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安全保证措施方案

时间:2020-11-25 11:44:07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一、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款专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22条规定,施工单位对列入

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应当用于施 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米购和更新、 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 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二、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及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23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设 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发现 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对 违章指挥、违章操 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具体安排如下 :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组员(班组长):

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项目经理

1、 对工程项目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为项目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2、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 章制度,结合工程特点及施工情况,制定本项目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办 法或要求,并确保实施。

3、 在组织项目施工中,必须建立健全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机构,

落实岗位,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和考核办法,支持、指导、督促安全管 理人员的工作。

4、 严格执行国家用工制度,及时组织、做好岗前培训及安全 教育,加强劳动保护,对工人的健康和安全负责。

5、 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认真执行工程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

6、 领导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 全状态和隐患,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公司、分公司提出的安 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进行整改。

7、 参加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要如实反映事故过程和 事实,不得隐瞒、虚报。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管理责任。

2、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 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 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保证 其可行性和可靠性,并随时检查、监督和落实,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 题。

4、 项目工程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要及时上 报分公司和公司,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5、 要及时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认真执

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预防施工中危险物

品引起的爆炸、火灾、中毒等事故。

6、 参与安全设施防护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有不正 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设施投入使 用。

7、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隐 患,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并跟踪落实整改。

8、 参加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 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 提出防范措施。

安全员

1、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范围的安全生产 负管理责任。

2、 在管理生产安全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 策及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 务特点对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 施、交底的执行情况经常检查,跟踪落实,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 挥。

4、 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 现问题及时解决纠正。对施工中的重点、特殊部位更要强化检查、督 促落实。

5、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开展 安全教育活动。

6、 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负责人。

7、 对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及安装的电器、线路、机械设备 等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都要参加验收,合格后方许投入使用。

8、 质安员要督促班组搞好班前活动,写好相关记录和安全日 o

班组长

1、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合理安 排班组人员工作,对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 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前安全教育,杜绝使用童工,严禁特 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3、 做好班组人员登记,并报项目部存档。

4、 接受生产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安全生产知识。经常 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 护用品,不断提高防护意识和白保能力。

5、 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开好班前、班后会,并做好记录。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 每天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特别是班前、班后 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部门。

7、 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现场作业人员

1、 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的安 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 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遵守劳动纪 律。

3、 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公司制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和技术交底进行安全操作,严禁违章作业,不得蛮干。

4、 上岗时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本工种的劳动保护用品。

5、 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或者本项目部负责人报告。

6、 在现场操作时,要互相关照,做到不伤害白己,不伤害他 人,也不被他人伤害。

7、 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 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 撤离作业场所。

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26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 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对下列

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并附

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拆除工程?安装工程;

当根据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 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 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 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对安全施工技术要求的交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前, 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 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五、 危险部位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28条第:款规定,施工单位 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 口、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 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 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六、 对施工现场生活区、作业环境的要求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29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将 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 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 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 体宿舍。

七、 环境污染防护措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30条规定,施工单位因建设 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 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 取专项保护措施。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 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 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八、消防安全保障措施

消防安全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施工单位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重点之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重点之一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31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 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 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 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人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九、劳动安全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32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向 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 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 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 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 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33条规定,作业人员应当遵 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 用具、机械设备等。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38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为 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 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白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 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十、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的安全管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34条规定,施工单位采购、 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 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 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35条规定,施工单位在使用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 模板等白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 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 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下载文档
  • 收藏
  • 0

推荐访问:措施方案 施工单位 保证 措施 施工单位安全保证措施方案

版权声明 :以上文章中选用的图片文字均来源于网络或用户投稿 ,如果有侵权请立即联系我们 , 我们立即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