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方案】韩城市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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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全面做好2016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震方案】韩城市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地震方案】韩城市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完整版】



韩城市2016年度地质

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做好2016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韩城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16年》、《韩城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地质灾害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防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目的,以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以采煤沉陷区和突发性、多发性、群发性、影响持久的地质灾害防御为重点,扎实部署、统筹安排、认真落实,积极推进人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全面做好我市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和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势利导,变害为利,防害与兴利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群测群防,专业技术队伍与当地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专业技术与行政措施并重的原则;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三、地质灾害现状

我市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有崩塌、滑坡、地面塌陷3种,共75处,其中崩塌33处,地面塌陷24处,滑坡18处,共危及2267846912360间房屋。就对经济、社会危害而言,煤矿开采引发的地面塌陷灾害最为严重,24处采煤引发的地面塌陷点威及板桥镇、桑树坪镇、西庄镇、金城办31188969149323间房屋,受威胁人数占全市总威胁人数的82%。地面塌陷造成房屋倒塌、下陷、开裂,直接影响着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制约着矿山企业正常生产和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当前我市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

7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中,按规模分类,特大型1处,大型6处、中型25处、小型43处;按稳定性分类,稳定性差的25处,稳定性较差的46处,较稳定的4处。全市单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100人以上的23处,共计20467777人;威胁30100人的7处,共计82364人。

四、地质灾害分布

根据全市15万地质灾害详查工作统计,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镇主要是桑树坪镇、板桥镇、西庄镇。其中桑树坪镇22处、西庄镇19处、板桥镇11处、芝川镇11处、新城办4处、金城办4处、芝阳镇4处。

我市地质灾害的分布、结构、类型具有明显的规律性,大多是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我市地处鄂尔多斯台向斜与渭河地堑过渡地带,地应力相对集中,加之岩石较破碎,从北向南分别为中低山地、低山丘陵、黄土台塬和河川谷道等,复杂的地质、地形、地貌是地质灾害发生的内在条件。地下煤炭开采、公路铁路建设、水利水电工程以及城镇建设、坡脚开挖等人为不合理的工程活动,是诱发和加剧地质灾害频发的外在因素,而强降雨和连阴雨通常是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诱发因素。

崩塌、滑坡主要分布于中部和东部地区高陡的山体边缘、黄土台塬边缘、黄土沟壑地带。修建工业场地、公路铁路、建设、削坡、建房、打窑、采矿等人为活动造成新的高陡边坡、不稳定斜坡,在强降雨、连阴雨、矿震、地震和其它外在因素的诱发下极易形成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五、2016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根据我市的地质构造、地质灾害现状以及多年险情和灾情发生的规律,预计2016年度可能发生的突发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和重点防范区(点)如下:

(一)杨家岭村—坪头村重点防治区

该区包括桑树坪镇东部煤矿集中分布区域和西庄镇曹家山村、坪头村等区域,总面积74.1平方米,属低山丘陵区和黄土台塬过渡地段,地层以二叠系层状砂岩、泥岩为主,岩体破碎,风化严重。该区域由于人类采矿活动强烈、地下采空区面积大、地面切挖坡脚严重等因素影响,在地面塌陷及暴雨诱发因素影响下,易发生地质灾害。尤其是采煤造成的地面塌陷对村庄和耕地的危害严重,已造成采空区内多数房屋被毁坏成为危房,地表水几近干涸,属于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该区隐患点防治建议采取群测群防、工程治理、搬迁避让和立警示牌等措施。

(二)王河村—竹园村重点防治区

该区包括板桥镇、西庄镇和金城街道办事处,面积29.4平方米,属低山丘陵和黄土台塬过渡地段,人口分布集中,采煤和修路等人类工程活动强烈,造成地质灾害高发,为重点防治区。

该区隐患点防治建议采取群测群防、工程治理、搬迁避让和立警示牌等措施。

(三)解老寨村—党家村—吴村重点防治区

该区地质地貌为黄土台塬河流侵蚀边坡,面积较小,为19.5平方米,人口分布集中,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加之河流侵蚀等因素影响,致使灾害易发,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该区隐患点防治建议采取群测群防、工程治理、搬迁避让和立警示牌等措施。

(四)姚庄村—东少梁村重点防治区

该区地形地貌主要为黄土台塬与河谷川道交界地区的黄土沟谷以及黄河沿岸的冲沟谷坡,面积19.9平方米,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崩塌和滑坡。

该区隐患点防治建议采取群测群防、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和立警示牌等措施。

(五)一般防治区

该区地貌类型主要为中山区、低山丘陵区和河谷川道区,人类工程活动不强烈,地质灾害发育较少,属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和非易发区,面积1478.1平方米。该区地质灾害主要发育在芝阳镇和板桥镇人类工程活动相对强烈地区。

