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级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时间:2020-06-15 16:44:40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健全我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程序和机制,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局长办公会议是局班子对重大事项行政议事的决策性会议,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省 xxx 局的决策部署,讨论决定重要事项,研究部署重要工作任务,处理重要行政事务。

 第二章

 议事规则

 第三条

 议事范围。

 传达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意见;讨论决定业务工作重大事项;审议各项规章制度;其它需要局长办公会议讨论事项。

 第三章

 议事程序及要求

 第四条

 局长办公会议坚持“会前充分准备,会中议题集中,会后检查落实”的程序,确保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

 第五条

 议事程序。

 (一)会前准备。

 提请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的内容,各股室应先调查研究、充分酝酿,准备充分后由股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汇报并经主要领导审定后,再提请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如遇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局长办公会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局长请示并经同意后采取圈阅签批的方式进行。

 (二)会中决定。

 局长办公会议作出决定的过程,必须体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要求。议题由局分管领导或相关议题股室负责人作汇报,汇报内容简明扼要,各出席人员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参会人员在充分听取、反复磋商、集思广益的基础上,作出明确表态。

 (三)会后落实。

 局长办公会议作出的决定,由承办业务股室在规定时限内贯彻落实。局办公室负责督办、检查,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问题。

 第六条

 会议的召开。

 (一)局长办公会议一般在每月初召开,如遇重大或急办事项,局长可临时决定召开会议。局办公室原则上提前 2天将会议时间、地点以 OA 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出席、列席会议的全体人员。

 (二)局长办公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重要问题,作出重大决策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需提前向局长请假,在可能的情况下,可以事先对议题留下意见和建议。

 (三)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主持,局长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局长委托一名副局长主持。

 (四)局长办公会议参加成员为:正副局长、相关议题股室负责人参加。办公室派员负责会议内容的记录、整理、存档备查。

 (五)局长办公会议议事时,凡涉及与会者自身或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近姻近亲关系等人员利益时,有关成员应予回避。

 第七条

 纪律要求。

 (一)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因特殊情况需改变的,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前,必须坚决执行局长办公会议的决定。

 (二)局长办公会议的内容,除应当公开的外,与会人员须保守秘密,不得泄露,违者将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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