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居环境奖和中国人居

时间:2021-01-15 14:42:02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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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市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表……………………… 1

2、南京市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材料…………………… 2

3、南京市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定量指标完成情况………… 14

4、南京市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定性指标完成情况………… 16

中国人居环境奖和中国人居

环境范例奖申报表

申报奖项类别(√)

中国人居环境奖(√)

中国人居环境

范例奖( )

主题

题目

申报单位

名称

南京市人民政府

地址

南京市北京东路41号

传真

025邮 编

210008

报送单位

名称

南京市建委

联系人

朱学敏

地址

南京市广州路185号

邮 编

210024

联系方式

电话

025传 真

025手机邮 箱

czjsglc@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南京自然景观秀美、历史积淀深厚、文化特色鲜明。近年来,南京市坚持以人为本,将改善人居环境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强化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十五”以来,城市建设累计投入超过1800亿元,各类基础设施水平取得长足进步,相关指标处于全国同类城市先进行列。完善了城市规划决策机制,积极发挥规划引导调控作用;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连续7年获得“畅通工程”模范管理城市称号;积极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老城环境整治与出新,实施了明城墙风光带建设、中山陵环境综合整治、历史街区保护等一批重点工程;注重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广泛开展小区出新和小街巷出新改造;积极构建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框架体系,成为全国首批社区建设示范市;深入开展“平安南京”建设,人民群众对平安环境的满意度明显提升;积极推进数字化城管试点工作;坚持“显山、露水、见城、滨江”,推进“绿色南京”建设,“山水城林”的特色进一步彰显。该项目在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等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广大市民的赞赏和国内外专家的认同。

推荐单位盖章

2008年9月5日

备 注

“申报单位”指表彰对象;“报送单位”指负责编制和报送申报材料的单位。

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材料

南京市人民政府

一、城市概况

南京位于长江下游,是江苏省省会,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长江流域四大中心城市之一。全市总面积6582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4723平方公里,人口超过700万,现辖2县11区。2007年,全市实现GDP 326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近6000美元,经济发展较快。

南京有着6000多年文明史和2400多年建城史,是“中国四大古都”之一,历史上先后有10个朝代在此建都,故有“十朝都会”之称,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境内山水环抱,自然风光秀丽,名胜古迹众多,素誉“江南佳丽地,金陵帝王州”,城市品质优良、特色鲜明。

二、申报类别

近年来,南京以建设“充满经济活力、富有文化特色、人居环境优良”的现代化中心城市为目标,在加快经济建设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抢抓承办十运会的重大机遇,坚持“沿江开发”、“一疏散三集中”、“一城三区”、三城九镇”的城市发展战略,着重开展了以新区开发与建设、老城保护与改造、环境整治与出新、基础设施配套与完善、危旧房片区拆迁与改造、历史文化遗迹挖掘与保护为重点的最佳人居和城市现代化建设,城市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展,城市特色进一步彰显,城市基础设施功能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城市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南京已经具备了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的条件。

三、城市人居环境改变的过程

◆未实施改善环境之前的情况

90年代,南京市社会经济发展与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市区域迅速扩展,近郊农村大幅纳入市区范围,农村人口迅速向城镇流动集中,城市管理日趋复杂,环境脏乱差问题十分突出;产业结构和城市功能迅速调整,城市基础设施对经济发展的承载负荷不断增大;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跟不上城市发展的需要,机动车辆迅速增长,城市道路建设相对滞后,交通阻塞状况严重;商业网点和室内市场建设跟不上市场发展的需要,违法建设现象大量涌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跟不上用水量的大幅增长,秦淮河、金川河等水源水体污染比较严重;城区绿化面积小,公共绿地不足,生态环境质量不高。尽快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成为进入新世纪后广大市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和共同要求。

◆目标和决策的形成

1995年底,南京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城市建设“一年初见成效,三年面貌大变”的奋斗目标,以道路建设为突破口,拉开了加快现代化城市建设、改善人居环境的序幕,确定了既要建设现代化城市,又要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总体发展思路,在连续实施两个“三年面貌大变”的基础上,2001年,根据省委、省政府“迎接十运会,建设新南京”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出了“一城三区”、“一疏散三集中”、“沿江开发”的城市发展战略,突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突出生态环境建设,突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突出城市管理,城市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

◆资金、技术和人力资源的配置

按照经营城市的理念,根据城市建设和改善人居环境的需要,采取政府投、市场引、足额收、经营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并持续对城市建设和环境整治进行高强度投入,“十五”期间,累计投入1250亿元,2006年投入260亿元,2007年投入330亿元,确保了城市建设的顺利实施。在改善人居环境过程中,始终注重追踪当代高新技术与先进管理模式,加快引进步伐;在人力资源配置方面,既注重充分发挥本地人才资源优势,又注重从国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为各种人才提供充分发挥才干的条件。