该区隐患点防治建议采取群测群防、工程治理、搬迁避让和立警示牌等措施。。

六、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与工作要求

各镇办、各相关工作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十二五《韩城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16》、《韩城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按照本方案所制订的各项工作原则,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镇办必须加强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自觉性。

市上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办、行政村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做到一级指挥一级,确保防治工作有序运行,并根据机构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和人员,组织相关村、组按照各自的职责,采取得力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实行镇办行政一把手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制,负责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

各镇办要与灾害点所在的村、组或受灾害威胁的单位、部门签定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单位,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体系,确保各项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各镇办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积极组织,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民性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要加大力度,抓好对地质灾害多发区、易发区广大党员、干部、地质环境管理人员、群防群测人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业务知识培训,重点组织对农村所有监测人员进行防灾减灾知识培训,提高监测、预报、预警、防范、应急能力。在汛期要积极组织在人群居住密集区隐患点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强地质灾害防汛,落实好“三查”工作

1.汛前排查

1)时间:每年31日至420

2)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排查的范围:辖区范围

4)排查的主要内容:①对辖区范围内所有的地形、地貌的变化情况进行排查;②对已有的隐患点进行排查,注意监测变化情况,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对毁坏的简易监测点进行补设;③对人口集中的集镇、居民点房前房后的地形、地貌、安全情况进行重点排查;④对排查出来的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登记造册;⑤收集变形特征、规模、潜在危害性等情况,分出轻重缓急,并予以上报,确定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单点防灾预案。

5)具体组织实施:排查工作由各镇办具体组织实施,并于每年520日前将排查结果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对新增的和变形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再次现场调查核实,并根据具体核实的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或处置意见。

2.汛中检查

1)时间:每年51日至1010

2)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检查对象:已登记造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人口集中的集镇、居民点房前屋后;群众反映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4)检查主要内容:①实地查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形情况,并检查监测人员工作的开展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开展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有无监测记录,是否填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②检查群测群防人员、责任的落实情况;③检查“两卡”(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的填写和发放情况。

5)具体组织实施:检查工作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实施。各镇办要经常开展检查,特别要加强雨前、雨中、雨后的检查。每检查一次,向市国土资源局书面报送一次检查结果。发现险情要及时报告,重大险情要一事一报。市国土资源局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再次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或处置意见。

3.汛后核查

1)时间:每年1010日至1210

2)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核查对象:辖区内所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4)核查的主要内容:①对已登记造册的每一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对照汛前的排查情况,看当年汛期以来的每一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形活动情况(范围有无变化、裂缝有无增多、增宽等)有无新的变化,若发现新的变化,要分别进行登记、填表,视情况调整监测手段和密度;②核查群测群防工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监测工具和监测设备是否齐全、到位,有无损坏,对不负责任的监测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作出调整。

5)具体组织实施:核查工作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实施,并于每年的1210日前将核查结果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各镇办上报的核查结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危害程度、稳定状态等再次进行调查、核实,划分等级,指导、调整防治方案、应急预案和群测群防措施等。

(四)修订、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

各镇办要迅速制定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急预案、单点应急预案,要将本辖区的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防治范围,并按照应急预案组织受威胁地区的居民进行演练,确保险情或灾情一旦发生,受威胁地区的居民能够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有秩序地迅速撤离,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落实好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员,做好日常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主要内容:①领导机构;②辖区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③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威胁范围、对象;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责任人、监测人;⑤重点防范期;⑥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①应急抢险的指挥机构、通讯方式、人员分工;②抢险救灾人员的组织(共产党员、民兵、青年突击队等)、应急、救援装备、资金、物料的准备;③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④地质灾害发生后的调查、报告、处置程序。

单点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①防灾的应急抢险组织、指挥机构(偏远或交通、通讯不方便的村要明确由村委会负责组织指挥)、人员分工;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威胁范围、对象;③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责任人、监测人;④重点防范期;⑤防治措施;⑥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处置程序;⑦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⑧人员财产撤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各镇办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制定,要求在每年的51日之前完成,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书面报送市政府,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抄送市国土资源局。

(五)落实好“两卡”制度,保障应急工作,提高自救能力。

“两卡”,指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

各镇办组织填写发放“两卡”,并粘贴上墙。给监测责任单位、监测单位、监测责任人、监测人员发放工作明白卡,给受灾害威胁的群众发放避险明白卡,并对领卡人登记造册,建立“两卡”档案。

及时将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分别发放至受威胁的每一个单位或群众手中,让受威胁的单位或群众充分了解危险性、应急避险方法、撤离路线等,保证应急避险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

此项工作要求各镇办在每年的420日之前完成,并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六)加强地质灾害防汛工作,确保地质灾害隐患点安全度汛

