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区警务体系化

时间:2023-05-07 08:00:22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21世纪以来,我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新的问题和局面也层出不穷,给我国警务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随着我国社区建设的发展,社区警务与我国公安工作现代化建设紧密联系到一起,同时也给社区警务改革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构建社区警务的体系化,应以全方位的警务服务为先导,着力提高社区警务的信息化程度,转变社区民警的执法理念,促进警民关系良性发展。

【关键词】社区警务;预防犯罪;警民关系;社区服务

一、社区警务的提出(一)“社区警务”的概念

从社区延伸而来的“社区警务”,英文“community policing”,最早可以追溯到1795年英国伦敦地方法官帕特里克奎豪思曾提出的“以预防为主”的思想,随后的1829年,在罗伯特·皮尔在建立伦敦警察时指出了著名的“皮尔原则”。他指出警察的主要目标是预防犯罪,检查警察工作效率的标准是犯罪和骚乱的消失。①社区警务属于外来事物,目前理论界尚无统一的概念。通说一般认为:社区警务就是指警察机关依托社区,依赖社区的人力、物力与财力实现警察与社区组织、社区公众的有机结合,共同发现和解决社区的治安问题。它有两个基本理念:密切警民关系;预防为主。(二)社区警务的特征

社区警务的特征是与传统警务相比较而言的,其特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社区性

社区是社会构成的基本单位,而社区警务也是社会治安防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社区警务这一警务模式以社区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指这一警务所有活动均围绕着社区或者说是在社区内开展的。防范和控制犯罪的深厚资源存在于社区之中,社区是警察活动的中心舞台,它将警务行为和社区管理行为有机的结合起来。

2.预防性

社区警务控制犯罪注重防御,通过增加犯罪成本,来减少犯罪的发生及降低犯罪的侵害。与传统警务的被动、单一的防御相比,社区警务的防御是广泛吸收群众和社会力量的防御,是全民的、全面的、积极的防御。

3.服务性

公安工作同样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与传统的警务管理模式不同,社区警务是服务式的,通过警方向社区群众提供各类服务增加警民感情,改善警民联系,增强警民互动,以社区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二、社区警务体系化构建

社区警务既是一种警务工作模式和方法,更是一种警务工作理念,一种全新的社会公共安全价值体系。概括地讲,社区警务所追求的是警察和其所负责的社区成员共同努力预防和打击犯罪,它所反映的是警察与社区成员和当地政府之间的互相合作互动的过程。社区警务自传入我国以来已有几十年的历程,在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发展模式,社区警务要取得长足性的发展,实现其追求的价值目标就必须构建起自己的体系化框架。(一)从指导思想上

1.以人为本、加强服务

我国是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党和政府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切活动都必须体现人民政权的根本要求,把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社区警务只有处处以人民的利益为重主动关心群众,才能使社区警务成为有源之水,才能达到实现警民良性互动和预防减少犯罪活动的目的。

2.警力有限、民力无穷

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从人类发展的历史上来看,人民群众在社会发展中始终起决定性作用。中外警务工作发展的历史经验和教训表明,必须把预防犯罪作为警务工作的首要目标。在传统的警务发展模式中,政府和警察部门一直以较高的姿态从事着打击犯罪的工作。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犯罪人数不断激增、犯罪手段也日趋多样化,传统的单纯依靠警察的警务发展模式就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了,所以,必须寻求民众力量的支持和民间社会资源的补给,这样才能以无限的民力来弥补和优化有限的警力。

3.扎根社区、面向社会

扎根社区、面向社会的警务指导思想与我国原有的“公安机关领导下的以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为指导方针的公安基础工作和群防群治”颇有类似,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同。传统的警务模式指导思想强调“依靠警察,面向社会”,而社区警务强调的是“扎根社区,面向社会”,在社区警务的组织实施方面强调的是“政府倡导、社区主管、警方指导、社会参与”的社区管理体制,以优化社区管理加强社区警务构建。(二)从原则把握上

1.以解决社区治安问题和预防减少犯罪的最终目标的原则

开展社区警务应该变以往面对犯罪消极被动应付的局面,要把精力和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和控制上,标本兼治,从源头做起,力争把犯罪问题解决在预谋或始发阶段,从总体上控制和减少犯罪。

2.以打防结合、以防为主为工作指导的原则

当今警务改革过程中一直在强调警力下沉,要把警察工作的重心由案发后转移到案发前,做到“警务前移”,实施社区安全防范,注意早期控制和及时发现,变被动为主动。

3.以构建社区、社会综合防控机制为原则

社会治安总体目标的实现,不能单纯的寄希望于警力的增加和装备的优化,关键是警务方式的转变。加强社区安全防范措施,组织群众和各种治安联防力量,建立多层次的群防群治网络和治安防范空防体系,增强社会预防和控制能力,确保社区和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三)从工作内容上

1.社区宣传教育

加强社区治安宣传教育,通过社区民警以及社区管理机构和人员,对社区进行法律知识的宣讲和普及工作。可以通过社区宣传板和社区剪报向社区居民传递相关的警务信息。通报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好人好事和见义勇为英雄、优秀人民警察与功臣警察的先进事迹,以激发公民以正压邪的勇气与热情。

