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方案】康保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

时间:2023-06-15 15:10:02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康保县2017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扎实推进我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加快建立涉农资金整合使用长效机制,有效破解农业和农村发展资金短缺难题,切实提高涉农资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康保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康保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


康保县2017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扎实推进我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加快建立涉农资金整合使用长效机制,有效破解农业和农村发展资金短缺难题,切实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我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621号)精神要求,根据财政局资金到账情况,我县及时制定了《康保县2017年第一批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政字〔201798号和《康保县2017年第一批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政字〔2017145号,下发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实施。为更加扎实地做好涉农资金整合,推动我县脱贫攻坚年度任务顺利完成,确保实现2017年度整合资金和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年底报账率分别达到85%95%的要求,结合前11个月项目实施情况,制定本调整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一系列决策部署,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激发内生动力;围绕突出问题,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向导,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产业扶贫为抓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使用效益,为如期完成全县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资金支持。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行“大类别打通”,“跨区域使用”,形成“多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紧紧围绕突出问题,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项目为平台,集中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财政涉农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确保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三)基本原则

1.集中整合,统筹使用。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导,打破行业界线、部门分割,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统筹安排、整合投入,充分发挥资金集中投入的规模效应,切实保障脱贫攻坚项目的支出需要。入选项目必须是进入“项目库”的储备项目,“库”外项目不予考虑,入选项目一律要履行前期论证、评审、申报等程序,确保入选项目质量。

2.各尽其责,权责匹配。在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部分项目使用范围和投资方向不变,严格执行本行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项目责任单位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自验等,并依法落实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等相关手续,并对项目推进及所提供的报账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各责任单位作为项目的监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核、验收(可委托第三方验收)以及资金监管等,并按照各责任单位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拨付资金,在拨付资金时采取报账制管理,报账资金的拨付实行转账结算。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项目实施单位承担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主体责任,各责任部门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共同推动项目落实。

3.精准发力,注重实效。要把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资金使用要精准,突出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和金融扶贫项目,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项目一经批准,各乡镇、各责任部门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和更改资金用途,确需调整的须经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原渠道报批。

4.严格投放,防控风险。全面落实《河北省建立农村股份合作资金风险防控机制实施意见》精神要求,现金入股期限3-5年,贫困户年保底收益不得低于入股资金的10%。乡镇人民政府做为股份合作实施主体责任单位,在项目申报前应对合作主体(企业或合作社)再次进行“五不投放”调查、核准的前期工作。即:严格执行扶贫资金使用“五个不投放”:一是新注册、没有自有资金的企业(或合作社)不投放;二是没有稳定经营活动的企业(或合作社)不投放;三是产品没有正常销售渠道、经营性收益不高的企业(或合作社)不投放;四是法人有不征信记录的企业(或合作社)不投放;五是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收益联系不紧密的企业(或合作社)不投放。同时,要引入第三方担保机制,切实保障入股贫困户收益和入股资金安全。

二、资金整合工作内容

(一)资金整合范围

1.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中央、省级及市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财政性资金。

2.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范围实行清单管理、动态调整,并根据中央、省及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适时调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清单。主要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管护省级财政资金、支农奖励资金等。整合后的资金统称为“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

(二)资金整合规模

全县共整合涉农资金24954.56万元。其中:

1.中央财政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48万元(冀财行〔201672号、冀财农〔2016154号、冀财行〔201755号)。

2.林业改革资金1221.75万元(冀财农〔2016203号、冀财农〔2016102号、冀财农〔201799号)。

3.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361万元(冀财资环〔2016123号)。

4.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702.6万元(冀财社〔2016141号、冀财社〔201761号)。

5.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2620万元(冀财农〔2016214号、冀财农〔201798号)。

6.2017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078万元(冀财农〔201778号)。

7.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820万元(冀财农〔201719号、冀财农〔201781号、冀财农〔201782号、冀财农〔201783号、)冀财农〔201785号。)

8.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950万元(冀财农发〔201619号)。

9.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023万元(冀财农改〔201617号)。

10.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775.21万元(冀财资环〔2016127号)。

11.省级林业补助资金40万元(冀财农〔2016169号)。

12.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417万元(冀财农改〔20172号、冀财预〔2016162号)。

13.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项目补助资金55万元(冀财农〔2016184号)。

