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笔录(自诉案件和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用)

时间:2021-01-17 08:29:52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调解笔录(自诉案件和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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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年 月—日—时 分至 时 分地点:

审判人员:

书记员:被邀协助调解人员:

调解经过和结果:

(首先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告知诉讼权利和义务等)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审判人员:(签名)

书记员:(签名)

附:

一、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 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制订,供各级人民法院对白诉案件和附带 民事诉讼案件进行调解时使用。本样式不适用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 十条第(三)项规定的白诉案件,也不适用于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附带 民事诉讼案件。

二、 本笔录经当事人校阅后,由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三、 审判人员和书记员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一、班级现状分析

我在的班现有学生39名,这些学生天真活泼,好奇心强,对班级 非常热心。但是有几个孩子白制力比较差,管不住白己,如黄种冠、 张昌钱、陈永盛等。还有几个同学学习惯差,特别好动、偷懒,精力 不集中。又因大都是独生子女,家长娇生惯养,没有养成劳动的好习 惯,不会劳动。不少同学思想中集体主义观念淡薄,不知要为班级和 他人着想。为了把五一班培养成一个凝聚力强、积极向上的班集体, 让学生的一切成为白觉。为此我特意做如下设想。

班训:我骄傲,我白豪,我是六(4)班。

班风:白尊、白律、白信、白强

二、工作重点及目标:

1、继续抓好学生的常规教育,强化〈〈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落 实,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2、师生中进行赏识教育,老师赏识学生,让学生学会赏识白己, 赏识他人。

3、积极配合学校、少先队的各种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争做“五 小公民”活动,培养学生强烈的责任感以及白我约束,白我管理的能 力。

4、开展不同课型的活动,充分利用好班队设计课,为学生设立一 个展示才能的小舞台,给一块白由发展的空间。

三、具体措施

1、 抓好学生的常规教育。

根据〈〈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制定出本班的班规,带领全班同学学 习,采取一定的评比、竞赛等措施,使班规落到实处,切实培养学生 良好的行为习惯。特别是开学之初,班主任要靠上抓,深入学生,掌 握苗头,解决后倾向性问题。在班级要开展白评、组评、师评等活动, 并用制度规范学生的言行。

2、 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

工作中,不断用班级获得的集体荣誉和成绩激励学生, 形成团结向 上的班级,在班级中形成向上的班风,教育学生要热爱班级,为班级 的利益着想,在思想意识中形成,我为班级,班级为我的思想,促使 班集体建设不断完善。

3、 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起学习上的白信心, 掀起比、学、赶、帮、超的新高潮,建立“手拉手”,“一帮一,一 对红”,互教互学,使学生在原有的情况下成绩有所提高,学习兴趣 更浓。让学生享受到成功的喜悦。

5、 培养好班干部,充分发挥班级干部的作用,给予他们锻炼的机会, 培养工作的能力,支持他们开展各项工作,辅导他们配合班级的整体 工作。引入竞争机制,让班干部竞争上岗,给每一个同学提供一个公 平展示白己的舞台。

6、 重视家校联系。做好家访工作,班主任及时与家长及时联系, 互通情况,个别教育指导,使其收到良好的效果。

7、 提高白身素质。在做好班主任工作的同时努力学习有关教育方 面的材料,不断改进教学方法。认真备好课,在上课的过程中要特别 注意开发学生的智力,善于诱导他们勤动脑,使其分析问题,解决问 题的能力不断提高,课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10.卫生工作落实到人,使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上好两操, 讲好个人、室内外卫生,定期检查,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四、活动计划

第一周

1总结暑假工作,提出新学期要求,做好新学期打算。

学习〈〈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管理条例》。

开展班委竞选,提出要求。

第二周

继续抓好常规教育,进行常规训练。

进行习惯养成教育,形成良好行为习惯。

迎接学校队列比赛。

第二周

培养学生上课铃声一响,教室里要安静。

加强劳动观念教育,搞好个人和集体卫生。

第四周

进行班级写字比赛。

继续抓好常规教育。

初步评出五小公民之一环保小卫士

第五周

庆“ ^一”,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进行班级口算比赛。

初步评出五小公民之一合作小伙伴

第六周

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和集体主义精神。

初步评出五小公民之一独处小主人

第七周

继续抓好纪律和学习目的教育。

进行班级朗读比赛。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民保字第 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

单位和职务、住址,如果是共同申请人,则写明其他人的情况)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

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如果是共同被申请人,则写明其他人的情况)

申请人 因(写明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原因),于

年 M 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写明

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具体内容)。申请人已向本院提供 (写 明担保的财产名称、数量或数额等)担保。

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采取财产保全的理由)。依照

(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 定的其他保全措施的内容)。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起诉, 逾期不起诉 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 执行。

审判员:年 M 日(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附:

民事裁定书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为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进 行,就诉讼程序方面的有关事项所做出的判定。它与判决有着本质的 区别,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即为保证诉讼过程的进行。判决主 要是解决实体间题,即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民事诉讼法》第

140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第一,不予受理。不予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到原告起诉状或者口 头起诉时,应认真进行审查,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 108条规定 的起诉的条件,第109条规定的起诉方式,第111条规定的不予受理 的几种情况,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决定案件是否受理,对不 符合起诉条件,决定不予受理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并且将裁 定书和原告起诉的有关材料送达和退还给原告。

第二,驳回起诉。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立案以后发现起诉不符合 受理条件的,用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第三,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 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 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 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第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进行中,由于出 现了某种无法克服和难以避免的特殊情况,而使诉讼程序暂时停止。

诉讼终结,是指民事诉讼中,由于一方当事人死亡而出现的特殊情 况,使诉讼程序不能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从而结束诉讼程序。

第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笔误是指法律文书误写、误算、诉讼 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

第八,中止或终结执行。执行中止,是指由于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 而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该情况消除后再继续执行。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不 可能或者没有必要继续执行而结束执行程序。

第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第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第^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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