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理论文章2020

时间:2020-11-13 10:52:00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高质量推动民法典落地落实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要求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把民法典贯彻实施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放到全区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落实,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高质量推动民法典落地落实。

一、深刻认识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开辟壮乡良法善治新境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要发挥好民法典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作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第一,贯彻实施好民法典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举措。

民法典为民所立、以民为本,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规范经济生活和经济活动赖以依托的财产关系、交易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民事权利提供法律保障。我们要用好民法典这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立法领域的重要制度成果,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壮乡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第二,贯彻实施好民法典是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城市的必然要求。

民法典系统整合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了坚实基础。我们要将贯彻实施民法典无缝嵌入全面依法治区全过程,在法治建设方面,着力把民法典落实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形成高效协同、统筹联动的贯彻实施工作体系;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切实把民法典贯彻到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各方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法治社会建设方面,充分发挥民法典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第三,贯彻实施好民法典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力保障。

民法典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建设成果和制度自信,是保证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的基础性法律规范,是以良法推进善治的重要抓手。我们要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完善与民法典内容相关的各项制度机制,健全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机制,构建社会善治新体系,进一步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将民法典中蕴含的治理理念和具有的规范效力转化成法治实效,奋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坚持人民至上理念,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环节推动

民法典落地落实

民法典涉及社会民生各领域,涵盖全面依法治国各环节,贯彻实施工作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我们要围绕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全面、系统、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完善立法、规范执法、融入司法、推动守法,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一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及时修改完善地方相关法规规章。

我国是统一的单一制国家,地方性法规规章必须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统一。一些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民事方面的内容,是根据之前的民事法律法规制定的,与民法典可能有不相适应的地方。要对照民法典新规定新要求进行全方位“体检”,抓紧开展清理工作,适时“修”、及时“废”,删繁就简、除旧布新,在守正创新、统筹推进中优化制度供给,确保地方性法规规章始终与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相衔接、与民法典最新要求相统一、与人民群众意愿相吻合、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

二是坚持公平公正,严格规范执法司法。

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要总结推广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南宁模式”“巴马样本”和示范项目“崇左经验”的做法,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及时纠正过度执法、简单粗暴等“任性”执法行为。加强民事司法工作,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强化民事检察和民事公益诉讼工作,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更好地守护公平正义。

三是着眼入脑入心,扎实抓好民法典宣传教育。

将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普法重点内容,列入“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民法典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民法典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必修课和年度述法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学习课程,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当好示范表率。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巩固提升“法治三月三”“山歌普法行”等特色普法品牌,增强宣传吸引力和感染力,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三、充分发挥民法典的保驾护航作用,助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在全面保护民事权利、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要在贯彻实施民法典过程中,找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点,更好统一社会共识、化解社会矛盾、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凝聚起共同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力量。

一是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

民法典在编纂过程中,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经济社会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补充,对特殊情况下无人照料的“被监护人”保护,物业应急处置责任和业主配合义务,组织、个人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征用等方面作出制度安排,奠定了疫情防控措施的法律基础。当前,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暴发疫情的风险仍然存在,要总结前一阶段依法防控的有效做法,用好民法典中的相关法律依据,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司法应对,准确适用关于不可抗力、情势变更、时效中止等规定,妥善处理涉疫民事纠纷,依法合理采取民事执行措施,切实维护好人民权益。

二是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民法典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民商事领域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为各类民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法律基石。我们正处在转型升级、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进入新发展阶段,需要更加注重运用市场经济客观规律、塑造多元平等的市场主体、规范安全高效的市场交易,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发挥好民法典在调动民事主体积极性创造性、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精准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助力改革创新、扩大开放、产业升级,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性、长期性的法治支撑。

三是助力平安城市建设。

民法典直面现实问题,各分编都与安全稳定紧密相关,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定分止争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要切实发挥好民法典的作用,按照“不发生、少发生、早控制”的思路,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法治体系。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创新基层群众自治实现途径,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使循法而行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妥善调处和排查防范各类民事商事矛盾纠纷和个人极端案事件风险隐患,更好地维护边疆安宁巩固、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完善行政复议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推进依法行政,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既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工程,更是党中央国务院确立的法治中国建设重要阶段性目标。建立行政复议制度则是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助推器,行政复议办案结果既是检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的试金石,也是评价法治政府建设绩效的晴雨表。面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需要加快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促进依法行政效能提升。

一、立足顶层设计,加快构建新的体制

对中央的改革要求,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向基本现代化的进程,我省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需要加快步伐、接续发力。建议按照中央明确的改革目标,深化原有改革试点,鼓励支持扩大改革试点,增强复议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提升复议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基本要求是,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一级政府设置一个复议机构、集中统一办理复议案件的新体制,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和办案机制。加快将海门模式推广到其他县(市区),将泰州模式向海门模式转变;鼓励支持其他地区借鉴先行改革试点地区经验,报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启动改革试点;改革试点地区,重组后的司法局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商请编制管理部门增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牌子,合理增加领导职数和复议办案人员;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管部门及时掌握了解改革试点中的问题、经验,注重请示、报告,保障改革顺利进行、与改革目标有机衔接。

二、立足办好案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案件受理、听证、调查、调解、决定等各个审理环节的规则,保证公正办案的质量和效能。注重抓好三个环节。一是重要案件纠错协调关口前移。对行政行为存在明显不当的,在办案审理的初始阶段,就要及时通报有关行政机关,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明确办案要求,充分运用调解机制,力求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疑难案件定期汇集研判交流。对疑难复杂案件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复议机构要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员、专家学者、复议委员会等智库和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联系

推荐访问:法治政府建设 法治 理论 政府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理论文章2020

版权声明 :以上文章中选用的图片文字均来源于网络或用户投稿 ,如果有侵权请立即联系我们 , 我们立即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