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答辩工作指导意见(2页)

时间:2021-08-21 08:20:49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论文答辩工作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规范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职责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对学生政治立场和意识形态进行审核,应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审阅学位论文,组织论文答辩工作。

答辩秘书协助做好答辩的相关工作,包括:收取并分发答辩论文及科研的原始材料、通知答辩日程安排、发放聘书及评阅书等;协助答辩主席做好答辩的组织工作;负责做好答辩记录、填写有关决议;整理全部答辩材料并上报学院。

二、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须组成专门的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设答辩委员会主席1人,评阅人2人,答辩委员2人,答辩秘书1人。

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或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担任,也可聘请国内外同一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担任;评阅人一般由校内外具有教授职称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答辩委员一般由校内具有教授职称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答辩秘书一般由校内青年教师担任。

依据学生论文的研究方向组成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中须包含至少一位学生所属教研室的博士导师。论文研究方向为交叉学科的必须有同一研究领域的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委员中,须包含至少3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且须包含至少2位校外专家。

博士导师不得担任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

三、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流程

(一)研究生院下发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通知;

(二)各学院按要求上报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安排及答辩委员名单;

(三)研究生院汇总并报学校审核备案后公布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四)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会设专门的答辩专家席、答辩席、导师席及放置科研原始材料的位置,答辩委员会成员、博士研究生、导师应着正装按照规定时间、地点、位置就座参加论文答辩会。博士生导师未按时到场,博士答辩会不得开始。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开始并向与会人员介绍申请人资格审核情况;

2、答辩委员会主席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

3、申请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30分钟);

4、提问、答辩环节(40分钟);

5、答辩委员会现场对论文质量进行评议和投票;

6、论文评阅人、答辩主席分别宣读论文评议书,最后由答辩主席宣读答辩结果。

7、申请人进行致谢(答辩未通过者不进行致谢);

8、答辩秘书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答辩材料至各学院。

(五)各学院汇总答辩材料,按要求报送至研究生院。

四、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答辩结果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答辩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2种。

答辩通过的,学生须按照答辩委员会的意见修改完善论文;答辩不通过的撤销学生本次的学位申请资格,下一轮(半年后)重新申请。

五、关于答辩结果的申诉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结果的申诉仅限于对答辩委员会的成员组成、答辩工作的流程进行申诉,其他申诉不予受理。提出申诉时,学生向所属学院提交由导师签字的申诉情况说明,由学院将申诉情况及对申诉的处理结果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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