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证券业交易佣金价格竞争市场的行为分析

时间:2023-05-27 11:00:24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本文从交易佣金的价格竞争方面入手,对我国证券业利益关系人的市场行为进行分析,从而对我国证券业交易佣金的市场行为走向提供参考意见。

一、固定佣金制度的产生、发展及其弊端

我国证券经纪业务(2002年5月前实行固定佣金制)和新股承销业务的收费标准一直受到政府的严格管制。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的证券业应该不存在价格竞争行为,但我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是名义上(仅仅是名义上)不存在价格竞争,但非法的价格竞争却充斥了整个市场。由于经纪业务市场的竞争激烈,券商为了争取一定的市场份额,采取佣金返还的违规行为(2001年青海证券公司对网上委托交易实行公开佣金打折就是一例);同样,承销业务中也存在变相的价格竞争(如发行公司的资金融通等)。造成这些不规范竞争行为的根源在于政府的价格机制。

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固定佣金制度的弊端也越来越多地显现出来。这些弊端表现为:不利于证券市场竞争机制的培育;较高的费率标准提高了交易成本,既妨碍了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参与证券市场的积极性;个别证券经营机构为了争夺客户资源,违反有关规定进行各种形式的佣金打折或返佣的价格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从国际经验看,各国在证券市场发展初期采用的都是固定佣金制。1975年5月1日,美国的交易所率先打破固定佣金制,采取竞争性的协议佣金制,由客户和证券公司协商决定。但是最引人关注的还是英国在1986年对证券业实施的一场重大变革。它取消了固定佣金制,客户可与证券经纪商根据市场供求情况、交易额度及各自的实际情况,决定按何种标准收取佣金或是否收取佣金。这场变革使英国重新赢得全球主要证券市场的地位。20世纪90年代以来,更多的国家放弃了固定佣金制,世界主要的27个证券交易所中,大部分实行完全的佣金自由协商制。佣金自由化的效果是明显的,在客观上起到了使券商佣金收入水平下降、刺激市场交易和促进金融机构重组的作用。

二、金融创新——浮动交易佣金制度的推广

2002年4月5日,中国证监会、国家计委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自5月1日起A股、B股、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佣金实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动制度来交易佣金。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佣金(包括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的手续费等。A股、证券投资基金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B股每笔交易佣金不足1美元或5港元的,按1美元或5港元收取。此外,国债现券、企业债(含可转债)、国债回购以及今后出现的新的交易品种,其交易佣金标准由交易所制定并报证监会和国家计委备案。《通知》同时指出,券商向客户提供代理以外的咨询等其他服务,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收取标准。这项改变“一刀切”制度的改革有利于市场的发展,表现为:一方面,佣金水平实际降低了至少0.5‰,惠及广大投资者;另一方面,券商可在规定区间内浮动,或在这个区间内与客户协商解决。这既有利于投资者降低交易成本,也给了券商一个公开的、能灵活掌握的竞争手段,客观上有利于促进他们转变思维模式,积极开拓新业务,提高服务水平,进行金融创新。

在国家有关部门宣布证券交易佣金实行浮动制之后,立即引起了各券商的强烈反响。川财证券公司针对投资者的不同需求,设立从3‰~0.2‰的佣金标准区间,并根据不同的标准设立相应的服务项目。不论资金量的大小,投资者自行选择合适的佣金档次,从而向投资者推出了更多的投资增值服务,并试图将公司打造成“经纪超市”;申银万国公司有关人士声称决不实行零佣金,而将着眼点放在服务上,佣金降、服务水平不降,以高附加值的、多层次的、个性化的服务留住客户、吸引客户,最终以高质量的服务取胜。许多券商也开始以实际行动应对降佣的到来,具体方式包括:

(一)“上楼”。豪华营业部常常位于城市的繁华地带,多租用昂贵的一楼商业铺面做交易大厅,形成较大的市场影响。此类营业部轻易不会迁址,但从费用考虑出发,已有券商开始忍痛割爱。联合证券公司的一家营业部便与业主协商,放弃一楼而转租价格低廉的高层场地。与此同时,这类营业部以低廉的佣金吸引散户从事非现场交易,逐步压缩营业面积。

(二)“讲价”。豪华营业部中机构大户云集,许多营业部的大户室、特户室几乎都是奢侈的办公室。如今券商不得不开始算一笔精细账,要按其占用的面积消耗费用来测算合适的佣金标准,按质论价。许多大户对此也欣然接受,他们表示如今炒股已到无营业部的必要,只要佣金降低,情愿采取网上交易的方式。

(三)“减员”。一般来说,豪华营业部的员工数量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但许多是“关系”需要,冗员众多,而此次佣金变革将端掉其饭碗。目前,许多营业部开始减员增效,先将财务、办公室、电脑部等二线员工数量降至最低,再按照业绩强制淘汰,将部分一线交易员转为经纪人。

三、交易佣金的定价策略

实际上,不应仅仅从降低成本的角度去面对佣金改革,而应采取其他积极的应对策略:

(一)定价策略。佣金改革最直接的冲击是价格方面的,所以,券商采取大幅降价的搏杀策略、差别化策略、价格同盟策略、高价格高水准策略及市场跟随策略。如有些券商率先推出年佣金制或宣布实行零佣金制;有些券商根据不同客户资金量和交易量实行不同佣金标准;不少地方的券商在此前就达成价格联盟;也有些在业内有较好品牌效应的券商采取了3‰的佣金上限;还有许多券商则是在搜寻了其他券商的信息后结合自身实际拟定策略方案。

(二)服务策略。由于2006年股票市场逐步走出低谷,各家证券公司的注意力开始从价格转移到了服务产品上。不少券商的营业部开展了各类咨询服务,服务手段也趋于多样化。

(三)扩张策略。在南京、长春、长沙、泉州等许多城市,券商们新建营业部、抢夺客户的战斗频频上演。同时伴随着价格战,以扩张市场份额。此外,对中小券商来说,增资扩股也是其当务之急。

(四)合作策略。广开思路,靠新的商业模式求生存是降佣后券商们冥思苦想的要事之一。各地券商纷纷开展或计划开展与业务相关公司的合作。如利用商业银行的储蓄网点资源和券商的专业优势,共同开发市场;与IT公司加强合作,推动网上证券交易的发展和经纪业务技术水平的提升;更有一些券商与国外金融机构合作,以便实现业务创新、拓展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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