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典型案件查处情况汇总表

时间:2021-02-28 08:21:08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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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

附件 2: 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 1:

典型案件查处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至 年 月

案件名称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情况

责任追究情况

其他信息

作出行政处罚或处分决定的 机关

本表所称典型案例是指行政处罚 5000 元以上(包括 5000 元)案例、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案例、被吊销《医师执业 证书》的案例、被查处的是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违法违规案例、案件移送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被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例及其它社会影响 大的案例。

重大及典型案件可另附材料。

请各市卫生局认真核对、严格把关,做到汇总表中的数字与案例相一致。

负责人:填表人:电话:

负责人:

填表人:

电话:

上报单位:(公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专项监督检查期间共出动卫生监督员 人次 ,卫生监督协管员 人次,出动车辆 车次。

专项监督检查情况

检查单位数

不合格单位数

查处情况

日供 水千 吨以 上水 厂

自建 设施 集中 式供 水单位

有自 建设 施供 水的 学校

有自 建设 施供 水的 农村 寄宿 制学 校

二次 供水 管理 单位

消毒不合格的日供水千

吨以上水厂数

自建设 施供水 水源卫 生防护 不合格 的农村 寄宿制 学校

未按要 求清洗 消毒储 水设备 的二次 供水单 位

下达 监督 意见 书份 数

限期整改单位数

立案处罚单位数

处罚 金额 (万元)

无消毒设 施

消毒设施 运转不正 常(包括消 毒设施未 投入使用)

日供水千吨以 上水厂

自建设 施集中 式供水 单位

有自建 设施供 水的农 村寄宿 制学校

二次 供水 管理 单位

日供水千吨 以上水厂

自建 设施 集中 式供 水单 位

有自建 设施供 水的农 村寄宿 制学校

二次 供水 管理 单位

城市: 农村:

城市: 农村:

城市: 农村:

城市: 农村:

城市: 农村:

二次供水储水设备卫生管理隐患排查结果

信息通报及报告情况

有二次供水储水设备的居民住宅区数

其中有管理单 位的居民住宅 区数

有管理单 位的二次 供水储水 设备数

有管理单 位但未按 要求清洗 消毒的储 水设备数

估算无管理单 位的二次供水 储水设备个数

向供水主管部门 通报单位数

向教育部门 通报单位数

报政府报告份数

附件 3 学 校 卫 生 工 作 情 况(卫生部门)

单 位 名 称:

内容

工作情况

备注

健康校园 专项整治 活动工作 开展情况

转发晋卫监督( 2012)13 号《通知》 结合本地情况,制定落实《通知》的实施方案

创建健康校园的档案资料( 2012 年— 2014年的

会议记录、工作信息、总结及学校的相关档案等)

辖区内已开展健康校园专项工作的学校数

2012年 所,2013 年 所,2014 所, 覆盖率 %

学校卫生 监督队伍 情况

设立专门学校卫生监督科室 或有专人从事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设有专门的科室,有学校卫生监督员 人 无专门的科室,设在 科, 有 人从事学校卫生监督

辖区 学校 基本 情况

掌握辖区学校的基本情况

学校总数(中小学) ,学生数 男 女 城市寄宿制学校数(中小学) 学生数

农村寄宿制学校数(中小学) 学生数

有资质的卫生室数 , 无资质的卫生室数 有资质的校医数 , 无资质的校医数 保健室数 专职保健教师数 兼职保健教师数

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2012 年、 2013年)

学校卫生 监督工作 开展情况

学校卫生 监督工作 开展 情况

生活设施卫生监督

2012 年监督覆盖率 % ,课桌椅符合率 %

2013 年监督覆盖率 % ,课桌椅符合率 %

传染病防控等监督

2012 年监督覆盖率 % ,

2013 年监督覆盖率 % ,

饮用水卫生监督

2012 年监督覆盖率 % ,提供开水学校占所查学校的 %

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定期进行水质监测率 %

2013 年监督覆盖率 % ,提供开水学校占所查学校的 %

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定期进行水质监测率 %

新、改、扩建学校预防性卫生审查制度落实情况

案件查处、上报工作

附件 4

山西省健康校园考核评分表(卫生部门部分)

