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意见】兴隆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完整)

时间:2023-06-15 19:30:02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兴隆县教育局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2017年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更好地做好本年度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全力落实县域义务教育均衡、有序发展,在《兴隆县教育局关于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意见】兴隆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完整),供大家参考。

【教育意见】兴隆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完整)


兴隆县教育局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017年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更好地做好本年度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全力落实县域义务教育均衡、有序发展,在《兴隆县教育局关于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意见,望各校坚决贯彻执行。

一、招生原则

2017年各小学和初中的招生工作在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继续执行“两个严禁三个严格”的要求,即严禁跨学区招生,严禁学校违规招生;严格按规定的招生轨制、班额(初中班额不得超过55人,小学班额不得超过50人)和学区(学校)招生范围招生,严格按政策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严格控制县外生源流入。

二、小学招生

(一)招生年龄范围:所有小学只招生2011831日以前(含831日)出生的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二)各学校必须根据教育局2017年招生意见规定,招收本学区内(县城划片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

(三)招生名额及流程

1、招生名额规定

1)兴隆一小,本年度招生一年级新生360人(划片内招生320人,教育局调剂40人),8个教学班;(2)兴隆二小,本年度招生一年级新生250,5个教学班;(3)三小,本年度招生一年级新生300,6个教学班;(4)东区小学,本年度招生一年级新生50,1个教学班。

2、招生流程

县城小学招生分三步进行:首先招生本校划片范围内有户籍的学生入学;其次招生划片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父母双方均在本县务工,有单位务工证明,有固定住房,并已取得兴隆镇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子女入学;第三招生划片范围内购房并已经入住(各校一把校长和主管招生工作的领导要在亲自审查房产证、购房合同,能够证明已经入住的物业费、水电费凭证的基础上入户核实,严禁弄虚作假)的适龄儿童入学。

三、初中招生(县城小六毕业生994人)

(一)由于兴隆二中暑假后学位空额紧张,故只招收划片范围内有户籍的及在县城购房并已入住的学生入学(共18个教学班,990人,除划片范围内的住宿生35人外,不再接收任何一名住宿生;住宿35人,其中南双洞25人,三小10人。)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一律安排到小东区中学就读,二中不再接收;开发区实验学校小学毕业生一律到原户籍所在地初中入学;因无学位空额,兴隆二中暑假后不再接收八、九年级转入学生入学。

(二)小东区中学本年度计划招生400人。8个教学班,除招生划片范围内的240人外,还负责接收县城小学毕业升入初中需要住宿的学生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不得突破400人的录取上限。

(三)六道河中学只招生具有六道河镇、陡子峪乡户籍的学生入学,其它乡镇户籍的小六毕业生可以参加六道河中学初一录取考试,未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初中入学。六道河中学在片外经考试招生人数不得超过30人。

四、招生时间

1、各中学、小学录取时间统一规定为75-14日。

2、小学一年级学生信息采集工作务于820日前完成。

3、各校将录取的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统一收齐备查。

4、该意见以外的规定,仍按《兴隆县教育局关于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五、纪律要求

1、招生工作要坚持阳光运行,规范操作,严格程序,做到招生政策、计划、范围、流程、时间和监督电话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校在招生工作进行前,必须在显要位置进行为期不少于七天的招生公示,进一步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严禁在招生入学过程中出现微腐败现象和群体上访事件。

2、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规定,严禁跨学区招生和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儿童入学。对学校违规招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为有效控制大班额现象,原则上县城中小学中途不再接收转入学生;现有大班额在暑假开学前化解。

4、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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