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改革责任书

时间:2021-01-23 08:29:46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重庆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殡葬改革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垫江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促进殡葬事业发展,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公司决定对殡葬改革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现特签订2011年度殡葬改革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100分)

(一)建立健全殡葬改革领导班子,落实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并层层签订责任书;领导重视,专题研究落实殡改工作。(5分)

(二)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垫江县殡葬管理文件选编》和《垫江县殡改宣传资料》,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殡葬改革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宣传覆盖率达100%。(5分)

(三)各责任单位无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埋葬、包坟修坟、建大墓、活人墓等违规现象。(5分)

(四)认真开展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取缔生产、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和棺材等土葬用品的工作,单位责任区域内和单位职工、家属在规定区域内无生产、经营丧葬用品和搞冰棺出租等现象。(3分)

(五)县城的责任单位职工、亲属死亡后必须到县殡葬服

务站举办丧事活动。单位责任区域内无占用街道、庭院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棚(堂)举办丧事活动的现象,不得因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不得危害公共安全等。(10分)

(六)各责任单位要配合有殡葬执法权力的部门(单位)执法,对殡葬活动中的违纪、违规现象按规定进行严肃查处。(7分)

(七)配合城管、民政、工商等部门,严肃查处公司范围的殡葬违纪、违规活动。(5分)

(八)公司各单位的干部、职工死亡后,火化率达100%。干部、职工亲属死亡后,必须按《垫江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如出现其他亲属推诿、阻拦、拒不执行殡葬改革的相关规定,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负责解决。(60分)

二、考核办法和依据

(一)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为2011年的殡葬改革考核年度。

(二)年终由公司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逐项进行量化考核。

(三)火化遗体(含本公司人员在外死亡火化的)以火化证明为依据。

(四)各单位本年度死亡人数,以公安户口核定为准。

三、奖励与惩罚

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纳入《党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一并考核兑现。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立责任单位:(章) 责任单位:(章)

主管领导:(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承办人:(签字)

主管领导:(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承办人:(签字)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篇二:xx乡(镇)2010年殡葬改革工作责任书

上塘镇二○一○年度殡葬改革工作责任书

发布时间: 2010-10-28

上塘镇二○一○年度殡葬改革工作责任书

甲方:上塘镇人民政府

乙方: 村(居)委会

殡葬改革是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也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强化殡葬管理,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改管理条例》和《永嘉县二○一○年度殡葬改革工作责任书》的要求和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1、严格实行尸体火化制度,确保火化率达到100%。

2、积极推行生态葬法。

3、杜绝坟墓新建、修复、翻新、刷白等回潮现象。

4、积极响应上级殡葬改革精神,深入开展丧葬陋习整治,严管区内严格执行严管制度。

二、保证措施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作为为民服务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主要议事日程。

1、利用各种媒介,大力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努力引导群众破除旧的丧葬陋俗,自觉进行殡葬习俗改革,倡导和鼓励群众采用不占或少占土地的方式一次性处理骨灰;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节俭、不扰民的丧葬观和不攀比的消费观;了解运用殡葬法规、政策,依法规范殡葬行为,自觉参与殡葬改革;严管区范围村(居)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执行严管制度,杜绝违规办丧活动。

2、各村(居)要建立丧葬陋习整治领导小组,由村支部书记担任组长,村委会主任担任副组长,并配强村级民政殡改信息联络员。

3、各村要对60岁以上老人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实行跟踪管理。

4、搞好公益性生态公墓规划建设,积极推行生态葬法。

5、制定并落实丧俗管理村规民约(社区居民公约)。

三、检查考评

镇丧葬陋习整治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力量对各村(居)殡改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并将检查结果汇总报镇党委、政府。检查考评与年终考评挂钩(严管区范围村(居)实行专项考核),对工作不力、完

不成任务的村(居),镇政府将责其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全镇通报,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各村(居)执一份,镇丧葬陋习整治领导小组存档一份。篇三:2009年度殡葬改革责任书

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

(2009年)

为认真做好我县的殡葬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大殡葬管理工作力度,推进我县的殡葬改革,根据目务院、省、市、县《殡葬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特制定以下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

一、共同目标

(一)加强殡葬管理体系建设。将殡葬管理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建设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和组织机构,落实人员,负责制定本地区殡葬改革发展规划和完善殡葬管理政策、

法规;负责辖区内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监督、考核工作;负责辖区内日常的建葬管理工作。

(二)加大殡葬管理工作经费投入。将殡葬事业经费列入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确保殡葬管理工作正常进行。

(三)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县《殡葬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加大对违法乱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成立由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加大对殡葬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十二部门关于要求全省共产

党员、共青团员带头实行火葬、简办丧事的请示>的通知》(云厅字[2003]38号)要求,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在殡葬改。革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革除丧葬陋俗,文明节俭办丧事,辖区内基本杜绝丧事大操大办现象和丧葬封建迷信活动。

(五)强化殡葬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监察厅、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监[2005]34号),对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政策、法规的行为严肃查处。

(六)严格执行《昆明市民政局和昆明市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将殡葬改革工作列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的通知》(昆民殡管[2003]8号),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殡葬管理工作不达标或违反殡葬管理法规的单位,不得评为文明单位,并给予单位领导相应的处罚。

