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意见

时间:2020-11-22 10:00:20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金庭镇宅基地建房管理, 切实规范农村居民建房行为, 遏制和查处各 类违章建筑和违法用地行为。根据〈〈市宅基 地管理暂行办法》、〈〈市市区农村居民私有住 房建设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和区宅基地建房 管理的有关规定等文件精神, 结合我镇实际, 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 提出以下意见:

一、 申请宅基地的对象

享有宅基地的对象只能是户籍在册, 并

长期生产生活居住在农村属完整家庭的农 村村民。其中参军复员回迁、刑满释放回迁、 读书回迁、结婚迁入人员等可以孚有,其他 迁入人员不享有。农村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 用权,没有所有权。

二、 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条件

1、 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

2、 一户农村村民中既有农业户口,又

有因征地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只能按一户宅

基地标准安排一处宅基地

3、 一户农村村民全为非农业户口的, 宅基地证上的房屋原则上只能原地翻建。

4、 购买本村村民房屋的农户,必须符 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

5、 严禁非农人员购买农村宅基地。

三、宅基地建房审批的具体规定

1、建房类型及审批周期

原地翻建:原有房屋破旧,存在安全隐 患,符合翻建条件的每个季度审批一次;

原地修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且 宅基地证上有登记的辅房, 符合修复条件的 每个季度第三个月的最后一周审批一次;

从严控制新建、移建,旧房占地面积大 于或等于135平方米的原则上不得移建。确 实需要新建、移建的农户,先向当地村委会 提出申请,由村委会调查农户的实际情况后, 再由国土所、村镇办、城管队、村委会联合 查看现场,国土所、村镇办核对农户规划建 房地块是否符合国土规划、城镇建设规划要 求,然后由镇宅基地办公室审核材料,符合 要求的送区宅基地办公室审批。

2、审批规定

面积控制:严格按照市、区、镇相关规 定执行,即占地面积不超过 135 房屋占 地面积不超过100 m2o属新建围墙的,其所 围面积不超过35 m2o

层高控制:

原地翻建、新建、移建、扩建:风景区 周边及古村落等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房屋, 檐口高度严格控制在米以内; 规划控制区范 围以外,在不影响四周邻居采光且四邻无反 对意见的,经宅基地建房审批领导小组会审 后确定檐口高度;

原地修复:严格按照原建筑占地面积执 行,檐口高度限制在米内;

现有宅基地面积超过 135 rf,申请翻建 房屋时,宅基地面积必须按 135 nf核减,超 出面积部分土地由村委会收归集体所有;

房屋风格:苏式,粉墙黛瓦;

古村落中的建筑由区文管会查看现场

后,另行决定;

户口本复印件,必须加盖派出所户籍专 用章;

3、审批程序

农村村民新建、扩建、移建和翻建房屋, 由户主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村委会对本村村民建房材料审核后, 召

集人大代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人员进 行集体会审同意,并形成会议纪要后予以张 榜公示,时间不少于十天。公示无异议后, 将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从业情况、原宅基地 情况、建房位置、房屋图纸等申请材料报镇 宅基地建房管理办公室。

镇宅基地建房管理办公室组织村镇、 国

土、城管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现场踏勘, 符合条件的报镇宅基地建房审批领导小组。

镇宅基地建房管理领导小组组织人大、 政协、纪委、村镇、国土等部门负责人进行 会审,会审通过后,镇宅基地建房管理办公 室会同村委会及时将会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

示无异议后,统一报区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 办公室。

经区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办公室批准 后,由区国土局核发〈〈市区农村村民建房使 用宅基地许可证》。

签订建房协议并向镇村镇办缴纳建房 押金后方可放样。

3、押金缴纳标准

申请新建、移建的农户需缴纳 50000元 /户;

申请原地翻建的农户需缴纳 30000元/ 户;

申请辅房修复的农户缴纳 300元/ m2;

