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管局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0-11-18 10:53:47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XX县城管局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民法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的编纂与出台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中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里程碑,也是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断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让法治成为XX县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这一目标任务,按照县法宣办关于加强《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的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向全局干部职工、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普及《民法典》知识。通过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使全局干部职工深入了解、熟练掌握《民法典》知识,自觉遵守、维护和运用《民法典》,将《民法典》融入到行政执法、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各项工作中,提高运用《民法典》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使广大人民群众学习了解《民法典》知识,增强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二、实施时间

实施时间:2020年6月-12月

三、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营造《民法典》学习热潮

1.将《民法典》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组织专题学习研讨。

责任单位:党组中心组

2.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民法典》学习讲座、观看《民法典》学习公开课视频等活动。

责任单位:局法制科

3.局属各单位组织《民法典》专题学习。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环卫处、数字化、市政处、路灯所

(二)广泛宣传《民法典》

1.建设《民法典》宣传教育阵地,利用局网站、微信、电子显示屏等新媒体,以及户外广告、公交站台(亭)、报刊亭、工地围挡等传统媒体,开展公益普法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引领、熏陶作用。

责任单位:局法制科、局宣教科、执法大队、市政处

2.借助“城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广场宣传活动,面向广大市民群众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城管进校园、城管进企业、城管进商户、城管进社区“四进”活动,开展针对有效的普法宣传,进一步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局法制科、局宣教科、执法大队

(三)推进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1.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密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利用宣传海报、画册、说理式执法、以案释法等形式,将《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执法办案、行业管理、公共服务之中,引导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参与、配合、支持城市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2.积极参加县法宣办等单位开展的以《民法典》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动漫、书法、微电影等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多方式转发文化作品等《民法典》宣传素材,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责任单位: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思”,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诠释《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重要精神和基本构成,确保《民法典》宣传的正确政治导向和舆论导向。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深刻理解《民法典》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协调,安排部署,责任到人。

(三)形成工作合力。把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作为落实“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结合行政执法、行业管理,切实抓好本部门本单位和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的《民法典》学习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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