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无在建承诺书
致 明光市张八岭镇人民政府:
我司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张八岭镇拦河坝整治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
的 孙超 (项目经理) 在上述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无在建工程。 我方保证
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
任。我方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 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 记入信用档案、
取消中标资格、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有关处理, 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给招标人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
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
(公章)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7年8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