◆实施过程

1、发挥规划引导作用,努力塑造城市特色

南京成立了城市规划委员会,完善了公众参与、专家评审、政府决策“三位一体”的城市规划审批机制。现行的南京城市总体规划于1993年编制完成,1995年由国务院批准执行,2001年根据发展需要进行了调整。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完成了近期建设规划、土地储备规划、老城保护更新规划、新市区新城总体规划、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主城区排水规划、各类风景区和近郊公园规划、人防规划、消防规划等各类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城乡规划工作重点逐步向郊县转移,完成了《南京郊县城镇化发展策略》研究和《南京市镇村布局规划》,完成一批新区、新城总体规划编制、小城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编制或修编以及部分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截止2007年底,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面积达到900多平方公里,实现了重点开发地区、窗口地段和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及近期建设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全覆盖。目前,所有的规划成果均在批前和批后两个阶段在规划展览馆公示和展示,市民能够广泛参与城市规划、发展的重大决策。严格依法进行规划建设和土地使用,对违反《城市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的各类案件及时查处。规划编制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科学决策能力不断增强,有效地保障了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城市化水平明显提高。

2、加强公用设施建设,提升保障服务功能

建成长江二桥、三桥、赛虹桥立交、双桥门立交、玄武湖隧道、九华山隧道、西安门隧道、通济门隧道,完成绕城公路、沪宁高速扩建改造,开工建设纬七路过江隧道,全面完成地铁一号线一期工程并投入运营,开工建设地铁二号线和一号线南延,地铁二号线西延线、三号线过江隧道也已通过专家评审,备受市民关注的长江四桥也顺利通过国务院批准,已于今年1月6日举行了奠基仪式。目前,南京基本形成了“两横两纵”城市快速内环、“经六纬九”城市主干道网架,到2007年末,人均道路面积达到20.15平方米。在道路建设中,盲道的铺设、休闲座椅的设置充分体现了人性化的设计,交通标志和交通监管体系也得到同步完善。在“畅通工程”的实施中,按照公交优先的理念,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结合城市道路路网建设,增设公交优先车道,建设港湾式站台,采取路口公交车辆优先通行、添置站台候车设施、道路交通信号“绿波控制”技术等措施,创造了“车不堵、行有序、路平安”的良好交通环境,以步行、自行车和选择公共交通出行的居民比例保持在85%以上。

截止2007年末,公交运营线路总长度达6400.42公里,年末拥有标准运营车辆6926标台,总行程约3.66亿公里,客运量达10.65亿人次,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14.84标台。2001年至2007年,南京市“畅通工程”工作连续7年被公安部、建设部评为一等管理水平,授予“模范管理城市”称号,是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省会城市。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供水、燃气、城市公交等行业普遍引入竞争机制,城市防洪排涝系统、社会公共设施等建设不断完善,2007年底,南京自来水供水管网达到8536公里,城市供水普及率为100%;天然气管道长2138公里,城市燃气普及率为98.5%;城市排水管道长度达4389公里。建立防灾减灾预案,提高基础设施的安全度,同时完善建筑节能监管体系,颁布《南京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管理办法》,以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建筑新技术等新技术示范工程为先导,依法推动人居环境技术推广,截止2008年6月底,城市规划建成区内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面积比例达35.61%。

3、实施生态保护工程,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近年来,南京先后投资40多亿元进行水环境治理,建成日处理能力30万吨的城北污水处理系统、日处理能力10万吨的城东污水处理系统一期工程,完成江心洲日处理64万吨的扩容升级改造工程,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超过100万吨,城市污水处理率提升到85.13%,城市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率达61.9%。投资30多亿元,实施了外秦淮河一期整治工程,长16公里的左右两岸实现了污水截流,封堵了550个排污口,搬迁97家工业污染源及沿河4356户居民,完成拆迁面积38万平方米,实施大规模清淤整治,美化亮化桥梁13座,种植绿地面积100万平方米,新建文化旅游景点10余个,使南京的母亲河——秦淮河真正成为一条“流动的河、美丽的河、繁华的河”。在此基础上,全面实施包括城市七条河道水系、三大湖泊及相应的处理设施与排污管网改造建设的“7344”水环境整治工程,建成每日28万吨的生态引水补水工程,实现了长江至玄武湖至内秦淮再至长江的水体流动循环,提升了城市生态功能,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城市主要河湖基本无劣Ⅴ类水体。

2007年7月,为贯彻落实省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南京进一步加了水环境治理力度,制定了《南京市城乡三年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2008到2010年,将按照“全市域、全覆盖”的要求,以“2234”计划为重点,以全市主要河湖为主线,突出“节水减排,节水减污”,兼顾城市、城镇主要支流河道,通过三年集中治理,实现水体功能区水质达标,饮用水源安全达标,污水不下河,城镇污水基本集中处理,污水按总容量控制稳定达标排放,城市主要河湖逐步实现生态良性循环,形成“水系畅通、水清岸绿、景观和谐、人水相亲”的城市水环境。2007年底南京实现全面达小康,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查。