14.农业综合开发省级配套资金611万元(冀财农发〔201710号、冀财农发〔201711号)。

15.扶贫发展资金5677万元(冀财农〔2016154号、冀财农〔201720号、冀财农〔201775号)。

16.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市级财政奖补资金25万元(张财指标字〔2017167号)。

17.深度贫困县市级财政扶贫资金1000万元(张财指标字〔2017166号)。

18.县级财政扶贫资金230万元(县级预算安排资金)。

(三)整合资金投向

全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重点投入以下扶贫项目:

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2831.79万元。其中:

1650.79万元用于互助幸福院建设;

21534万元用于55个贫困村沿主街道院墙整修和环境整治;

395万元用于康保镇道北村水泥硬化路3.75公里;

491万元用于芦家营乡小英图村主巷道全长3.5公里,宽3米的水泥硬化路;

5100万元用于邓油坊镇二先生村墙体改造5000延米,水泥硬化路2500米;

6361万元用于贫困村10.145公里道路建设。其中:东孟家地至王宝善2.8公里、照阳河美丽乡村4.2公里、九邓线至板申勿素2公里、忠义美丽乡村1.145公里及乡村道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2、产业扶贫项目投资17674.36万元。其中:

112778.26万元用于4.2万千瓦村级电站和1.5万千瓦分布式电站建设。覆盖181个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人口1075319198人;

24000万元用于风电建设。

315万元用于伊甸园家庭农场建设;

440万元用于俪歌种植专业合作社马铃薯储窖建设;

570万元用于闫油坊乡白围子和邓油坊镇二先生村马铃薯储窖建设;

6300万元用于2万亩马铃薯绿色高产创建;

754.5万元用于芦家营村修复配套机井3眼,购置农机10台,新建80平米农机设备库一座,200亩水浇地配套设施(含滴灌带及配套设施、地膜和地下输水管道);

840.8万元用于王宝善村建菊花烘干房一处,购置1.5P低温主机2台,推车12个,托盘480个;

936.4万元用于处长地乡西于发村购买雷沃欧豹拖拉机2台;

1069.6万元用于处长地于发村购买约翰迪尔1204拖拉机2台、纽荷兰进口打捆机1台、24行播种机1台;

11219万元用于照阳河镇9个贫困村购买拖拉机5台、翻转犁5台、合墒器5台、旋耕机2台、收割机3台、打捆机1台、播种机2台;

1220万元用于哈咇嘎乡合少村水利配电线路1.5公里14万元、配电箱6万元;

1330.8万元用于邓油坊镇沙沟坊村水利配电线路2公里24万元、配电箱6.8万元。

3、生态脱贫项目投资805.67万元。

用于2017年度全县聘用贫困户生态护林员2563名,助力生态脱贫。

4、金融扶贫项目投资3553.74万元。其中:

1144.74万元用于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富民产业贷款贴息和担保费;

21909万元用于扶贫贷款担保资金;

31000万元用于县级融资平台建设。

4500万元用于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

5、其他投资89万元。其中:

135万元用于培训农业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预计培训1750人次;

254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

全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工作由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负总责,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县财政局负责整合资金汇总、拨付和监督管理。县扶农办负责从项目库中筛选提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的建议,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报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备案。各乡镇、各责任单位作为实施主体,负责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并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资金有效使用。发改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整合资金项目审批立项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整合资金预算安排、下达、管理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负责对整合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实施审计监督。

(二)加强工作落实,接受监督

各乡镇、各责任部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以脱贫规划为基础,认真谋划、考察,将脱贫攻坚任务细化到产业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金融扶贫等具体项目,明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资金需求,建立和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储备库,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要求,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效果的主要衡量标准,制定本单位所承担具体项目实施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同时,相关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实行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各乡镇和各责任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各责任部门要定期向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项目实施的相关信息,及时总结报送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形成上下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四)加强监督管理,严肃问

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县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成效考核。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项目的管理监督;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构建多元化的资金监管机制。对在项目实施中挤占、挪用或不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不按规定履行招投标手续,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和建设内容,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违纪违法的,严肃问责,依法追究责任。

推荐访问:康保县 方案 统筹 【农业方案】康保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

版权声明 :以上文章中选用的图片文字均来源于网络或用户投稿 ,如果有侵权请立即联系我们 , 我们立即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