还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对外来人员的体温监测、信息登记不全面。

3.通过查阅无为市金塔东路延伸(锁埂路至站前路)工程等项目资料发现,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保证金缴纳只有转账形式,未发现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的其他包括银 行保函在内的多种形式。

4.履约监管还存在不足。存在人员变更较随意,人员考勤不规范,合同签订不及时,工期滞后等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公管局高度重视,迅速召集市住建、市交通、市水务、市重点处召开交叉互查通报整改会议,研究整改措施,下发整改通知和问题清单,要求对照各自的问题清单,立即做出整改,还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大标后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两场联动”机制,持续推进标后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市公管局同时制定了《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 、进展及成效,每周更新整改进度,截止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毕。

四、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XX市公管局坚持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与建立健全监管制度结合起来,把系统防范、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互促互动,整体推进,力争取得即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能促进工作长远发展的综合效果。

(一)推进体制改革,提升行业治理水平。一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整合各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执法等职责,由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行使,稳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二是完善交易制度规则。聚焦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的成因,认真查找工作中的漏洞短板,不断完善制度规则体系,制定修订《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及管理细则》《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三是健全考核体系。将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县市区年度绩效考核,对推进工作不力,搞形式走过场、掩盖问题、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单位,以及在调研督导中发现的其他问题,予以通报批评。

(二)建立协同机制,形成行业治乱合力。一是建立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协同打击串通投标联席会议制度,对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进行协作联动,抽调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集中统一办案,高效有力查办违法案件。二是建立打击串通投标长效协同机制,各部门各司其事、齐抓共管,实现部门协同执法、案件限时办结、结果主动反馈,形成与公安机关、行业监督部门的信息共享、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打击串通投标工作长期效应。三是健全常态化宣传机制。坚持打击、宣传、普法同频共振,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严格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管控同步,形成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局面使黑恶势力无处藏身。

(三)完善交易平台,增强日常监管能力。一是开展公路工程造价数据接口对接省标联调联试工作,按照新导则要求公布接口要求、开放数据接口,及时对现有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兼容性进行测试和升级,保证各种公路工程计价软件系统与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之间数据正常交换。二是创新运用云桌面技术。充分运用VDI新技术,共投入210个终端用于评标评审,构建高效管理、安全评标、便捷接入的评标云平台,有效增强评审环节保密性,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效能。三是推进“不见面投诉”。加强招标采购综合管理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提高案件办结效率。四是持续完善监管系统功能,实现事中事后监管网上留痕,同步推送和公开发布,实现监管系统功能更加完善,监管各环节工作可查,信息推送发布更加便捷。五是全面推行招标采购人电子签章,启用线上发放中标通知书功能,打通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最后一公里。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完善市场机制,推动要素市场化配置,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系统梳理公共资源交易流程,精简管理事项和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对于能够采用告知承诺制的实行容缺受理。建立完善公平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规范投诉及受理投诉行为,加强与行政监督部门的协同配合,提高案件办结效率。强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公共服务定位,不断优化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推广通过“一表申请”将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集、后续重复使用并及时更新。

(二)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稳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形成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信息依法公开。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促进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完善评标评审专家、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健全培训、考核和清退机制。坚决打击围标串标、违法分包挂靠等现象,强化运用大数据技术手段,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加快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三)进一步健全标后监管体制机制。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将标后监管纳入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压实业主单位标后监管第一责任人职责和行业监督部门对履约现场的监督管理职责。二是注重日常监管和驻点巡查相结合。开发运用XX市政府性资金项目标后监管平台,将市政府资金重点项目均纳入系统管理,实现项目从注册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实时动态的跟踪监管和预警提示,实现标后监管信息可查询、可追溯、可统计。增加标后督查的力度和频次,对于一些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项目,邀请第三方专家进行专业化督查和驻点巡查,把问题查深、查透、查实。三是加强问题整改和结果运用。联合市效能办和督查室强力推进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持续跟踪问效,严肃整改纪律,确保每个问题都清仓见底、见人见事,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认真、监管走形式、查处不及时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交有关部门追责处理,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履约现场各类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加强“两场联动”,将标后履约检查结果中的信用评价和行政处罚结果运用到招标投标活动中,禁止相关企业一定时间内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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