南京编制完成了城市空气污染的控制性规划,坚持开展烟气控制区建设,投入3亿多元完成禁燃区清洁能源改造,强化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强调淘汰报废二冲程燃油助力车,对700多辆公交车和数千辆出租车实施天然气清洁能源改造,全面实施噪声达标区建设,建立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制度,2007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12天,主城区交通噪声的总体水平均控制在国家70分贝以下的标准,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90%。投资1.3亿元,对轿子山、水阁和天井洼垃圾填埋场进行扩建,利用沼气发电,填埋气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基本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64%,城市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10%。

4、实施安居惠民工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十五”期间,南京累计竣工商品房面积247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079万平方米,先后建成了东方城、月安花园、聚福园等一批示范小区,建成长巷、中堡、宁南、马群等居住区,河西、仙林、江宁、浦口成为住宅建设和投资的热点区域,老城区居住密度进一步下降,实现了老城与新区的协调发展,最佳人居环境特色显现。截至2007年末,全市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32.21平方米。目前,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0㎡以下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率也已达到85.9%。

大力推进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自2002年以来,累计竣工65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成了景明佳园、百水芊城、恒盛嘉园等十多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累计投入1.6亿元廉租保障资金,加大了最低收入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力度,目前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达到1万余户;同时结合道路建设、淹水片整治及环境建设,对生活环境、条件差的棚户区,积极推进危破房改造;对老旧住宅区,积极开展小区出新、房屋整治。到2007年底,南京完成危破房改造约200万平方米,整治老旧房屋5000余幢,出新老住宅区105个,累计投入资金14亿元,惠及30余万居民,大大改善了市民的住房条件。2007年上半年南京住房调查结果表明,南京居民对住房满意及基本满意率为80%,家庭自有产权居住率达87%。

5、开展老城环境整治,彰显人文绿都魅力

从2002年开始,南京开展老城环境综合整治,以“显山、露水、见城、滨江”为目标,实施了明城墙风光带保护与建设,打造南京人引以为豪的环城绿色项链,使之成为集中展现南京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具有震撼力和影响力的“扛鼎之作”;实施中山陵环境综合整治,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城中之山”、“城中之林”、“林中之园”;建成北极阁、小桃园、静海寺—天妃宫等一批公园景区,保护建设长江路、朝天宫、南捕厅、梅园新村、颐和路等一批历史街区;实施“绿色南京”工程,建成多个市民广场和游园绿地,完成一批公园及道路的绿化栽植与景观改造,每年造林10万余亩,建成区每年新增绿地面积200万平方米以上,同时强化绿化养护管理,基本形成点、线、面结合,大、中、小配套,门类齐全,功能显著的城市园林绿化体系。2007年底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5.92%、绿地率达41.6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6平方米,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4.60平方米。南京“古都特色与山水城林融为一体的滨江城市”特色更加鲜明。

6、推进和谐南京建设,全民共建美好家园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南京进一步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实施“三城九镇”优先发展战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中村”改造,使得全市城乡统筹发展格局初步显现,2007年末,郊县实现GDP 124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实现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2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5 %,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800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实施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初步建立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条件、限定办事时限的行政管理新机制,并积极推进数字化、网络化等管理新方式,使得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朝着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的轨道迈进。制定出台《南京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南京市物业管理招投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等,对新建小区全部实现社会化、专业化物业管理,老旧出新小区根据不同情况实施有差异物业管理。

作为全国社区建设发源地之一,南京牢牢抓住“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和“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居民自治”两条主线,积极构建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框架体系,社区生活、文化、卫生、教育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通过多方共建,大力开展各类社区志愿服务和公益性文体活动,打造新型文明和谐社区,南京已成为全国首批社区建设示范市,也是获得“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最多的城市之一。以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大力倡导“开明开放、诚朴诚信、博爱博雅、创业创新”的新时期南京市民精神,通过以“文明从细微处做起”为主题的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实践和市民论坛、市民学堂等活动的开展,形成了人人讲文明、人人创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平安南京”建设是南京的又一品牌,以创建“发案少、秩序好、社区稳定、人民满意”为目标,全力打造现代信息警务、全方位构建城市治安防控体系,有效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人民群众对平安环境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南京已成为老百姓心目中最有安全感的城市。通过和谐社会建设,极大地丰富了广大居民的精神生活,展现了南京深厚的文化底蕴,改善了邻里关系,实现了人居和谐。

四、城市人居环境改善成果

“十五”以来是南京市发展史上投资力度最大、城市空间扩张速度最快、城市特色塑造最有成效、生态环境改善最为明显、基础设施水平提升速度最快的时期,特别是经过“迎接十运会,建设新南京”的不懈努力,南京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呈现出白天鲜花满街,夜晚流光溢彩的美丽景色,百姓安居乐业,广大市民群众成为人居环境建设的最大受益者。“南京城市交通规划与交通综合整治”、“中山陵园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与管理”、“玄武区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明城墙风光带规划及实施”等项目先后获得了国家、省“人居环境范例奖”,南京市先后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等诸多荣誉,并于2008年9月初顺利通过了“国家节水型城市”验收。