学校 年 月 日 得分:

检查内容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分值

实得分

备注

组织领

导及档 案管理 ( 5 分)

㈠校领导有专人分管卫生工作、基本情况熟悉

(0.5 ) ㈡有卫生工作计划、有总结( 0.5 ) ㈢把卫生工作列入有关人员的责任目标及评先评 优条件( 0.5 ) ㈣每年有一定数额的学校卫生工作专项经费( 0.5 ) ㈤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0.5 )

㈥有学校基本情况,有经常性卫生监督档案( 0.5 ) ㈦有学校新建、改建、扩建的预防性卫生审查资料 (0.5 ) ㈧有学生卫生组织及开展卫生活动的记录( 0.5 )

㈨有每学年一次的学生体检资料及学生健康档案 (0.5 )

㈩有因病缺课登记记录,分类明确( 0.5 )

5

传染病防治 及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 ( 5 分)

㈠有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0.5 ),有学校晨检制度 (0.5 ) ㈡有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 0.5 ) ㈢有新生入学接种卡、证查验制度( 0.5 ) ㈣有专(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并按要求报送 疫情信息( 0.5 )

㈤有晨检登记及传染病登记( 0.5 ),病愈复课查验 登记( 0.5 )

㈥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0.5 ) ㈦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0.5 ) ㈧有突发公共卫生事领导小组及专(兼)职报告人 (0.5)

5

教学卫

生与学 生生活

(35 分)

㈠教室人均面积:

⒈小学≥ 1.15 ㎡ 或中学≥ 1.12 ㎡(1) ⒉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的距离≥ 2m( 0.5 )

⒊教室内各列课桌间的纵向走道≥ 0.6m (0.5 ) ⒋教室后的横行走道≥ 0.6m(0.5 ) ⒌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的距离≤ 9m( 0.5 ) ㈡教室课桌椅:

⒈教室内在座学生每人一席( 1) ⒉每间教室内至少有 2 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 (1)

㈢教室黑板:

⒈黑板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

3

2

2

拭( 1) ⒉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 0.8 ~ 0.9m、中学 1~ 1.1m(1)

㈣教室采光: ⒈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或双 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在左侧( 1) ⒉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为无色透明 玻璃( 0.5 ) ⒊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 之比)≥ 1:6 (0.5 )

㈤教室照明:

⒈课桌面照度≥ 150LX( 0.5 ),黑板照度≥ 200LX (0.5 )

⒉照度分布均匀( 0.5 ),自然采光不足时辅以人工 照明( 0.5 )

⒊教室有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 40 瓦荧光灯≥ 9盏并 有灯罩( 1)

⒋灯管垂直于黑板( 0.5 ),灯具距桌面悬挂高度为 1.7 ~1.9m(0.5 )

⒌黑板配有 40 瓦荧光灯 2 盏并有灯罩( 1) ㈥教室微小气候: ⒈教室有通气窗,寒冷地区有采暖设备( 1)

⒉新装修完的教室应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符合《室 内空气质量标准》并保持通风换气( 1)

㈦噪声

1. 教室不受音乐是干扰( 0.5 ) 2.两排教室相对长边距≥ 25 米(0.5 ) 3. 噪声≤ 50db(A) (1) ㈧学生宿舍:

⒈学生宿舍不与教学用房合建( 0.5 ),男、女宿舍 分区或分单元( 0.5 ),一层出入口及门窗有安全防 护设施( 0.5 )

⒉学生一人一床( 0.5 ),上铺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防 护栏( 0.5 ),人均使用面积≥ 3.0 ㎡(0.5) ⒊宿舍通风良好,寒冷地区宿舍有换气窗( 0.5 ) ⒋宿舍有厕所及盥洗设施 ( 1),宿舍设室外厕所的, 厕所距离宿舍≤ 30m,并有路灯( 0.5 ) ㈨学校生活饮用水: ⒈学校为学生提供充足、安全卫生的饮水及相关设 施( 1) ⒉供学校生活用水的自备井(二次供水的储水池或 罐)有安全防护和消毒设施( 1),自备水源离污染 源≥ 30m(1) ⒊二次供水的学校有有效的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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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