2.社区公共管理

进行社区公共管理,社区民警应该普遍推行巡防制,通过建立警民联系卡等方式密切警民关系。同时还要加强警民共建活动,如联手进行文艺演出、体育竞赛等活动,通过这样的公关行为,形成警民“鱼水相亲”的良好局面。

3.社区户籍管理

户籍警察通过户口登记、检查居民身份证等方式,可以查证和核实社区实际人口数量。对社区的暂住、流动和重点人口,提前和及时发现有违法犯罪倾向的犯罪嫌疑的人动向,预防和控制犯罪。

4.社区服务工作

依托110报警电话或其他报警资源(包括目前试行的社区网络报警平台),对社区成员的报警和紧急求助、做出快速反应,进行积极处置,及时提供援助。同时,当好社区基层组织的帮手,积极与公众一起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密切警民关系。

此外,社区警务体系化的构建还应该与完善民警巡逻体制有机的结合起来,协调发展,做到动静结合,点面结合,标本兼治,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警务体系。三、社区警务实践过程中的难点(一)从一元化主体到多元化主体的转变未完全实现

在传统的警务模式当中,中国的社区治安体系一直是以警察为主导的一元化的管控模式,而在现在的社区警务模式当中,尤其是提出了社区治安“3361”工程②之后,其社区治安防控的工作就扩展成为三个主体(政府、警察和社区)的事情了,三个主体之间应该是互相协作,相互补充的关系,向着社区治安的多元化主体治理型转变。(二)警务工作与社区建设存在脱节现象

社区警务体系化的核心在于警务工作的社会化,充分发动社区各个阶层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利用现有的社区和社会资源,实现警务工作的目标。但从目前的现状上讲,社区警务体系化的构建远远落后于社区建设所要求的阶段层面。一些社区民警,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会犯经验主义错误,沿袭了以往的经验和做法,但就是这些经验和做法往往已经难以符合变化中的实际需要(三)警力保障、情报信息、资源整合难以到位

社区作为社会构成的基本构成单位,其存在着覆盖范围广、社会问题复杂、犯罪信息隐蔽的诸多特征。虽然一些地区会以划分责任区的方式分担社区警务庞大的工作压力,但有限社区民警往往满足不了实际工作的需要,尤其是像东莞、广州这些在外来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集中的地区。在情报收集方面,由于多数警民关系不尽融洽,群众不愿将想法及掌握的情况、信息告诉民警,导致对可能发生的违法犯罪缺乏预见性。在资源整合方面,对于社区预防和控制犯罪,仅靠公安机关是不行的,更多的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而目前这方面尚有欠缺,社区犯罪控制资源整合机制尚未建立健全。四、社区警务体系化的积极探索(一)制定社区警务建设规划

社区警务建设规划必须是规范的、具体的和科学的。社区警务的实施必须以法律为准绳,警察机关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要合乎法律的规定,既要内容合法又要程序合法。当然在制定社区警务建设规划时要将社区警务建设规划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中去,包括社区人口管理、社区宣传教育、社区服务等一些列的具体内容,这样一来社区警务建设的规划才能具有可操作性。此外,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社区警务,必须将现代社区警务理论与当地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实现社区警务建设规划的规范、具体和科学化。(二)提高社区警务信息水平

社区警务同样应该适用“情报主导警务”,在社区警务的实施过程中,公安机关要强化社区信息这一基础性工作,民警在采集过程中把搜集的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发现的犯罪倾向和线索及时向所里和上级机关汇报,形成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的良性循环。同时,大力推行网上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居民也可以对公安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提升社区警务整体信息化水平。(三)深化社区群众服务工作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警察的活动宗旨。所以从这一理念出发,要求在执行社区警务的过程当中,牢固树立人民利益、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警务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一些地区出现的群体性事件表明,我们社区的警察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时候,存在一些观念上和方式上的不足,导致群众对警务工作的不理解、不支持。这样长期以来不仅社区警务所追求的价值目标无法实现,而且可能会出现更加严峻的警民冲突问题。所以说,警察人员在执行任务时,一定要充分考虑社区群众的利益,促进警民关系的良性发展。五、结语

社区警务在我国实施以来,得到了党和政府以及各级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从各地的社区警务实施效果来看,社区警务是适合我国的基本国情的,尤其是适合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密度大的国家。社区警务在发展过程中,也是一个不断深入、不断更新的过程,构建社区警务,必须贯彻改革精神,解放思想,转变传统思想观念,对警务重心、警务模式和警务风格重新调整,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深化警务改革,建立健全社区警务工作体系化,力求达到社区和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注 释:

①张兆瑞,张建明等著.社区警务[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32.

②王均平,唐国清主编.社区治安体系理论选择及模式研判[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前言.

参考文献:

[1]武汉市警察学会编.中外社区警务比较研究 [M].群众出版社,2005年版.

[2]张兆瑞,张建明等著.社区警务[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王均平,唐国清主编.社区治安体系理论选择及模式研判[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版.

[4]陈家琼.社区警务的理论与实践[J].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5(02).

[5]朱旭东,孔繁燕.社区警务建设新进展及其理论解读[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6).

[6]牛惊雷.社区警务:现代警务制度变革分析[J].宁夏社会科学,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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