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方案】全市校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仅供参考)

时间:2023-06-10 12:25:12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全市校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汲取甘肃庆阳“11.16”幼儿园校车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以下简称“校车”)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方案】全市校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交通方案】全市校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仅供参考)



全市校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汲取甘肃庆阳11.16”幼儿园校车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以下简称“校车”)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上学放学交通安全,市政府决定自2011121日至12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校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坚决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涉及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校车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全力保障全市校车和广大中小学生、幼儿上学放学交通安全,以实际行动、实际工作成效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校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校车驾驶人和广大中小学生、幼儿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坚决杜绝涉及校车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整治重点

重点违法:校车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以及不按规定定期检验、超员、超速、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校车驾驶人不具备从业资格;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马自达、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中小学生、幼儿。

重点时段:学生、幼儿上学放学高峰时段。

重点路段:校园周边道路、校车运行路线。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调查摸底,确保基础工作到位。要按照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要求,立即深入全市每一所中小学、每一所幼儿园,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幼儿上学放学交通方式调查,全面掌握校车的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逐一登记填写《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登记表》(见附件一),完善相关基础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帐全,确保“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强化宣传教育,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要积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结合校车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广泛宣传校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意义,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关心学生乘车安全,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结合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大力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采取张贴宣传画和挂图、发放宣传卡片、举办讲座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中小学生和幼儿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途径,告诫家长不要擅自租用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孩子。要发动群众举报安全状况差、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校车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校车安全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强化源头监管,确保隐患查改到位。各地要对校车进行分类管理,对学校、幼儿园自备或政府组织的专门接送学生的车辆,由县级教育、公安部门核发统一的校车标志和校车准驾证。对其他非专门接送学生的车辆以及家长自发包租、拼租车辆,参照校车及其驾驶人标准,纳入校车管理,核发统一标志。要结合调查摸底工作,对校车及其驾驶人开展面对面审查,确保人车见底。校车重点审查车辆状况、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和有无定期参加审验、达到报废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等;校车驾驶人重点审查是否具备从业资格和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有无记满12分纪录,有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等。对于车辆状况差、安全标准不达标、未参加定期检验、达到报废标准的,一律责令其停驶;对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整改到位后再运行;对驾驶人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一律取消其接送学生资格。要认真排查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位,筑牢安全屏障。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安监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强化安全意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逐校逐园、逐车逐人签订安全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教育部门要与中小学、幼儿园签订安全责任状,中小学、幼儿园要与学生家长、校车所有人签订安全责任状,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与有资质的校车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状,公安交巡警大队与中队、中队与民警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切实将校车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车头、人头。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五)强化秩序整治,确保工作措施到位。要集中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道路乱停乱放、乱鸣喇叭、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行为,不断净化校园及周边道路环境。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行动和“护卫天使行动”,加强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和校车行驶线路的巡逻管控,灵活设置检查点,严厉查处校车超员、超速、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学校、幼儿园门前交巡警护学岗的作用,在上学放学期间,对学校门前校车逐一进行检查,坚决杜绝超员和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等违法行为。特别要加大对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马自达、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专用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及时通报教育部门;对非专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检查备案情况,未经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备案的,责令其停止营运。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正常开展并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校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正喜任组长,副市长陆长苏、倪兴余、唐道伦任副组长,市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县(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各地、各部门要将校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组织、部署、推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取得成效。

(二)加强联勤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加强联动,加强地区和部门之间横向、纵向的信息沟通,形成集中整治的强大合力,并经常性地组织集中统一行动,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努力营造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整治氛围,共同推进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奖惩措施。市政府将组织教育、公安、安监、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强化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的问题。对措施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凡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发生校车严重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件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推广成功经验。各地、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主要是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有关报表和好的经验做法,相关部门要及时编发简报、通报,供各地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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