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秋冬季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五

时间:2020-11-18 11:03:53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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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秋冬季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TOC \o "1-3" \h \z \u 1编制目的 2

2编制依据 2

3工作原则 3

4适用范围 3

5组织指挥 3

6情景划分 4

7响应措施 4

8应急保障 11

9附则 12

2020秋冬季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1编制目的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扩散蔓延,随着国外一些国家带疫解封,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进一步增加,加上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进入高发期,疫情防控形势更为复杂和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严防聚集性疫情做好秋冬季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切实扛起疫情防控的重大政治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懈心态,增强抓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统筹做好我镇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2编制依据

《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XX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XX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应急预案》《XX省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XX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XX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XX县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XX镇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文件和规定。

3工作原则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和使命;加强统一领导,群策群力,联防联控;建强外防输入堡垒,坚守内防反弹底线;精准施策,有序防控。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全国多地出现疫情反弹,我国国际口岸逐步

复通复航,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的增加为疫情防控带来新的挑战,其他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进入高发期,我镇疫情防控形势更加复杂和严峻,不排除秋冬季疫情出现暴发的情况,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增高时,开展秋冬季疫情防控常态化全过程应急处置工作。

5组织指挥

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研究部署防控策略和应急处置措施,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治组、物资保障组、信息发布组、社会防控组、工作督查组等工作组,各工作组工作职责按照《中共XX镇委员会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X党发〔2020〕xx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各村(社区)要根据辖区内疫情防控新情况新问题,突出重点做好精准防控,认真查找、加固防控薄弱环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督促落实各项防控策略、管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反弹。

6情景划分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针对疫情发展的不同阶段或不同情景,指导和规范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工作。

6.1情景一

疫情反弹,本地聚集性或暴发疫情。

6.2情景二

疫情在国外、省外持续蔓延,我省境外、省外输入风险持续增加,我镇有持续零星病例输入。

6.3情景三

疫情呈全球大流行态势,我镇疫情反弹,病例急剧增加。

6.4情景四

大流行过后或重点人群疫苗免疫接种后,人群免疫屏障基本建立,新冠肺炎进入常态流行模式,成为季节性常态流行病。

7响应措施

按照”控制传染源、切断扩散蔓延渠道”的疫情防控要求,以村(社区)为单位,实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严格落实“四早”措施,精准防控、快速处置,将当前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持之以恒长期实行,确保秋冬季疫情防控取得成效。

7.1精准做好重点人群管控

7.1.1高度关注国内各地疫情信息动态。多渠道收集国内疫情发展变化信息,及时从国务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平台获悉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名单,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文返文人员的管控。

7.1.2加强境外、省外人员监测

7.1.2.1各村(社区)、镇市监站要在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加强对来文返文人员开展健康码、防疫行程卡、“三史”(旅居史、发热史、接触史)申报等查验工作,在健康码互认、核酸检测结果互认的基础上,积极落实人员分类有序流动或隔离观察政策。

7.1.2.2对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要继续落实14天集中隔离和2次核酸检测。如入境后隔离未满14天的,须在县集中隔离补足14天,并在第14天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在我镇辖区内的,要按照"三查、三排、一转运”的要求,严格开展出入境检疫,全程实行闭环管理。

7.1.2.3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查验是否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相关证明的,要立即护送到县定点酒店接受核酸检测和14天隔离医学观察。低风险地区人员持健康“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7.1.2.4各村(社区)要提醒并动员辖区居民加强个人“三史”申报,并按照上述相关规定落实相应管理措施。对于可有序流动的来文返文人员,要做好前7天的个人健康监测。

7.1.2.5国家层面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1.3加强发热病人监测

7.1.3.1镇卫生院、镇市监站、镇文化站要督促宾馆、酒店、饭店、药店、医疗机构、商场、超市、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做好体温检测工作。一旦发现发热病人,要立即将其隔离在临时隔离观察间,并及时向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专用车辆将其接送至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7.1.3.2镇卫生院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体温检测工作,主动引导发热病人(体温≥37.3℃)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7.1.4加强出院患者监测

7.1.4.11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达到出院标准,解除康复隔离后,要安排专用车辆将其直接转送居家隔离观察14天,分别于第7、14天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无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可解除居家隔离。居家隔离期间,各村(社区)要按照“3+1”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责任人,负责确保患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居家隔离,并做好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7.1.4.2解除居家隔离的患者,可正常复工复产复学复课,但仍须由镇卫生院组织专业人员对其进行一年的健康随访。

7.1.4.3出院患者居家及随访期间一旦发现核酸检测阳性或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临床症状的,要立即向上一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7.1.4.4镇卫生院、派出所要密切关注在外地(境外、省外、省内其他县(市)区)被诊断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XX籍人员,主动与确诊地对接联系,及时掌握患者治疗情况,待其治愈出院并解除隔离后,要引导有返文意向的患者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返回我镇。治愈患者抵文后,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所涉村(社区)、镇卫生院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后续健康管理服务。

