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服与说理_说“理”

时间:2019-12-24 10:45:32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导读】理是胸腔一股气。理顺了,气就通顺了,理不顺,就气愤难平,就需要找一个能说理或能说得清理的地方去评理。欢迎作者来稿,谢谢,期待更多来稿!

  理,王者之道也,换言之,即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德评判标准。

  

  古代,发生纠纷且争执不下者,利益双方便诉诸于道路上南来北往的行人。何也?概因道人与争讼者互不相识,少有亲疏之瓜葛,自然也就不会有评判上的公失偏颇。这种息讼之法衍生至今,即为道理——道路上的人都这么说,自然不会错!

  

  道理其实就是公理——公众认为之理。古代一些村镇设置的道德堂就是评议公理的地方。大到村镇事务、邻居纠纷,小到妯娌失和、家庭矛盾,皆是道德堂评议的范畴。坐堂者人数不定,少则三五人,多着十数人。但有资格在道德堂享坐一席之人,必是村镇中能够主持公道、敢于直言且德高望重的明理者。道德堂上论公道,化解恩怨辩是非。——道德堂,其实就是古代民间主持公道的基层法庭。

  

  法庭上讲的是法理,但法理与民间的情理有时是不太吻合的。也就是说,合情合理的事不见得合法,合法的事在某些特定环境中也许和情理相悖。比方说,民间倡导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但在某些特定的案例中,杀人者因年龄、精神等原因或许不一定偿命,欠债者因追讨年限、债务责任分割也不一定还钱。再如,遭遇毛贼抢劫或盗窃,你必然奋起去追,但你可小心了,假如毛贼逃遁中遭遇不测或伤或死,你就难逃干系了。毛贼侵犯的是你的财物权,可你侵犯了人家的生命权,法理不容。瞧瞧,法理与情理抵触在了法律与人情道义的夹缝之中。

  

  理是胸腔一股气。理顺了,气就通顺了,理不顺,就气愤难平,就需要找一个能说理或能说得清理的地方去评理。古时候把这种找称之为告状、打官司,现在美其名曰上诉、上访。不过,告状也罢,上诉、上访也罢,理由不外有二:一是认为自己明明有理、占理,怎么就输了官司呢?二是认为自己输得不明不白,也就是说心不服、口不服,怀疑官司的背后有猫腻。猫腻是什么?其实就是权势与理的交易、钱财与理的交易、色情与理的交易、人情与理的交易

  

  仁义之人常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这话单从字面、理论上理解绝对是至理名言。可一旦付诸现实生活其不但很片面,而且还很幼稚:因为理还有个面对何种对象的问题。假如面对的同样是仁人志士,自然是理直气壮的,可是秀才遭遇了霸道兵呢?有理与无理是没啥大差别的。因此,在强词夺理、蛮横无理、横竖无理、白花花的银子、妖艳的美色面前,理是很弱势的,是一声怒喝、一瞪眼珠、挥挥拳脚、就可以让你理屈词穷、理不直气不壮了的。在暴力与道理的天平上,理的砝码是很微妙的,轻则遭人耻笑,憋一肚子鸟气,重则皮肉受苦,招致无端横祸。

  

  俗话说:鼓不敲不响,理不讲不明。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理是泥淖中的珍贝,需要深挖;理是沙石中的金粒,需要淘洗;理是万山中的宝藏,需要探寻。因此,理论一番与无理狡辩表面上是口才的交锋和展现,实际上是在智慧和尺度上对理的深层探究和挖掘。须知道,真理有时候也会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争一争、辩一辩,方能理顺矛盾的是非曲直,衡量纠纷的正误得失。当然,只要是真理,是不会通过争辩而失去的,也不会因为对方声高和无理取闹而失去光泽或偏离了标准的。

  

  以理服人心服口服理所当然,蛮横无理伤天害理岂有此理。

  

  理,是正义的化身,是百姓生活的准则,是社会发展的标杆,是我们每个人必须维护与尊重的道德天平。

【责任编辑:可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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