五、可持续发展

在人居环境建设过程中,南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坚持超前规划、科学决策,优化资源配置,合理使用建设资金,合理安排城市建设时序和进度,重视环境保护与建设,把建设和谐、舒适、安全、清洁、优美的人居环境作为发展的基本要求,把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作为衡量发展质量和发展程度的客观标准,正确处理和协调好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的相互关系,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为南京市未来的发展打下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六、经验和影响

1、人居环境建设是以满足人的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这一基本原则,人居环境建设必须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每一项整治工程和整治措施,都要把大多数群众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作为决策和最终检验成效的唯一标准。

2、人居环境建设,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仅凭政府投资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采取多种形式,市场引导,政策扶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并通过有效市场运营,缩短资金回收、回报周期,形成良性循环。

3、提高城市的地位,必须注重优化城市环境面貌,既要注重城市新区的开发建设,更要保护整治改造好老城,使城市的历史文脉得到很好的延续,塑造城市特色和现代化城市的新形象。

4、人居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人居环境的根本改善需要长期的努力,必须注重人的素质提高,建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活动要长期不懈地开展下去,建立健全法律规章并认真加以贯彻实施,通过道德约束和法律规范,逐步消除不文明行为,才能保证人居环境建设的成果不断巩固、不断提高。

今天的南京天更蓝、水更清、人更美、居更佳。这座交通便捷,功能完善,环境优雅,建筑优美、风光秀丽、社会和谐、古城保护与新区建设相得益彰的城市正日益成为人们最适宜居住的地方之一,居民更加热爱这座城市,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望不断提高,“万人评议机关”的调查表明,近几年来,南京市民对政府的满意程度一直保持在98%以上,促进了南京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根据南京市统计局调查队最新统计调查,“公众对人居环境的满意率”达到92.8%。南京先后成功举办第六届世界华商大会、十运会、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博览会等大型盛会,极大地提升了南京的国际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历史与时代有机融合,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是南京城市建设与发展的永恒追求。随着经济、社会、环境的不断进步,南京这座“博爱之都”、“人文绿都”将会更加魅力四射。

南京市

创建“人居环境奖”

定量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定量指标

国家标准

2005年

2006年

2007/ 2008年

1

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

≥25㎡

26.08

28

32.21

2

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0㎡以下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率

≥80%

85.9

3

城市燃气普及率

≥97%

90.35

100

98.5

4

采暖地区集中供热普及率

≥70%

……

……

……

5

采暖地区新建民用建筑供热分户计量和温控装置安装率

100%

……

……

……

6

城市用水普及率

≥98.5%

92.06

100

100

7

城市污水处理率

≥85%

81.21

83.19

85.13

8

城市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率

≥30%

57.35

60.88

61.9

9

城市人均拥有道路面积

≥15㎡

14.47

17.14

20.15

10

以步行、自行车和选择公共交通出行的居民比例

≥65%

87.80

88.07

85.76

11

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标台)

≥14

14.84

12

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43%

44.94

45.49

45.92

13

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

≥37%

41.04

41.30

41.61

14

城市规划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4㎡

11.96

13.20

14.60

15

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7㎡

14.01

14.57

14.60

16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5%

87.46

94.58

96.64

17

城市规划建成区内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面积比例

≥35%

24.88

27.99

35.61

18

公众对人居环境的满意率

≥90%

92.8

南京市

创建“人居环境奖”

定性指标完成情况

1、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已依法编制、审批并公布,各层次城市规划的编制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相关规范的要求;城市近期建设地区、重点开发地区、窗口地段和历史文化保护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

1、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情况

现行的《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2010)》于1990着手编制,1993年编制完成,并于1995年由国务院批准执行。为适应城市快速发展,于2001年进行了调整,并由市政府批准报建设部备案。现行总体规划较好的指导了南京城市的发展。由于外围郊县区划调整,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与土地利用规划衔接不够等原因,现行总体规划无法完全适应发展需求,为此,市规划部门按照建设部关于总体规划调整的程序要求,对部分建设用地进行了调整。

2007年重点推动了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开展了2007年南京城市规划市民意见咨询活动,邀请了清华大学、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五家单位编制完成了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完成和开展了与总体规划编制相关的一批专题研究、专项规划编制。

2、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和审批情况

按照建设部有关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相关要求,结合《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2010)》,以“统一规划、统一用地总量、有序引导发展”为基本思路,2002 年编制完成了《南京市近期建设规划(2003-2007)》。该规划于2003年10月经市政府批复实施。

按照“关于抓紧组织开展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建规[2005]142号)等的要求,2005年开展了新一轮《南京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在完成《南京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纲要(2006-2010)》成果的基础上,目前已形成了最终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并上报市政府。

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情况

1983年结合当时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南京组织编制了《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方案》。

