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村级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时间:2020-11-18 10:30:54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XX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村级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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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镇村级工程建设管理,预防和纠正村级工程建设招标过程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根据《中共XX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村级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纪办发﹝2020﹞X号)和X纪办发〔2020〕X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抓实有效措施,力争通过专项整治,提高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村级工程建设的制度化、民主化、规范化、长效化水平,确保账据

真实、内控严实、责任落实,切实解决农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村级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具体负责村级工程建设是否公开化、民主化;村级工程款支付涉及村级财务的相关问题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对违反村级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核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经中心,XX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村级工程涉及村级财务问题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自查整改工作。

三、整治内容

全面整治2018年1月份以来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整治重点为村级工程民主决策问题、村级工程涉及村级财务问题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三个方面:

(一)村级工程民主决策问题

重点核查民主决策不健全,未经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应招未招、拆分工程,化整为零随意指定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委托设计、预算、监理、审计单位;投标保证金缴纳不规范、中标价和施工合同不符;以村集体自有资金、上级部门划转的专项资金以及企业或者个人出资赞助、捐赠等为资金来源并以村级账户支出费用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各类道路、桥梁、房屋、绿化建设维护等项目不进入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发布等突出问题。

(二)村级工程涉及村级财务问题

重点核查村级工程建设工程款支付所需的资料附件是否齐全,合同价与中标价是否相符,工程发票是否与中标、施工单位一致,是否按照施工合同和实际进度支付;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资金等是否做到专款专用;将招投标的村级建设工程费用不汇入中标方公司的账户而是直接汇入个人账户,不用“村务卡”进行结算,不经决算审计就全额支付工程款等问题。

(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1.制度落实方面。重点清查民主决策、村务监督、财务公开制度是否落到实处,村民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是否得到保障;报账员职业素养是否具备,监督管理是否到位;印章管理是否严格,使用登记是否规范;村级财务审批制度是否健全等问题。

?2.资产资源处置方面。重点核查村级物资采购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发布采购信息,集体资产有无登记,管理是否严格;资源承包有无租赁合同,是否进入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合同执行是否到位,是否存在程序不合法、手续不完善、价格不合理、承包不透明等问题。

3.资金审批管理方面。重点核查大额资金审批和现金管理是否严格规范,是否全面落实“村务卡”非现金结算;有无账外账、“小金库”,有无坐收坐支、白条抵库、公款私存,是否存在虚列工程、虚开发票、重复报账等问题;资金审批监管是否到位;大额青苗补偿有无签订协议和明细资料等问题。

四、整治措施

(一)全面自查自纠,随机抽查。通过审查村级账务,镇农经中心对村级项目工程涉及上述问题进行全面摸排自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进行全面认真核查,县纪委、监委组织进行随机抽查核查。

(二)加强监督,接受举报。县设立村级工程涉及村级财务问题自查自纠检查举报箱,公众可将投诉举报材料投送至举报箱。

投诉举报受理电话:XX

电子邮箱:XX@XX.com

邮寄地址:XX县农业农村局政策与监管科(收)

邮编:XX

四、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自2020年7月中旬开始至2020年10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项目核查、建章立制、总结验收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25日至7月31日)。

各村结合实际,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治理的目标任务、推进措施、时间安排及责任分工等,于7月31日上报实施方案。

(二)查摆问题阶段(2020年8月1日至8月10日)。

各村对照问题和工作重点,深入查摆村级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列出重点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坚持边查边改,确保自查自纠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各村于8月10日前,汇总上报本村自查自纠情况。

(三)整改落实阶段。(2020年8月11日至8月20日)。各村要严格对照问题清单,制定解决措施,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建立“谁整改、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倒查机制。涉及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四)项目核查阶段。(2020年8月21日至9月20日)。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对核查发现问题要形成清单,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五)建章立制阶段(2020年9月21日至10月15日)

镇要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查找漏洞,建章立制,强化源头防控。

(六)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镇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包括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工作成效、问题建议和下步打算等内容。镇书面总结于2020年10月28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情况将在全县范围内以一定形式予以通报。

五、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布置,切实解决好专项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既要把握时间进度,更要确保工作质量,确保专项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果。

2.落实工作责任。农经系统要发挥好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作用,监察、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要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镇农村集体资产服务监管领导小组和镇农村产权交易领导小组是专项治理的关键主体,必须切实担负起组织实施责任。对因指导不力、管理不严、处置不当或执行制度不严格、私设账外账、做假账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移交纪委进行查处。

3.注重宣传总结。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争取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强化村级工程涉及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加强定期检查和动态监测,促进交易公平,防范交易风险,确保市场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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