各镇办要成立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分队。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时,各镇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必须立即指派专人赶赴现场,组织应急调查,并启动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各项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各相关工作部门应当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关的应急工作。

各镇办要迅速建立地质灾害汛期值班、险情巡查、预报、预警和灾情速报等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认真落实本行政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

每年的51日至1010日为汛期和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各镇办要设立专门的值班室和值班电话,要有领导和干部24小时值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分管领导以及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及时做好上传下达,保证指挥、通信、信息畅通。

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的时间区段、主要内容:

时间区段:每年51日至1010日、重要会议期间、法定节日。

主要内容:①各镇办和相关工作部门必须设立专门的值班室和值班电话,建立值班制度,排出值班人员表、通讯联系电话,并公布、上报。值班人员每天下午3:00--4:00向相关部门报告当天地质灾害情况,有灾报灾,无灾报平安。②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或擅自委托他人代班,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③值班期间要抽查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情况,向监测人员询问监测数据变化情况,特别是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情况。④发生灾(险)情,应当按照速报制度、预案要求等规定,迅速报告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不得漏报、瞒报和错报,并作好记录。⑤报告程序:灾(险)情发生,监测人要及时报告村干部、或者监测责任人、或者直接报告镇办值班室;镇办值班室报告市政府值班室和市国土资源局值班室。

(七)加强地质灾害日常巡查,实时掌握灾害信息

地质灾害日常巡查是地质灾害防治的一项基础性日常工作,是防治工作的根本前提。通过日常巡查,才能了解最新情况,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制定或调整切实可行的防治方案,针对性地开展防治工作,保证防治效果。

各镇办必须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制订巡查方案,落实巡查人员,采取定期、不定期两种方式,认真开展日常巡查工作。

(八)加强对人类工程活动的管理,有效地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

我市的地质灾害隐患,有80%是由于人类不科学的工程活动造成的。首先,煤矿采空造成采煤沉陷区村庄地面塌陷、裂缝,房屋、窑洞倒塌、开裂,其次,群众在黄土沟谷斩坡平基建房,破坏边坡原有的应力平衡,引发黄土边坡崩塌等,都是人为因素占主导作用,这些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所造成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甚至超过了自然灾害。因此,国土资源、煤炭、水务、交通、住建等部门和各镇办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合理利用和保护地质环境,从根本上切断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的源头。

(九)强化部门责任,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加强与相关工作部门、相关单位的沟通、协作,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要同气象部门紧密配合,通过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及时发布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

住建部门要全面掌握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群众居住分布情况,负责做好城乡居民点的规划、审批和建设工程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水务部门负责做好水库周边和河道两侧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防地质灾害危及水库和河道安全,并引发次生灾害。

交通部门负责做好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发现险情及时采取防范和治理措施,在隐患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提示过往行人和车辆注意安全,同时做好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对于公路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不稳定斜坡,交通部门要直接组织安排,或责成建设或项目法人单位及时治理,严格执行治理工程和公路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旅游部门负责落实各旅游景区(点)管理单位、经营单位,做好景区(点)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做好本系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全面排查,了解和掌握各学校或教学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现状,提前排除险情,确保人员和设施安全。

陕西省煤田地质局一三一队作为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技术支撑单位,负责对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排查、技术指导、咨询工作,要加强对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支持和对险情、灾情的及时研判,为科学防灾提供依据。

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部门在切实履行好方案、预案等规定的职责以外,还应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本管辖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生产单位、经营场所等部位的地质灾害的自我防范和自我治理工作,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工程措施,要自筹资金,加大投入,全面筹划,狠抓落实,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十)加强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避让与治理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我市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是采煤沉陷区和一些危险性较大的自然地质灾害隐患点。

各镇办应根据《韩城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16》,提出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预防、治理和受威胁群众避让、搬迁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需要预防、治理的项目和治理经费,需要避让或搬迁的户数、人数和经费,报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梳理汇总后报市政府。

对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责令引发者对地质灾害进行治理;对危险性较大的自然地质灾害隐患点,遵循“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群测群防或工程治理等措施,也可以通过申报项目等手段,安排有效治理;有条件的,可以采取搬迁措施,多措并举,多渠道开展搬迁工作。

要加强特殊时段或特殊情况下的临时避险或紧急避险工作,对危险户或受威胁人员安排提前撤离;对于强降雨、连阴雨、暴雪、雨雪冰冻天气等情况下出现险情加剧等情况,要注意收看、收听天气预报,加强监测、预报、预警,保证在危险到来之前,迅速撤离可能受到威胁的群众,并进行临时安置;对于面对危险仍不听劝告或拒绝撤离的,必要时依照相关规定,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撤离。

七、强化组织管理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地质灾害的防治实行归口管理。

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各镇办和相关工作部门要加强巡回检查,督促各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做好监测,发现险情应及时处置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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