特困户酌情减免,由村委会初审后报镇 民政办认定。

四、监管制度

1、建房监管制度

放样:建房户必须先拆除原有房屋,同 时将拆除房屋的原状图片、现状图片、施工 合同、施工图纸以及建房押金收据交付村委 会后,经村委会初查符合条件的,由村委会 向镇宅基地建房管理办公室提出放样申请; 村镇办相关负责人及片长、国土所相关负责 人、城管队相关负责人及驻村城管员、村委 会主任及建房管理员进行现场放样、拍照、 并填写放样表格等,做好相应的台帐资料;

验样:放样后,乙方必须按图施工,在

地圈梁钢筋、模板绑扎好后,浇筑混凝土前, 由村委会通报宅基地建房管理办公室, 村镇

办相关负责人及片长、国土所相关负责人、 城管队相关负责人及驻村城管员、村委会主 任及建房管理员组织验样, 符合要求的由镇 宅基地建房管理办公室挂牌;如超面积或和 施工图纸不一致,必须整改到位。

竣工验收:建房户房屋竣工后,必须及 时清理剩余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后方可提 交验收,以保持村庄环境整洁。如有占道堆 放现象,甲方有权将强制清除所产生的费用 在押金中扣除;竣工验收由村委会向宅基地 办公室提出申请,村镇办相关负责人及片长、 国土所相关负责人、城管队相关负责人及驻 村城管员、村委会主任及建房管理员到场验 收。占地面积超过审批面积 20呃以上的扣 除50%勺押金,占地面积超过审批面积 30% 及以上的,扣除全部押金;占地面积超过审 批面积50%;上的,扣除全部押金并按违章 建筑予以拆除。

未取得宅基地许可证的建房户,供电、 自来水部门不得办理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手 续。无合法竣工验收手续的所建房屋, 供电、 自来水、广电、电信等部门不得办理正式接 电通水等手续。

2、 定期巡查制度

建房定期巡查制度,并形成书面巡查记 录。

周巡查:由村镇办组织,村镇办副主任、 国土所副所长、城管中队副队长于每周二、 周五联合巡查,

月巡查:由村镇办组织,村镇办主任、 国土所所长、城管中队队长每月一次联合巡 查;

季巡查:由分管副镇长带头,村镇、国

土、城管等部门每个季度巡查一次;

3、 宅基地管理例会制度

每个月的巡查情况及例会,汇总后形成 简报,报镇四套班子领导及各村主要负责人。

五、违章建筑拆除制度

1、组成:

所在行政村、村镇、国土、城管、拆房

队;

2、分工:

所在行政村:拆违主体,负责拆违力量 的组织及违建户思想工作;

村镇办:负责牵头;

城管中队:负责清场,维护现场秩序, 以及一些小规模的拆违;

拆房队:负责拆除违章;

3、 大规模拆违:

拆房队负责拆房,公安、村镇、城管、 国土等相关部门联合行动。

4、 拆违费用:

由违章户所在行政村承担;

六、宅基地管理奖惩制度

1、 村委是宅基地建房管理的第一责任

人,对违章建筑要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

 房管员做好建房日志,每周村里的建房情况 及时上报给宅基地建房管理办公室, 上报表

必须有村书记、主任签字确认。如果一个月 内出现三次违章建筑且未纠正到位的, 或出

现一次未批先建且已建成的, 暂缓该村下一 季度建房审批工作,原地修复同上处置。

2、 驻村城管队员定人、定岗、定位,

监督好批准建房户的建设动态,防止违章建

筑的出现,并做好建房监管日志。如所在村 出现一次违章未能及时报告的扣 300元,出

现二次违章未能及时报告的扣 600元,出现 三次违章未能及时报告的予以辞退。一个月 内未出现违章建筑的奖励 300元,如有虚报、 瞒报的,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全年没有发生 一起违章的,年终享有优先评优、评先进的 权利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城管中队各组 长奖惩也按驻村队员执行。宅基地建房管理 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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