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20XX年疟疾防治工作方案
20XX年,我县通过疟疾休止期服药、疟疾病人的及时诊 断和治疗等工作,疟疾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为巩固这一重 要成果,进一步控制疟疾发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实现20XX年疟疾发病总体较 20XX年下降30%以上。
二、 工作内容与任务
休止期服药
1、 服药对象:全县20XX年、20XX年发生疟疾病例的自 然村开展休止期服药,具体服药范围依据自然村内 20XX年? 20XX年所有实际疟疾病例和水体分布的特征确定。
2、 服药方法:采取伯氨喹 8日服药方法,即伯氨喹成
人每天3片,连服8天,饭后顿服;不宜服药对象为: 1周
岁以内婴儿、孕产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衰者、长期患有 心血管疾病及肝肾功能不全者。
年龄组1?34?67?910?1213?15
剂量
3、 时间安排:20XX年12月上旬,举办全县疟疾休止期
服药实施方案技术培训班; 20XX年12月5日前,各乡镇填
写20XX年疟疾休止期服药自然村名单,上报至县疾控中心。
登记开展休止期服药的自然村所有人员名单,现场划定服药 范围,确定服药对象。20XX年12月中旬,各乡镇按分配的 数量领取药品;20XX年12月30日前,各乡镇对开展休止期 服药的行政村相关人员培训,并做好人群服药宣传发动工 作;20XX年1月5日至1月15日,各乡镇进行人群服药; 20XX年1月20日前,各乡镇完成服药工作, 统计服药结果, 上报至县疾控中心。
传播期治疗
1、 治疗对象:对疟疾临床诊断病例给予氯、伯 8日疗 法及时、全程、规范治疗;对发冷发热且无法明确诊断为其 他疾病的患者进行假定性治疗,治疗有效者按疟疾病例给予 规范治疗;对疟疾实验室诊断病例给予氯、 伯8日疗法及时、 全程、规范治疗。
2、 督导服药:各级医疗机构对疟疾治疗对象开展督导 服药。对实验室诊断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假定性治疗有效 病例实行全程督导服药。
3、 病例报告:对于上述第 1类和第3类病例作为疟疾 病例报告;对于第2类病例中,病程早期单独用氯喹、伯氨 喹有效者作为疟疾病例报告,病程后期用氯喹、伯氨喹或联 合用其他药而无法判断氯喹、伯氨喹疗效者不作为疟疾病例 报告,但作为试治病例报告,为下年度休止期服药划定范围 提供依据。
高发村疫情处理
1、 高发村,指以自然村为单位当年累计发病率达到 1% 者。
2、 加强对疟疾疫情的监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加强 对疟疾疫情的监控,一旦发现所辖自然村达到高发村的要
求,即在24小时内赴所在自然村核实疫情,开展调查工作。
3、 及时有效开展疫情处理。疫情核实后, 48小时内对 自然村根据发病的分布特征实行全民或部分全民村居民应
急性服药,采取氯、伯 4日疗法,以压低发病高峰。
发热病人的血检
凡具备显微镜诊断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对临床诊断为 疟疾、疑似疟疾和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均应开展显微镜检 查疟原虫,并确保完成血检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任务。发热病 人血检应达到以下指标:发病率在 10/万以上的乡镇:年发
热病人血检人数不低于乡镇总人口数的 5 %;发病率在 1/
万?10/万的乡镇:年发热病人血检人数不低于乡总人口数 的2%;发病率在1/万以下的乡镇:年发热病人血检人数不 低于乡镇总人口数的1%;近3年无当地感染病例的乡镇, 应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对来自其他疟区的发热病人开展血 检。发热病人的血检方法及要求按 《全国疟疾防治技术方案》 执行。
数据上报工作
1、休止期服药:各乡镇要做好休止期服药摸底工作, 统计汇总休止期服药村名单。在完成服药工作后,统计服药 结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
2、传播治疗和发热病人血检:各乡镇按月上报传播期 治疗和发热病人血检相关数据表,于下月 5日前上报至县疾
控中心。
三、组织实施
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 20XX年疟疾防治工作, 充分发挥疟疾防治领导小组的作用,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全面领导本乡镇疟疾防治工作;疟疾防治技术指导组负责相 关技术指导,严格按照《疟疾防治技术方案》和《安徽省抗 疟药物不良反应处置预案》的要求开展工作。
宣传发动:为提高群众服药的依从性,各乡镇要利用各 种宣传工具,开展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服药对象每人 一张健康教育处方,并公布当地疟疾防治咨询电话。
休止期服药范围的划定与督导服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 心抽调技术骨干,组成休止期服药范围划定工作小组,负责 指导全县服药范围的划定工作。各乡镇要按步骤首先登记开 展休止期的自然村所有人员名单,现场划定服药范围,确定 服药对象,进行人群服药。负责组织对村防保人员和送药小 分队各项技术措施的再培训工作,保证科学合理地划定各自 然村休止期服药的范围和对象。
各休止期服药自然村要组成以乡镇防保医生、村干部、
村医等有关人员组成的服药小分队,根据划定的服药范围和
不宜服药的人员确定服药对象, 并做到送药到手,看服到口, 不服不走,要求服药率达到95%以上,全程服药率达到90 % 以上;在确定服药对象时,应详细了解服药对象的身体情况, 对不宜服药的对象一律不准服药,严格掌握服药禁忌症范 围。
