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总结】市卫计委关于市《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情况工作总结(全文)

时间:2023-06-07 18:10:06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市《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情况工作总结汇报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委与市教委联合下发了《XX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XX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总结】市卫计委关于市《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情况工作总结(全文),供大家参考。

【学校总结】市卫计委关于市《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情况工作总结(全文)



关于市《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情况工作总结汇报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委与市教委联合下发了《XX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XX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部分学校的公共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进行了抽查。现将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市现有高校90所,在校学生685396人,中小学校4158所,在校学生3766964人,其中农村学校3027所,在校学生1785513人。市卫生计生委、市教委联合制定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辖区内30所高校、1091所中小学校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据统计,全市有33个区县教委每年将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综合考评内容,与卫生部门建立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等相关危害因素协调联动机制,共同落实学校卫生工作。25个区县将学校卫生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十一五”以来,全市累计改善3077所学校卫生条件,其中:教室28436个,厕所 2970 所,食堂2768个,卫生室1060个,饮用水设施3987个。全市有34个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将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33个区县每年制定学生常见病和相关危害因素控制工作计划,35个区县每年制定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并与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有学校卫生专项经费的13个,对辖区内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也仅13个区县达到了覆盖率100%。学生传染病监测、学校传染病疫情处置及学生防病工作指导开展得较好。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共有学校卫生监督员104人,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执法检查,覆盖率均达到80%以上,监督内容主要为学校传染病防治、学生饮用水卫生、学校教学环境监督和卫生保健等。22个区县有学校卫生专项经费。全市共有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17所,对辖区内近两千所中小学开展学生健康体检、中小学生体质调研、学生常见病防治等工作,并开展中小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二、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我市抽查的1121所学校均能按照要求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设置健康教育课及健康教育讲座,健康教育教材主要使用《体育与健康》及XX大学出版社的《健康教育》;883所学校开展了健康咨询;符合无烟学校的有1035所,对学生进行烟草危害教育的有1017所;1034所大中小学近三年均按要求定期开展了学生健康体检。 有142所农村学校和2所高校使用自建设施供水,水源防护符合要求的127所。抽查的1121所中小学有1035所开展了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病因排查登记;1006所学校按照要求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及入(转)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近视眼等常见病防治工作;教室照明有828所学校,课桌椅765有所学校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要求。1091所中小学中应设置卫生室的学校741所,338所学校已设置卫生室,其中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66所,82所学校的保健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30所高校均设有医院或卫生科,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697所中小学设有保健室,有专职保健教师的118所,有兼职保健教师的579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现行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颁布于1990年,已经长达24年没有修订,难以满足当前社会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待进一步落实,学校卫生条件不达标现象突出。

中小学的课桌椅和照明设施有近三分之一未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要求;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设置了卫生室并配备专业人员的学校不足十分之一。保健室中有专职保健教师的学校也不足五分之一,学校卫生老师中非医学专业所占的比例较高。

(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配套立法不够完善,监督执法力度偏弱。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颁布于199069日,原计划由卫生部会同国家教委制定的《学校卫生监督办法》直到现在也未出台,增加了学校卫生监督工作难度。此外,《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行政处罚力度太弱,对违反者的行政处罚需借助于行政管理部门,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偏弱。

(三)人员、经费保障不足,学校卫生工作难以开展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了学生卫生保健机构和卫生防疫站的任务,卫生防疫机构负责有关学生常见疾病监测并制订防治计划,卫生保健机构负责防治,在无监测经费投入的情况下,卫生防疫机构无经济补偿来源,严重影响了其工作积极性。同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学校卫生工作的参与程度不够,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未能充分开展。近半数区县疾控未设置学校卫生科或专职人员;绝大部分区县疾控未开展学校教学环境监测及学生常见病防治督导和学生健康监测工作;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卫生监督部门应该对学校新、改、扩建校舍的选址和设计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但是大部分学校在新改扩建时未及时告知卫生监督部门。

(四)相关部门未能建立完善的学校工作协调机制,工作未能形成合力

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工作协调不够,权责不明,学校卫生监督工作难以开展,对《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贯彻实施产生消极影响。此外,卫生部门与工商部门之间也存在协调问题。譬如对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品的监督,卫生行政部门有监督权,但《条例》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的处罚须会同工商部门,影响了卫生监督执法效率。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及时修订完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已不能适应目前形势的需要,应尽快做出修改,使学校卫生工作真正走上法治轨道。

(二)增加卫生人员编制,规范校内卫生机构设置为保障学校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应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并对校内卫生机构的设置给予资金、人员上的支持。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对不符合要求的学校给予一定的处理,督促其完善校内卫生、技术人员的设置配备工作,对符合要求且学校卫生工作出色的学校给予相应的政策鼓励。

(三)加大学校卫生资金投入调查结果表明,部分学校教室人均面积不符合要求,建议各级加大对教育卫生设施专项投资,逐步改善学校教学条件,重点中小学要有效控制教室学生超员状况,学校应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保证学生身体健康。

(四)沟通协调,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各部门要重视学校卫生工作,加强业务沟通与联系。广泛开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卫生标准的宣传工作,提高新形势下学校领导对搞好学校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卫生、教育、工商、规划等有关部门要建立联系会议机制,着力构建教育规范化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应要求学校在新、改、扩建校舍时,积极向卫生部门申请卫生审查,在专业卫生人员的指导下,完成校舍的新、改、扩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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