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报批作业流程

时间:2021-01-02 09:28:42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一、土地报批概念

土地报批就是经过部分手续,步骤,让土地性质改变,关键有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农用地变为建设用地。

二、土地报批分类

1、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

在土地利用总体计划确定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计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确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政府审核同意后,逐层上报有同意权机关同意。关键指城市建设项目用地、工业建设项目用地等。

2、单独选址项目用地

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计划确定城市和村镇建设用地域以外选址能源、交通、水利、采矿、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用地,由建设单位向当地土地行政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书,经同级政府审查同意后,逐层上报有同意权机关审批。交通部门实施公路工程用地大全部属于这个类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1条要求,这类项目需要使用土地,建设单位应该依据建设项目标总体设计一次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分期建设项目,能够依据可行性研究汇报确定方案分期申请建设用地、分期办理建设用地相关审批手续。

三、土地报批步骤

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步骤能够总结性地分为以下多个阶段(组卷、报批、征收、出让)

1、组卷阶段

(1)用地单位提交用地申请及相关项目材料,申请办理计划设计条件通知单。

(2)市局相关业务部门组织进行测量定界、地类分析、确定一书三方案(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土地征收方案、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组织会审并签发征地通知书。

(3)进行通知、听证、确定(下发征地通知书、组织进行听证、最终无意见确定)。

2、报批阶段

(1)市局用地编制批次报市政府审核并签发。

(2)省厅组织会审,出具意见主管厅长、厅长签批报省政府。

(3)省政府五处受理、审查、报秘书长签批后下文至省厅(其中报国务院经省厅汇总后一次性上报)。

3、征收阶段(两方案公告一登记)

(1)第一次公告(10个工作日)

省政府对市政府下发方案批复,被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应该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同意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征用土地公告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A、征地同意机关、同意文号、批按时间和同意用途;

B、被征用土地全部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C、征地赔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路径;

D、办理征地赔偿登记期限、地点。

(2)进行登记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它权利人应该在征用土地公告要求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赔偿登记手续。

(3)第二次公告(10个工作日)

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同意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全部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赔偿、安置方案并给予公告。

征地赔偿安置、方案公告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A、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种类、数量,需要安置农业人口数量;

B、土地赔偿费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法;

C、安置补助费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法;

D、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赔偿标准和支付方法;

E、农业人员具体安置路径;

F、其它相关征地赔偿、安置具体方法。

(4)完成征收

完成征收协议签署,赔偿票据提供等资料,实施土地征收完成。

4、出让阶段(预登记、定界、评定、组织招拍挂)

(1)市局地籍处进行国有土地预登记。

(2)依据城市计划结果委托测绘队测量定界、提供拟出让范文定界图。

(3)贮备中心委托评定机构做出让评定、房管局出具出让前置条件。

(4)组织出让资料转市土地交易中心,确定出让方案会审后市政府同意。

(5)组织招拍挂。

(其后关键有签署成交确定书,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缴纳出让金及相关费用,办理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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