 1992年伴随城市总体规划的修订推出了《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订版。2002年完成了第三轮《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按照城市整体格局和风貌、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古迹三个保护层次,建立了完整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其主要内容已纳入《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2010年)》(2001年调整)。在《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先后编制完成了若干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确定了环境风貌区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详细规划,并先后编制了《南京近代优秀建筑保护规划》及两批《文保单位紫线划定规划》。

4、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覆盖情况

自2004年开始,以全市及次区域总体规划及若干专业专项规划为指导,市规划部门抓紧推进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由于任务量很大,我们全面开放了市场,引进了十余家规划编制单位参与南京新一轮控制性规划工作。2004年至今已陆续开展了50余项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截至2007年底,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面积已达到900多km2。基本实现了重点开发地区、窗口地段和历史文化保护地区以及近期建设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全覆盖。

上述各层次城市规划均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其他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结合南京市的规划工作实际编制完成。上述规划还进行了专家评审、部门、区县意见征求和市民意见征询。各层次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公布并实施。

2、基本建立城乡统筹的规划建设管理体制

和工作机制

南京市城市规划区为全市市域,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设县镇规划处,负责城乡规划制定。统一协调市域范围内城市化地区与乡村地区的规划与发展。全市的规划管理依据《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2010年)》(2001年调整)进行规划管理,城市和乡镇都纳入了统一的规划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3——1、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实施统一管理,

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

按照《城市规划法》、《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和《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要求,对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实施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未按照规定办理“一书两证”的项目,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

2002年南京市管辖的江宁县、六合县、江浦县三县撤县设区,根据“规划行政管理权集中统一管理”的要求,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理顺市区规划管理体制的通知”(宁政发[2003]187号)和“市政府批转市规划局《关于理顺江宁、六合、浦口三个区规划管理体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04]27号),明确将三个撤县设区的城市规划纳入统一管理,设立规划直属分局的管理体制,加强了城市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

为适应当前快速发展形势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我们按照行政许可法和信息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基本形成了高效便捷、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公正透明的审批管理机制。

一是大力推进规划立法工作。出台了《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及《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并及时进行了修订。2006年出台了《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和近现代建筑风貌区保护条例》。2007年重新修订了《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扩大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等方面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规范了规划编制和规划许可的行政行为。完成了《南京市城建档案管理办法》的上报,组织起草了《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技术规定》。

二是不断完善管理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分局机制,贴近服务对象、更好地为地方发展服务。坚持并完善了重大项目集体审查制度和专家咨询评审制度。抓好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完成了行政执法权的梳理,细化规范了流程图,实现了行政执法权力的岗位化。完善了批后管理工作机制,改进了工程验线方法,出台了《南京市规划局规划验收工作规则》,统一了规划验收的操作办法。制定了《南京市规划局在建工程跟踪核查工作规则》,建立了许可案件的联动跟踪机制。2007年,起草了《关于加强新三区规划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讨论稿)》,拟定了关于完善规划审批委托手续、规范规划管理环节的有关意见和委托办法,为贯彻城乡规划法作好了准备。开展了经营性用地容积率检查,通过对2005-2006年经营性用地容积率管理情况的分析,研究制定了进一步规范经营性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的思路和措施。

三是加强制度规范的制定。初步构建了具有南京特色的规划编制(包括规划编制工作制度、技术规定和专项规划技术标准三方面)的制度框架。组织完成了《南京市规划局规划编制项目设计单位征集操作规程(暂行)》,《南京城市规划编制成果验收、归档操作规程》,出台了具有南京特色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系列规定与技术标准,《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规定》、《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南京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标准》、《南京市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则》、《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及成果归档数据标准》规划和技术标准相继出台。2007年,在前几年出台数十项工作制度、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基础上,着手建立了《南京市规划局制度规范框架》,明确了近期需要制定或修订的制度规范100余项。

3——2、对违反《城市规划法》的各类案件及时查处

对违反《城市规划法》的行为进行查处,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目前,南京市依据《城市规划法》、《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和《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制定了相关完善的行政处罚工作制度,包括违法建设的认定及立案、案件办理周期、罚款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处罚会审会规则等,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树立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继1990年《城市规划法》颁布,市规划部门于1991年成立市规划监察大队,依市规划局的授权,专门从事违反城市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行为查处的具体工作,强调行政执法机构的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的水平,对违法建设做到“勤巡查、早发现、快制止、严处理”,保障城市建设的有序进行。

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将200平方米以下的违反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的违法建筑物交由市行政执法局进行查处,便于对小规模违法建设的迅速处理,充分发挥了市容执法队伍的作用。

2006年,依法核查在建工程项目414件,建筑面积420万平方米,立案查处违法建设案件235件,面积195.7万平方米,对12起性质严重的违法建设案件申请法院进行了强制执行。

2007年,市规划管理部门依法核查在建工程项目459件,立案查处违法建设案件218件。从2007年10月份起,市规划局每月将处理的违法建设在南京城市规划网站上进行公布,对违法建设的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3——3、严格依法管理土地,合理安排土地使用。