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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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㈩厕所: ⒈新建教学楼每层有厕所( 0.5 ) ⒉独立设置的厕所与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食堂相距 ≥30m( 0.5 )

⒊女生每 15 人设一个蹲位( 0.5 ) , 男生每 30 人设 一个蹲位(0.5 ),每 40人设 1米长的小便池 (0.5 ) ⒋厕所结构安全、完整,有顶、墙、门、窗和人工 照明( 0.5 ) ⒌厕所内为单排蹲位,蹲位不得建于蓄粪池上,并 与之有隔断,蓄粪池加盖( 0.5 ) ⒍小学厕所蹲位宽度(两脚踏位之间的距离)不超 过 18 ㎝(0.5 )

( 十一) 卫生室及卫生技术人员配置:

⒈卫生室: 学校设有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室 或保健室( 1)(寄宿制学校必须设卫生室,非寄宿 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卫生室或保健室) 。

 ⒉卫生技术人员的配备:

①寄宿制学校或 600 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配 有持有专业执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并按 600:1 的比例配备( 1)

②600 名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配有卫生技术人员或 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保健教师( 1) 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 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1)

4

4

注:⒈本考核内容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含农村学校) 、职业中学;

⒉满分 45 分,标化得分占 90%以上表明学校卫生工作达到示范“健康校园”要求,标 化得分占 85%以上表明学校卫生工作达到 “健康校园”要求,;

⒊有合理缺项应从总分中扣除缺项分数,标化得分为最后得分; 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为不合格:

⑴因校方责任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⑵学校发生学生因就餐引起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事件; ⑶学校内无符合卫生要求的生活饮用水。

附件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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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传染病疫情控制工作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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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传染病疫情控制工作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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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预防接种工作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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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区、直辖市) 单位(盖章):

单位类别

检查 单位数

具有合法资 质的接种单 位数

持有接种 人员上岗 证的单位 数

在接种场 所的显著 位置公示 第一类疫 苗的品种 和接种方 法的单位 数

开展 接种 前告 知和 询问 的单 位数

第二类疫苗 进货渠道符 合《条例》要 求的单位数

购进、使 用的疫苗 索证的单 位数

按照计划分 发第一类疫 苗到下级疾 控机构或接 种单位、乡级 医疗卫生机 构的单位数

建立并保存疫 苗购进、分发、 供应记录的单 位数

医疗机 构(设 有预防 接种单 位)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其他医疗机 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合计

注:检查依据《传染病防治法》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

省(自治区、直辖市) 单位(盖章):

单位类别

检查单位 数

建立疫情报 告制度并有 专人负责的 单位数

设有疫情登 记记录的单 位数

实现网络直 报的单位数

开展疫情报 告自查的单 位数

未按照规定 报告传染病 的单位数

未按照规定 报告传染病 病例数

有疫情审核 记录和疫情 分析报告的 单位数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其他医疗机构

采供血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 构

合计

注:1. 检查依据《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

2. 发现的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病种及数量:结核病 例,乙肝 例,人感染 H7N9禽流感 例,其他 例。

省(自治区、直辖市) 单位(盖章):

单位类别

检查单位数

检查单位中设置感 染性疾病科(二级以 上综合医院)或传染 病分诊点(其他医疗 机构)的单位数

建立落实预检分 诊制度的单位数

设置对传染病病 人及疑似病人采 取隔离控制措施 的场所的单位数

对传染病病原体 污染场所、物品 以及医疗废物实 施消毒或者无害 化处置并有工作 记录的单位数

个人防护符合要 求的单位数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其他医疗机构

合计

注:检查依据《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等。

附件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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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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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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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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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区、直辖市) 单位(盖章):

