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生法学类实践汇报材料

时间:2020-10-05 08:23:57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高校生法学类实践汇报材料

在这次模拟法庭当中,我担任的角色是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当律 师一直是我的梦想,所以第一次模拟白己梦想中的角色,除了兴奋还 有忐忑。拿到卷宗的时候我就迫不及待的开始看,不仅看它的内容, 还看它订卷的顺序,因为在这之前我从来都没有见过真正的卷宗,这 给了我一次从理论到实践转变的机会。

本次模拟法庭的案件是“共同盗窃铁路运输物资案”,案件事实 是:四个被告人涉嫌共同盗窃五次铁路运输物资,一个被告涉嫌掩 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通过整个庭审,我了解到整个庭 审是由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当庭宣判组成的。庭 审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法庭辩论阶段,它让我了解到一个律师必须具 备丰富的课外知识,言论技巧和超强的应变能力。例如:辩护人在法 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为了维护白己当事人的利益,盘问证人,向告人发 问的时候,这就需要技巧。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真正认识到法律的 崇高与正义,也加强了我成为一名律师的决心。

在参与这次模拟法庭过程中,我对盗窃罪,区分主从犯,特别白 首有了更深的认识。

经过模拟法庭,我对于盗窃罪中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 特别巨大的区分和立案标准有很深刻的理解。所谓“数额巨大”是指 盗窃公私财务的数额在500元-XX元期间,“数额巨大”是指盗窃公 私财务5000元-2万元之间,“数额特别巨大”是指盗窃公私财务 3万 元-10万元期间;立案标准是数额较大和多次盗窃。

对于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在共 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 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是一个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在模拟法庭之前, 我一直以为这没有什么好说的,主从犯在题目的案例中一眼就能看的 出来,可是一旦接触到真正的案子,我才发现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 事,在真实的案例当中,我们很难判断共同犯罪中行为人所起的作 用,除非是那中很简单的案例。在这一起“团伙盗窃”中,我就是从 第二被告作案工具的来源,盗窃意图、销赃所得、在共同盗窃中具体 分担的角色来为我的当事人辩护的,最兴奋的是我的辩护意见被审判 长所采纳。

模拟法庭快要的结束的时候,也就是法庭辩论阶段,公诉方对我 的辩护发表意见的时候,提出我运用法条错误很是让我震惊,我一直 都以为特别白首只是要求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 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没有掌握的本人的其它罪行。当公 诉人宣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白首和立功集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 >第二款的规定是说向司法机关供述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 定的罪行不同种罪行才能构成特别白首,在参与模拟法庭之前我从来 都没有发现过这个问题,也从来都没有认真仔细的扣过字眼,不过这 为我以后的法律道路敲响了警钟,使我认识到法律是一个严肃认真的 东西,以后我会加强对这方面的注意,我感谢模拟法庭中公诉人帮我 指出我的错误。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受益匪浅,同时也让我对律师这一职业有 了更深一步的了解。最后,感谢学校也感谢我的指导老师给我们提供 这么好的实践机会,我确信,在以后的学习当中我会更加努力的学习 法律的,谢谢老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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