对违反《土地管理法》的各类案件及时查处

一、严格依法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1、明确耕地保护责任。结合每年的“6·25”土地日和采取其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耕地保护的政策法规,宣传保护耕地的重要意义,在全社会形成保护耕地的浓厚氛围,在此基础上,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明确耕地保护职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5]5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57号)要求,我市制订并下发了《南京市区(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区(县)人民政府对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区(县)长为第一责任人,并制订了相应的考核和奖惩措施。

2、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2004年,根据部、省的统一部署,我市积极开展了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摸清了基本农田家底情况,建立健全了基本农田保护的相关制度,各级政府之间、国土部门之间,双线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近两年来,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的长效管理,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信息化建设,多方筹集基本农田保护经费,研究出台了长效管理意见。2006年,市国土局、财政局、农林局等积极调研基本农田长效管理办法,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的意见》,从基本农田保护基础性工作、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基层国土所的工作经费等方面创造性的测算了基本农田保护和长效管理需要的经费。2007年市国土局下发了《南京市基本农田保护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今后基本农田保护经费的来源、使用、管理和检查等。同时,落实了2007年度基本农田保护专项经费预算1255.86万元,专项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基础性工作、动态监测工作及系统网络升级维护等基本农田保护与长效管理工作。

3、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控制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对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严格限制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4、强化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执行耕地“占一补一”规定,坚持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不动摇。在农用地转用审查中,严格审查补充耕地方案和资金落实情况,做到“先补后占”,把补充耕地作为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前提。一方面,多方查找我市后备资源,认真做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1999年以来,我市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新增耕地约11.5万亩,全市2007年度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107个上报验收项目,全部验收合格,新增耕地面积指标1.51万亩,超额完成年初下达的1.2万亩目标任务;另一方面,根据土地后备资源短缺的实际情况,积极向省厅申请易地调剂补充耕地指标,2002年以来,申请调剂耕地指标约14.6万亩,确保“占一补一”,实现了我市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2007年,继续开展了易地开垦耕地工作,落实易地开垦耕地指标1.2万亩,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5、严格耕地保护执法。在国土资源执法中重点强化对耕地保护的执法督查,建立耕地保护动态监测制度,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充分发挥执法机构、基层国土所的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耕地保护法规的行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督查执法不严等行为。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对全市各类开发区(园区)进行清理整理,通过了国务院五部委的联合检查验收。深入开展六项清理整顿工作,通过了国务院七部委的检查验收。全面开展了4个国家级和10个省级开发区的落实四至工作,成果报告全部通过了国土资源部验收。对违反《土地管理法》的各类案件及时查处,2007年陆续组织开展了卫片执法检查、深入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高尔夫球场和别墅类房地产项目清理等八项专项行动,查处了一大批典型土地违法案件。2002年以来,我市共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2374件,涉及土地4238.25公顷,其中涉及耕地494.4公顷,处理76人。

二、合理安排土地使用

1、提高土地市场运作水平,促进土地市场健康运行。(1)积极推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我市早在2000年就开始推行经营性用地挂牌出让,经过多年的实践,我市的招拍挂出让办法已比较成熟完善,特别是在挂牌出让土地的具体运作方式上作了一些有益的创新,被国土资源部在制定有关规定时所借鉴。截止2007年12月31日,我市累计招拍挂出让土地3175公顷,土地出让金总额771亿元;(2)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全面展开。根据国务院2006年31号文件要求,我市工业用地一律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在《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的基础上,我市出台了《南京市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实施细则(试行)》,该细则根据“合法、合规、方便、快捷,部门协调、尽快办结”的原则,在底价制定、部门意见征求、预申请、出让方案审批的环节,提出了符合我市实际具有较强操作性、便捷性的实施办法,最大限度减少政策执行可能对我市工业经济发展产生的冲击。2007年5月29日首次在六合化工园成功开展2块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为全市顺利开展工业用地招拍挂开了好头,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招商引资和经济社会发展。2007年,全市共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工业用地22幅,土地面积84公顷。(3)按照国土资源部39号令要求,对我市原有关操作办法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提高组织水平和运作水平。坚持净地出让,控制毛地出让或者毛地出让净地交付;单幅地块不得超过200亩,且原则上三年内开发完毕;取消分期发证,必须交清全部出让金后才可办理土地证。落实储备意见,调整工作程序,明确工作分工。将全市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全部纳入储备,并就具体衔接和操作问题进行明确。(4)注重土地供应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我市在每年的年初都编制土地供应计划,随着土地市场的逐步规范,土地供应计划的编制工作也越来越科学,计划的执行情况也越来越理想;(5)注重土地市场的分析研究。建立了土地市场运行情况的定期分析制度,根据土地市场运行情况分析结果及时调整土地的供应规模和供应结构,保证了我市土地市场的健康平稳运行。近几年我市的土地市场运行情况一直比较稳定,没有出现大起大落现象;(6)注重土地的招商宣传。不仅把所有成交地块的全部信息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而且还将拟出让地块的信息以预公告形式提前向社会公布,让潜在的开发企业能够对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充分全面地了解,为开发企业的理性决策提供依据。