单位类别

检查单位 数

设置消毒管理组织单 位数

开展消毒技术培训的单 位数

定期开展消毒与 灭菌效果监测的 单位数

开展消毒产品进货 检查验收和使用管 理的单位数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其他医疗机构

采供血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合计

注:检查依据《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消毒管理办法》等。

省(自治区、直辖市) 单位(盖章):

单位类别

检查单 位数

建立管理 制度并有 专(兼) 职人员管 理的单位数

分类 收集 单位 数

使用专用 包装物及 容器的单 位数

有登记 记录的 单位数

暂时贮 存设施 (暂存 点)符合

规定的 单位数

暂时贮 存时间 不超过 2

天的单 位数

运送工 具的消 毒和清 洁符合 要求的 单位数

个人防 护符合 要求的 单位数

开展 培训 的单 位数

实行 集中 处置 的单 位数

需要医疗 卫生机构 代收后集 中处置的 单位数

自行处 置设

施、方 法符合 要求的 单位数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其他医疗 机构

采供血 机构

疾病预防 控制机构

合计

注:1. 检查依据《传染病防治法》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等。

 2.本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数 、医疗废物设计处理能力 吨/ 日、 2013年实际处理医疗废物 吨。

附件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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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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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单位(盖章):

单位类别

辖区内实验室数

检 查实 验室 数

以下检查项合格的实验室数

一、二 级实验 室经备 案

三、四级实验 室持有《高致 病性病原微 生物实验室 资格证书》

明显位置标 示符合规定 的生物危险 标识和生物 安全实验室 级别标志

建立生物 安全责任 制、管理制 度和突发 事件应急 预案

建立 生物 安全 操作 规程

有 物 全 作 查 录

生 安 工 自 记

有工作 人员培 训、考 核记录

发生病原微 生物被盗、 被抢、丢失、 泄露按规定 报告的 *

发生实验室感 染和高致病性 病原微生物泄 露按规定报告 并采取控制措 施的 *

按规 定建 立实 验档 案

菌(毒) 种保存符 合规定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其他医疗 机构

采供血机 构

疾病预防 控制机构

合计

注: 1.检查依据:《传染病防治法》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管理办法》等。

2.* 未发生过上述事件的,此项视为合格。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 :

附件

附件 5- PAGE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件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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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 :

2014 年传染病防治行政处罚情况汇总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单位(盖章):

医疗 卫生 机构

辖区内 单位数

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查处 案件数 (件)

由*

处理结果

A (件)

B (件)

C (件)

D (件)

E (件)

F (件)

警告

(户)

责令改 正(户)

没收违 法所得 (万元)

罚款

(户

次)

罚款金 额 (万元)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其他医疗机构

采供血机构

疾病预防 控制机构

合计

注: *A 违反预防接种有关规定; B违反传染病疫情报告有关规定; C违反传染病疫情控制有关规定; D违反消毒隔离有关规定; E违反医疗废物处置有关 规定; F 违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辖区内单位总数 (家)

现场监督检查单位数

卫生监督抽 检单位数

卫生监督抽检不合 格单位数

依法查处单位数

备注

市(县、区)

单位(盖章):

卫生监督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基本信息表

机构名称

传染病监督 处室名称

专职传染 病监督人 员数

兼职传染病 监督人员数

监管单位数

建立档案数

市(县、区)

单位(盖章):

附件 6:

省五大卫生专项整治组织协调办公室人员名单

办公室主任:梁明虎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任晋斌山西省食药局副局长 冯立忠山西省卫计委监督处处长 陶平月山西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副总 队长

任向东山西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 高晓乾山西省住建厅城建处副处长 安琴山西省环保厅固体废物管理处处 长

联络员:赵增立山西省卫计委监督处副处长 3580471

闫晓春山西省食药局药品市场监督处处长

3581505

胡彦松山西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支队长

李昱山西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3046562

郝晨光山西省住建厅城建处 3581029

董变梅山西省环保厅 6371026、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4 年 3 月 24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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