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201903

时间:2021-02-19 08:52:24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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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 副局长 姜 勇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系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工作中,我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融入所分管的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基层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进而指导开展工作。

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定期分析研判分管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研究制定工作推进措施。自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到与专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二是加强理论武装。高度重视队伍的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引导党员干部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积极参与“灯塔-党建在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学习强国”等活动,营造浓厚的政治理论学习氛围,进一步坚定广大党员干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自信。

三是夯实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局网站、“威海普法”和“威海市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微博、工作微信群等网络媒体资源,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先进人物,弘扬正能量、主旋律,切实占领筑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阵地。

四是加强分析研判。定期分析研判法治宣传队伍、司法所建设、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领域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处置,加强监督管控,从源头上化解矛盾隐患,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工作开展的同时,我也敏锐的发现了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还是浮于表面,限于局部,对科学理论的领会还不够全面深入,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还相对不足。

二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从事法律服务时,出现政治立场不坚定,大局意识不强,为钱办案,诱导当事人胡搅蛮缠,引发不稳定因素现象。

三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从事调解工作中,对基层群众易发多发、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化解不力;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等重大影响的矛盾纠纷,报告不及时。

四是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时,政治站位不高。主要表现为在对法律的宣传解读较为孤立化,未形成系统完善的体系,并未将单项法律的宣传放在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只是片面的为了宣传而宣传,说到底还是大局意识不足,政治站位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在推动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将着重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继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提高政治素养、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手段,进一步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增强指导实践的针对性。

二是加强法律服务人员队伍建设。要准确把握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在从事法律服务活动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维护大局,依法公正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偏离方向,不发生因服务不当而发生不稳定因素。

三是重视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进一步抓好相关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将其作为宣传法律法规、惠民政策、先进典型、优秀经验的前沿阵地,提高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影响力。

四是进一步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分析重大事件、重大情况中涉及到社情民意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梳理可能存在影响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风险点,密切跟踪各种倾向性、苗头性、聚集性的舆情信息发展变化,有针对性的提出指导意见,及时做出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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