2、严格土地出让合同管理,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从2005年底开始,我市对土地出让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根据不同的用地类型将土地出让合同分为工业用地出让合同、经营性用地出让合同、房产交易出让合同、企业改制出让合同、补办土地出让合同五种版本。对于工业用地出让合同,重点就投资强度、用地强度、配套用地比例、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土地使用权转让及抵押等内容进行约定,并明确各种违约责任的处理办法,防止用地单位闲置、浪费土地;对于房地产开发用地出让合同,重点对土地出让条件、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土地的交付、项目拆迁、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复核验收、违约处理等内容进行约定,防止开发商擅自突破出让条件,故意囤积土地。2006年4月,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发布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试行)》,我们对修订的土地出让合同文本又作了进一步的充实完善,修订后的新合同文本于2006年8月1日正式启用。新版土地出让合同启用以来,得到了各开发区的大力支持,土地出让管理更加精细化,特别是改变了原有的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管理模式,土地利用管理逐步过渡到以经济手段为主的管理模式,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矛盾和难度大为减少,土地闲置浪费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3、加大土地出让金催缴力度,确保土地市场规范有序。自2005年下半年开始将土地出让金催缴工作作为规范土地市场建设、维护土地市场秩序的一项突破性工作来抓。为了使土地出让金催缴工作取得切实有效的成果,我们在对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各种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分类处理的措施:(1)建立出让合同履约提醒制度。在出让金缴款期限前一周,发出缴款通知单,提醒受让方按时交纳出让金,防止出现拖欠;(2)在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催缴的基础上,对长期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开发企业,停止其在我市办理一切土地手续,取消其参加其他土地竟拍的资格;(3)对确因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在提交限期还款承诺书的前提下,采取分期发证的办法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及早交清土地出让金;(4)对于长期恶意拖欠出让金的单位,严格按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符合合同约定收回条件的坚决收回土地使用权。自2005年以来,我市共取消受让单位竞得资格4家,解除土地出让合同8幅,没收定金及保证金1.4亿元,收取滞纳金、违约金8220万元。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我市的土地出让金催缴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2007年底,市区共催缴土地出让金68.2亿元,其中2006年催缴土地出让金22.4亿元,2007年约30亿元。2006年以来因受让单位的原因拖欠土地出让金的现象已明显减少,开发企业严格按合同履约的自觉性大大增强,土地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4、加大空闲土地清理处置力度,巩固土地市场清理整顿成果。

为了促进土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巩固土地市场清理整顿成果,从2006年7月开始,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非农建设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开展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专项工作。为了彻底查清全市空闲土地的实际情况,我们在省厅要求的基础上扩大了清查范围,对全市范围内的所有空闲土地(包括各种闲置土地、批而未供土地及未利用土地等)进行全面清查,不仅查清空闲土地的准确数量和具体位置,而且还查清所有空闲土地的空闲原因。对所有已经查明的空闲土地我们将根据不同情况分类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促进这些土地及时得到开发利用,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展中,预计近期将完成。2006年,全市共收回闲置土地5000多亩,收取土地闲置费800多万元。

为促进空闲地的及时开发利用,有效缓解新增建设用地压力,2007年我市加大了对空闲土地的清查和处理力度,重点对市区范围内已出让的经营性土地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对存在未开发利用情况进行逐一查找原因,分清责任,并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对供应后没有及时进行开发建设的地块,一律要求在土地执法监察支队进行调查后,根据闲置原因按地块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因用地单位原因导致闲置的,要求在收取土地闲置费后限期开工建设;对因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原因造成闲置的,在核实清楚后,妥善处理。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有效地促进了一批闲置土地得到开发利用。

5、加大建设用地复核检查力度,严格突破出让条件行为处置。

为了规范土地市场秩序、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遏制开发企业擅自突破出让条件行为,我市自2005年下半年开始实施建设用地复核验收,即在建设项目竣工办理换证或个人分割发证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复核,对突破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条件的行为,由开发企业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土地换证手续。2006年8月,我市在原有文件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调研分析,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各种突破出让条件的行为进行了认真梳理,重新研究制定了《改变原用地条件补交土地出让金实施细则》(宁国土资〔2006〕420号),就土地出让金补交标准、补交原则等提出明确而具体的处理意见。根据意见精神,加大了对突破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条件行为的处理力度,至目前,先后对江南八区范围内突破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条件的148宗土地进行了复核,其中98宗已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共补收土地出让金总额8.5亿余元。由于加大了突破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条件行为的处理力度,开发企业按合同约定条件进行开发建设的自觉性大大增强,用地者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6、加强土地年租金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市场行为。