7.1.5加强特殊场所监测

7.1.5.1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做好晨午检工作,严格落实教职工、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等。每日掌握教职工及学生动态,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学校医务室等要加强流感等秋冬季高发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

7.1.5.2敬老院要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和被服务对象每日健康状况监测制度。新入院工作人员和被服务对象要在核酸检测阴性、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方可进入院区。严格探访制度,非必要不探访,所有探访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拒绝探访。

7.2加强输入食品监测管理

7.2.1镇卫生院、镇市监站、镇农业服务中心、镇交管站等单位要共同做好冷链食品,特别是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进口食品的监测工作,坚持做到人物同查。镇卫生院、镇市监站、镇农业服务中心、镇交管站等单位要对辖区内从事冷链食品、生鲜及低温肉类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的相关场所进行摸底排查,及时将相关名单提供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指导督促相关场所和企业建立进货查验和溯源管理制度,按照卫生防疫相关要求,全面开展日常清洁和消杀。配合县疾控中心根据名单对冷链食品、相关从业人员及场所周边环境(包括食品外包装、废水等)进行采样检测。

7.3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保持目前的防控指挥机制不散、防控队伍不减、防控机构不撤,镇卫生院要储备和培训足够的、合格的流行病学调查人员,能够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第一时间追踪密切接触者,将重点人群全部排查并进行集中隔离管控。

7.3.1严格按照“24小时完成‘旅居史、发热史、接触史’三史的流行病学调查”要求,由镇卫生院、派出所等单位配合县疾控中心做好流调工作,并将传统流行病学调查和现代信息技术有机结合,开展全面彻底的调查。

7.3.2按照1:100比例寻找密切接触者,即1个核酸阳性检测者至少需寻找100名密切接触者。按密切接触者定义判定,找寻到的密切接触者在100名以上的,按定义判定范围进行全部管控;找寻到的密切接触者不足100名时,扩大寻找范围,至少寻找100名。

7.4落实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制度

镇卫生院要严格落实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制度,规范疫情应急处置流程,充分发挥疫情监测哨点作用,做好相关病例监测和传染病网络直报,发现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的,主动引导其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格做好患者引导分流、预检分诊,严格落实发热病人留观制度。随时准备好救护车辆及急救人员,规范做好患者转运和收治工作。

7.5加强重点场所管控

7.5.1管控区域农贸(集贸)市场、菜市场等场所要加强防控措施,全面规范开展每日环境消杀并加强监测;地下阴冷、潮湿的经营场所全部关停;餐饮店、单位食堂等场所不得堂食;相关从业人员必须全部佩戴口罩和手套。

7.5.2管控区域内除经批准的卫生防疫车、救护车、消防车等特殊车辆外,一律禁止外来车辆进入管控区。

7.5.3管控区域工厂、工地、各类门店等公共场所要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和身份查验,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关闭所有文化娱乐及场所。

7.5.4管控区域及相邻敬老院等特殊机构场所要实行严格封闭式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暂停线下教学,恢复线上教学。

7.5.5管控区域零售药店全部关停,禁止网购药品进入管控区域,积极引导发热病人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各村(社区)要明确专人,对慢性病患者日常用药提供送药上门服务。

7.6做好疫情信息报送工作

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进行上报,并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监测方案》要求,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病情进展,及时对病例分类、临床严重程度等信息进行订正。不得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

7.7开展经常性培训演练

镇卫生院要积极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进展,及时调整健康教育策略,组织科普宣传教育,分级分层有针对性地开展国家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全员培训,确保能第一时间发现疑似病例,第一时间发现可疑症状,第一时间开展隔离救治。同时要开展经常性演练,重视演练策划工作,紧扣实战、科学、规范要求,优化设置演练流程,合理设置演练环节,及时评估演练效果,打造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应急处置队伍。

8应急保障

8.1防控能力保障

认真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能力建设和资金统筹工作的紧急通知》(X办发电〔2020〕xx号)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镇疫情防控能力提升,加紧补齐补足短板弱项,确保秋冬季疫情防控“万无一失”。

8.2队伍保障

8.2.1疫情处置队伍。组建和完善各类疫情处置队伍,加强队伍装备建设,由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和村医组成13个基层服务团队,确保疫情处置综合能力。

8.3物资保障

镇应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做好疫情应对物资储备。应根据疫情处置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物资储备种类主要包括救治药品、消杀药械和防护、救治、检测设备及应急设施、生活必需品等,应急物资使用或报废后要及时补充。

8.4资金保障

镇应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按规定将疫情处置应急经费保障到位,保障疫情处置队伍培训、装备补充及维护、疫情应对物资储备等需要。

8.5科普宣教

各村(社区)要利用广播、微信群、QQ群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尤其是在重要节假日要及时做好宣传,引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戴口罩、远距离、勤洗手、不集聚”等健康生活习惯,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疫情。

9附则

9.1预案管理

预案实施后,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评估修订。各村(社区)、镇各单位要按照方案和预案要求结合实际切实抓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

9.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9.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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