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方案】温州市十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10 16:00:16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温州市十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实施“五一○产业培育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温委办发〔2014〕48号)精神,结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调查目的加快发展十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统计方案】温州市十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统计方案】温州市十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实施方案



温州市十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实施“五一○产业培育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温委办发〔201448号)精神,结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目的

加快发展十大新兴产业是推进温州产业转型升级、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的重要举措。为全面了解我市十大新兴产业发展状况,系统掌握十大新兴产业的发展规模、水平和结构等情况,决定建立十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制度,逐步建成“资源互补、各司其职、集中核算”的统计组织体系、形成行业主管部门与统计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新兴产业统计数据客观全面,为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二、统计监测范围及内容

(一)统计监测范围:包括网络经济、旅游休闲、现代物流、激光与光电、临港石化、轨道交通、通用航空、新材料、文化创意、生命健康等十大新兴产业。

(二)统计监测内容:包括十大新兴产业的经济实力、产业结构、人才状况、科技创新、开放水平、集约程度、环境保护、社会贡献、管理效能和空间布局等方面。

三、统计监测原则

(一)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相匹配。十大新兴产业统计核算是国民经济统计核算的一个重要派生部分,其统计和评价监测方案必须与现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相匹配,以各产业增加值指标为核心。

(二)突出重点。十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目前尚处于探索研究阶段,因此统计监测工作要从实际出发,监测方案不宜太复杂,应立足现有条件,突出重点。

(三)具有可操作性。统计和评价监测要尽可能采用现有政府综合统计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资料,选择一些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指标作为监测的主要载体,提高统计监测工作的可操作性。

(四)体现新兴产业特点。作为反映新兴产业发展变化的依据,统计和评价监测指标体系的设置要反映其产业特点。

四、统计监测方法

在温州市产业培育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专项行动工作组的领导下,由牵头责任单位和市统计局共同负责,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健全部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整合各有关部门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十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方案,定期开展十大新兴产业统计调查和统计核算,适时发布十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报告,及时通报十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工作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和发展动态。各产业统计监测具体方案由市统计局制定印发。

五、职责分工

十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工作涉及诸多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委宣传部:为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行动工作组牵头单位,负责十大新兴产业发展宣传、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推动相关政策文件的制定和落实、牵头开展相关企业名录界定和统计报送工作,并配合各专项工作组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二)市发改委:为现代物流、临港石化、新材料和通用航空产业专项行动工作组牵头单位,负责相关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推荐重点投资项目列入省重大项目计划、十大新兴产业投资项目统计、牵头开展相关企业名录界定和统计报送工作,并配合各专项工作组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三)市科技局:为激光与光电产业专项行动工作组牵头单位,负责激光与光电产业发展工作协调、牵头开展相关企业名录界定和十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统计报送工作,并配合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四)市商务局(网络经济局):为网络经济产业专项行动工作组牵头单位,负责网络经济产业发展工作协调,牵头开展相关企业名录界定和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第三方交易平台企业、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园区),以及为电商服务的快递物流等部分配套服务企业等方面的统计报送工作,配合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五)市卫计委:为生命健康产业专项行动工作组主要牵头单位,负责生命健康产业发展工作协调、牵头开展相关企业名录界定和统计报送工作,并配合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六)市民政局:为生命健康产业专项行动工作组牵头单位之一,配合市卫计委开展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和健康养老等相关统计报送工作。

(七)市旅游局:为旅游休闲产业专项行动工作组牵头单位,负责旅游休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牵头开展相关企业名录界定和统计报送工作,并配合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八)市铁投集团:为轨道交通产业专项行动工作组牵头单位,负责轨道交通产业发展工作协调,牵头开展相关企业名录界定、投资项目认定和其他相关统计报送工作,并配合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九)温州机场集团、温州空港新区管委会:为通用航空产业专项行动工作组牵头单位之一,负责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工作协调、牵头开展相关企业名录界定、投资项目认定和其他相关统计报送工作,并配合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十)市统计局:负责建立、完善和发布十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方案和统计核算制度,指导部门开展产业统计,对相关部门提供的有关数据进行评估核定和开展日常的统计调查与监测工作,并配合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十一)市经信委:负责产业行业协会、园区、扶持政策和发展环境、工业投资项目等相关统计报送工作,并配合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十二)市教育局:负责新兴产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统计报送工作,并配合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十三)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负责十大新兴产业活动的正常纳税户企业名单及税收情况等统计报送工作。

(十四)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十大新兴产业人才名单、健康保险与保障服务和其他相关情况的统计报送工作。

(十五)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十大新兴产业土地供应情况及其他相关统计报送工作。

(十六)市规划局:负责十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情况及其他相关统计报送工作。

(十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物流等相关情况的统计报送工作,并配合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十八)市环保局:负责十大新兴产业环保情况等统计报送工作。

(十九)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十大新兴产业活动的企业或个体名单及基本情况等统计报送工作。

(二十)市质监局:负责十大新兴产业品牌企业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等统计报送工作。

(二十一)市金融办:负责十大新兴产业直接融资、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情况等统计报送工作。

(二十二)市国税局:负责十大新兴产业正常纳税户企业名单及税收情况等统计报送工作。

(二十三)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人行、温州保监分局、市残联和市邮政管理局等单位:负责各自领域相关新兴产业有关情况的统计报送工作,并配合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二十四)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负责领导行政区域内有关部门十大新兴产业发展和统计报送工作,并配合市统计局、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十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工作纳入产业培育提升的“一套工作机制”中。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要具体领导十大新兴产业的统计监测工作,协调工作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金融办、市考绩办、市国税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等相关单位要落实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实行专人负责,根据工作任务配备统计人员,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分工。

(二)加强工作协调。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要按照“依法统计,分级负责,部门把关,统计综合”和“谁出数,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并对十大新兴产业监测结果进行联合审核评估。建立部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及时向本级综合统计部门反馈监测进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综合统计部门要及时向各有关部门反馈监测结果。建立对上沟通协调制度,各监测责任部门要加强与省对口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数据全面、系统、准确,确保本部门监测数据与上级对口部门核定数据保持一致。

(三)加强要素保障。十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性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给予保障。市县两级统计部门要建立或指定专门机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实行专人负责。要加快培养壮大新兴产业统计人才队伍,建立健全统计人才激励机制。要强化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工作资金保障。

(四)加强考核评估。建立部门新兴产业统计监测考核制度,从部门职责分工完成情况、统计工作规范化、考核评估审核资料报送、部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和控制、部门统计数据沟通和协调、部门统计数据分析研究等方面综合评价部门统计监测工作。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对部门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工作的业务指导,各级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纳入相关考核内容。

推荐访问:温州市 统计 十大 【统计方案】温州市十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实施方案

版权声明 :以上文章中选用的图片文字均来源于网络或用户投稿 ,如果有侵权请立即联系我们 , 我们立即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