我市自2000年10月就启动土地年租金收取工作,因种种原因土地年租金收取工作到2002年以后基本停滞。2005年下半年,经过半年左右的调研分析,充分吸取前几年失败的教训,决定重新启动土地年租金收取工作。2006年3月,市政府批转下发了《关于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或改变用途收取土地年租金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06]72号),对土地年租金的收取对象、收取标准、收取程序、经费保障等都做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文件出台后,经过精心准备、广泛宣传,重新启动工作于6月份正式拉开帷幕,经过半年左右的调查摸底工作,土地年租金收取对象的基本情况已基本调查清楚,建立了土地年租金收取档案。与此同时,土地年租金征收工作也从10月份开始全面启动,至2007年底,全市已收取土地年租金近2000万元,土地年租金收取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4——1、城市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基础配套设施日趋完善

近年来,南京城市建设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富民强市、加快发展”为主题,以道路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生态环境建设为中心,以创建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为阶段目标,抓住迎接“十运会”在南京召开的契机,城市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展,城市环境进一步改善,城市建管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南京建设“充满经济活力、富有文化特色、人居环境优良”的现代化城市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一城三区”建设取得突破,城市发展框架迅速拉开。

按照我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一疏散、三集中”和“一城三区”城市发展战略,初步拉开城市发展框架。河西新城区基本完成了5平方公里核心区建设,建成了总长约75公里的“五横七纵”主干路网骨架及占地2300多亩的滨江公园和绿博园;仙林新市区全面推进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景观绿化100万平方米,道路路网框架基本形成;东山新市区先后完成了道路建设、城市防洪排涝设施改造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江北新市区107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启动,迅速拉近了江南、江北区位落差。

二、老城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展开,城市特色塑造初见成效。

从2002年开始,南京开展老城环境综合整治,以“显山、露水、见城、滨江”为目标,围绕“一环、二区、三轴、四线、五街、六片”整治重点,连续开展了“7721”、“2231”、“22345”等老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了内外秦淮河一期整治工程,实施了明城墙风光带保护与建设、中山陵环境综合整治等重大项目,建成北极阁等一批公园景区,打造了中山东路、长江路等一批历史街区,拓宽整治了道路257条,总长约130公里。

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轨道交通发展实现突破。

基本建成“环网相连、节点通畅、结构合理、高效便捷”的交通网络系统。对外交通方面,建成长江二桥、三桥,备受市民关注的长江四桥顺利通过国务院批准,已于2008年1月6日举行了奠基仪式;开工建设纬七路过江隧道,建成南京港龙潭港区一期工程和新生圩汽车滚装码头,建成宁杭高速一期,完成绕城公路、沪宁高速扩建改造;城市道路方面,完成赛虹桥立交、双桥门立交、玄武湖隧道、九华山隧道等一批重点道路项目及城市支路网、区域性疏解道路的改造与建设,建成北极阁、五台山等地下停车场;轨道交通方面,全面完成地铁一号线一期工程并投入运营,开工建设地铁二号线和一号线南延,地铁二号线西延线、三号线过江隧道也已通过专家评审,我市轨道交通实现零的突破。

四、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加大,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进一步加大保护、建设和整治力度,城市形象得到显著提升。环境保护方面,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主要河湖基本无劣Ⅴ类水体;环境建设方面,建成了多个市民广场和游园绿地,完成一批公园及道路的绿化栽植与景观改造。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形成具有100万吨/日以上能力的较为完善的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城市污水处理率上升至85.13%;市容市貌整治方面,共拆除各类违建近1000万平方米,新改建各类公厕300多座。至2007年底,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5.92%、绿地率达41.6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4.60平方米,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4.60平方米。

五、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城市承载能力得到提升。

基础设施的有效供给能力和城市承载能力得到提升。供水设施建设方面,2007年底自来水供水管网达到8536公里,城市供水普及率为100%;供气设施建设方面,至2007年底,天然气管道长2138公里,城市燃气气化率达到98.5%;城市公共交通方面,至2007年底,公交运营线路网长度达6400.42公里,年末拥有标准运营车辆6926标台,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14.84标台;防洪排涝能力方面,2007年底城市排水管道长度达4389公里。

六、规划编制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科学决策能力不断增强。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战略,以总体规划调整为主线,编制完成近期建设规划、老城保护更新规划、新市区新城总体规划等一批总体规划和轨道交通线网、主城区排水、各类风景区和近郊公园等一批专项规划;城乡规划工作重点逐步向郊县转移,完成了《南京郊县城镇化发展策略》研究和《南京市镇村布局规划》的组织工作,完成一批新区、新城总体规划编制和小城镇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完成了《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的修订和《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七、“三房”工程有力推进,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房地产开发业态均衡,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建成了东方城等一批示范小区和长巷等一批居住区,河西、仙林、江宁、浦口成为住宅建设和投资的热点区域;结合道路建设、淹水片整治及环境建设,对凤凰西街等一批危旧房片区实施改造,拆除危旧房屋170万平方米;大力推进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积极推进产权调换房建设工作。至2007年底,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2.21平方米。

八、城镇建设步伐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格局初步显现。

根据区划调整,完成了新一轮规划调整和修编工作,完成了一批县城和重点中心镇详细规划和村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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