为殡葬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具体目标

(1)认真规划制定辖区内火化区的划定工作,逐年分

步实施火化指标:2009年火化率达到25%,火化区内的火化率要达到100%。

(2)乱埋乱葬治理。从2009年开始,以贯彻《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滇池面山等地乱埋乱葬的通告》为契机,在每年“清明”、“冬至”重点时段前后,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整治乱埋乱葬行为的专项行动,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民委员会。

(二)考核时间

2009年3月至2009年12月。

(三)考核办法

1,自查自评。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自查自评,12月10日前将本年度殡葬管理工作自查自评情况和有关材料

报乡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乡民政办公室)。

3、审查验收。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汇总考核检查情况,提交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上报乡人民政府。

(四)奖惩办法

将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统一纳入县人民政府综合目标进行考桩,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村委会综合考核和村两委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与村委会的综合考

核评定挂钩。对实施殡葬管理成效突出,辖区内火化率明显上升,殡葬工作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殡葬管理目标考核达到95分以上的,乡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奖励。对殡葬管理改革工作不力、辖区内火化率没有达到规定指标,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在70分毗下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行政问责。

人民政府

(签章):

年 月 日

村委会 (签章): 年 月 日篇四:2012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

新街村委会殡葬改革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做好我村殡葬改革工作,深化殡葬管理和改革,推动全镇殡葬改革工作健康发展,根据《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阳宗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法规规定,结合市委、市政府对水源地及“三沿五区”坟墓整治的目标要求,确保全面完成2012年殡葬管理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以下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

一、责任单位:9个村民小组

二、共性目标

(一)加强殡葬管理体系建设,村委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各小组组长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各小组辖区内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组织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本小组辖区内日常的殡葬管理工作。

(二)各小组按照村委会制定的殡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大殡葬改革力度,成立殡葬管理执法队伍,积极配合镇政府查处辖区内的殡葬违法、违规行为。

(三)设置殡葬管理专职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上报辖区内的殡葬管理情况;按时向村委会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报送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统计报表。

(四)查处辖区内偷埋乱葬和将遗体、骨灰装棺土葬行为。打击买卖墓地和修坟造墓行为。取缔辖区内销售、制作墓碑、棺木点。

(五)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2011年12月19日前,将政策告知书发放到户签字表交村委会。),严厉打击封建迷信活动,提倡厚养薄葬,促进文明节俭丧葬新风。

三、具体目标

(一)确保100%的火化率。辖区内的死者遗体全部进行火化,从

2012年1月1日起,实现火化率100%、骨灰100%进入公墓安葬。

(二)继续加强“三沿五区”坟山墓地整治工作。对原有的“三沿五区”可视范围内的坟墓进行植树遮挡。到2012年6月30日止完成昆石高速公路两侧面山片区,实现“见树不见墓”的目标。

(三)对新增坟墓和“活人墓”一律平毁。

四、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时段: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考核办法:12月底,由村委会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小组进行考核。查阅殡葬改革宣传图片记录资料、《殡葬改革监督执法队伍名单》、《殡葬改革工作信息员名单》、《殡葬改革死亡人员登记台帐》、殡葬改革工作月报表。

(三)奖惩办法

殡葬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纳入全村年终目标考核范围,辖区内殡葬管理工作成绩突出,殡葬管理目标完成的,将给予奖励,对殡葬改革工作不力,目标任务落实不到位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五、责任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村、组各执一份。

新街村委会(盖章) 组(盖章)

代表: 责任人:

2011年12月15日

2篇五:殡葬改革管理目标责任书

殡葬改革管理目标责任书(二)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农六师五家渠市殡葬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和《农六师五家渠市殡葬改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师市的殡葬改革事业,构建和谐社会,经师市领导同意,特制定火葬区各团场、街道办事处殡葬改革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各单位成立殡葬改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和各基层单位签定殡葬改革管理目标责任书。各团场、街道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民政科长(民政业务员)为第二责任人。并结合国家、自治区、农六师有关殡葬法规和本单位实际制定殡葬改革管理实施方案。

二、2011年火葬区各团场、街道殡葬改革管理工作的重点是:一是有迁坟任务的团场、街道要认真做好本辖区迁坟前的宣传、普查、动员工作,今年要完成本辖区迁坟总数量的60%。二是提高去逝者火化率2011年10月以后,党员干部去世后,必须全部实行火葬;一般群众去世后,要积极倡导火化,火化率要达到百分之七十。三是公墓埋葬率100%。

三、各单位必须将国务院、自治区、农六师有关殡葬法规纳入本单位普法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年度业务考核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一同布置安排,使殡葬管理条例、办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填报殡葬业务统计

报表,建立殡葬管理当案,

五、各单位要对本管理辖区的丧葬品生产和丧葬品销售的进行管理。凡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写申请,经本单位民政科审查后报师市民政局和工商部门审批。严禁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棺木、墓碑、骨灰盒和封建迷信丧葬用品。

六、按责任书规定的内容实行百分制,经师市殡葬改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当年达到100分的火葬区各团场、街道,总人口在3万人以上,年迁坟率达到60%、火化率50%,公墓埋葬率100%。其他全部达到责任书标准的奖励人民币8000元;总人口3万人以下,2万人以上的奖励人民币6000元; 2万人以下的奖励5000元(年迁坟率、火化率、公墓埋葬率每减少1%扣10分,迁坟率达到60%、火化率达到50%分以上给予奖励)。第一、第二责任人奖金不少于兑现奖的50%。

七、经师市殡葬改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年迁坟率未达到60%、火化率未达到50%的单位,公墓埋葬率未达到100%对该单位第一、第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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