做好不良反应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各乡镇要结合当地 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服药不良反应的 应急处理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防止出 现群体性事件。疟疾防治技术指导组负责相关技术指导。
四、职责与分工
各乡镇政府:全面领导、组织本区域的疟疾防治工作, 积极筹措必要的防治经费,协调相关部门参与疟疾防治措施 的落实。
县卫生局:负责制定疟疾防治措施的实施方案与计划,
组织实施疟疾防治工作,召开相关会议,并向县人民政府和 相关部门通报相关信息。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指导本地区疟疾防治工作, 承担对乡镇防治人员技术措施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2、
负责抗疟药品等物资的领取、发放和管理工作; 3、负责汇
总、分析、上报和反馈本地区疟疾防治工作结果。
乡镇卫生院:1、负责实施所辖村级、街道各项疟疾防
治工作;2、负责对村级人员的休止期服药和传播期治疗工 作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3、负责辖区抗疟药品等物资发放
和管理工作;4、负责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反馈本辖 区疟疾防治工作结果。
村卫生室:1、负责实施本行政村各项疟疾防治工作; 2、
负责本行政村疟疾休止期和传播期治疗对象的督导服药。
五、督导评估
为确保20XX年疟疾防治工作质量,休止期服药期间, 成立若干个一名科局级干部、一名技术人员组成的县级督导 组,对各乡镇进行巡回督导;乡镇也要成立乡镇干部带队的 督导组对各村进行巡回督导,每天向县督导组报告一次督导 情况。工作结束后,县政府将组织考核评估小组对各乡镇休 止期服药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通报结果。
20XX年,我县通过疟疾休止期服药、疟疾病人的及时诊 断和治疗等工作,疟疾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为巩固这一重 要成果,进一步控制疟疾发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实现20XX年疟疾发病总体较 20XX年下降30%以上。
二、 工作内容与任务
休止期服药
1、服药对象:全县20XX年、20XX年发生疟疾病例的自 然村开展休止期服药,具体服药范围依据自然村内 20XX年? 20XX年所有实际疟疾病例和水体分布的特征确定。
2、 服药方法:采取伯氨喹 8日服药方法,即伯氨喹成
人每天3片,连服8天,饭后顿服;不宜服药对象为: 1周
岁以内婴儿、孕产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衰者、长期患有 心血管疾病及肝肾功能不全者。
年龄组1?34?67?910?1213?15
剂量
3、 时间安排:20XX年12月上旬,举办全县疟疾休止期
服药实施方案技术培训班; 20XX年12月5日前,各乡镇填
写20XX年疟疾休止期服药自然村名单,上报至县疾控中心。
登记开展休止期服药的自然村所有人员名单,现场划定服药 范围,确定服药对象。20XX年12月中旬,各乡镇按分配的 数量领取药品;20XX年12月30日前,各乡镇对开展休止期 服药的行政村相关人员培训,并做好人群服药宣传发动工
作;20XX年1月5日至1月15日,各乡镇进行人群服药; 20XX年1月20日前,各乡镇完成服药工作, 统计服药结果, 上报至县疾控中心。
传播期治疗
1、治疗对象:对疟疾临床诊断病例给予氯、伯 8日疗 法及时、全程、规范治疗;对发冷发热且无法明确诊断为其 他疾病的患者进行假定性治疗,治疗有效者按疟疾病例给予 规范治疗;对疟疾实验室诊断病例给予氯、 伯8日疗法及时、 全程、规范治疗。
2、 督导服药:各级医疗机构对疟疾治疗对象开展督导 服药。对实验室诊断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假定性治疗有效 病例实行全程督导服药。
3、 病例报告:对于上述第 1类和第3类病例作为疟疾 病例报告;对于第2类病例中,病程早期单独用氯喹、伯氨 喹有效者作为疟疾病例报告,病程后期用氯喹、伯氨喹或联 合用其他药而无法判断氯喹、伯氨喹疗效者不作为疟疾病例 报告,但作为试治病例报告,为下年度休止期服药划定范围 提供依据。
高发村疫情处理
1、 高发村,指以自然村为单位当年累计发病率达到 1% 者。
2、 加强对疟疾疫情的监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加强 对疟疾疫情的监控,一旦发现所辖自然村达到高发村的要
求,即在24小时内赴所在自然村核实疫情,开展调查工作。
3、 及时有效开展疫情处理。疫情核实后, 48小时内对 自然村根据发病的分布特征实行全民或部分全民村居民应
急性服药,采取氯、伯 4日疗法,以压低发病高峰。
发热病人的血检
凡具备显微镜诊断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对临床诊断为
疟疾、疑似疟疾和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均应开展显微镜检 查疟原虫,并确保完成血检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任务。发热病 人血检应达到以下指标:发病率在 10/万以上的乡镇:年发
热病人血检人数不低于乡镇总人口数的 5 %;发病率在 1/
万?10/万的乡镇:年发热病人血检人数不低于乡总人口数 的2%;发病率在1/万以下的乡镇:年发热病人血检人数不 低于乡镇总人口数的1%;近3年无当地感染病例的乡镇, 应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对来自其他疟区的发热病人开展血 检。发热病人的血检方法及要求按 《全国疟疾防治技术方案》
执行。
数据上报工作
1、休止期服药:各乡镇要做好休止期服药摸底工作, 统计汇总休止期服药村名单。在完成服药工作后,统计服药 结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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