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服务业合作与两岸经济关系转型升级

时间:2023-05-23 17:15:07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随着外部及两岸社会经济形势的深刻变化,两岸经济关系已经步入新一轮转型升级期,迫切需要寻求新的增长空间,打造两岸经济关系的“升级版”。两岸加强服务业合作将开创两岸经济合作新模式,增强两岸经济合作动力,并带动两岸制造业转型升级,是带动两岸经济关系转型升级的最重要引擎。未来加强两岸服务业合作应充分吸收借鉴过去制造业合作的经验与不足,创新合作方式,更大程度地发挥服务业合作NzN_。

关键词:两岸服务业合作;两岸经贸;转型升级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深刻影响下,两岸经济关系克服重重阻力,从相互隔绝走向逐步开放,迅速发展为彼此最密切的经济伙伴之一,不仅促进两岸经济共同发展,也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新形势下,两岸应抓住服务贸易协议签订的有利契机,大力加强服务业合作,这对深化两岸经济合作、打造两岸经济关系“升级版”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两岸经济关系步入新一轮转型升级期

过去30多年来,以台商不断扩大对大陆投资及其所驱动的两岸贸易高速成长为主线,两岸经济关系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近年来随着两岸外部及各自经济形势发生深刻变化,两岸传统的贸易与投资发展方式正面临新挑战。

(一)台商对大陆投资增速趋缓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台商对大陆投资大致先后形成过三次高潮与三次低潮。第一次高潮为80年代中后期,随着岛内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价格不断上涨、新台币大幅升值及台湾当局放宽外汇管制,岛内轻纺、制鞋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纷纷向大陆转移。第二次高潮为90年代初,在邓小平“南巡讲话”及大陆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后,台湾传统资本密集型产业追随下游产业加快向大陆投资,1991—1993年对大陆投资额由1.74亿大幅增至11.4亿美元,增幅近5.6倍。第三次高潮则发生在21世纪初两岸加入WTO前后,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的台商掀起对长三角等地区投资热。

低潮方面,第一次发生在1994—1995年。1994年台湾当局为减缓对大陆投资热,出台第一次“南向政策”,鼓励岛内企业赴东南亚投资,使1994年台商对东南亚投资猛增至50.31美元,同比增长1.86倍,而同期对大陆投资衰退45.9%。第二次为1997—1999年,在台湾当局采取“戒急用忍”政策及亚洲金融危机影响下,台商赴大陆投资额由1997年的16.16亿美元连续下滑至1999年的12.53亿美元。第三次则是2008—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时期,台商对大陆投资额由2008年的98.43亿美元大幅减至60.58亿美元,衰退幅度高达38.5%。

值得注意的是,2l世纪以来,特别是2002年以后,台商对大陆投资增速明显减缓。从商务部统计数据看,大陆实际使用台资金额除2008年增长7%外,2003—2009年连续6年出现衰退,台资在大陆外资中的比重也由2002年的7.5%连续下滑至2009年的2.1%。在两岸签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带动下,2010年大陆实际利用台资金额虽大幅增长31.7%至24.8亿美元,但201 1年再度衰退11.8%。

(二)两岸贸易增长日渐乏力

台商对大陆投资是拉动两岸贸易的主要动力,受台商对大陆增速趋缓影响,近年来两岸贸易额增速也有所减缓。根据商务部统计,2000—2004年,两岸贸易以年均近30%的速度快速增长,但2005年后增速回落至20%以下,2012年增速仅为5.6%。按台湾方面统计,2000—2004年,两岸贸易平均增速高达25%以上,但2005年后,两岸贸易平均增速明显放缓,2005—2012年平均增速不到10%,其中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及2009年两岸贸易增速分别为1.7%和-17.6%,2012年增速也仅为-4.2%,不仅远低于台湾与东盟贸易额4.4%的增速,也低于台湾对外贸易-3.1%的平均增速。受两岸贸易增速放慢影响,大陆在台湾对外贸易中的比重有所降低,其中大陆在台湾对外出口市场版图中的比重由2007年的40.9%降至2012年39.4%,而同期东盟的比重则由14.7%升至18.8%。

(三)以制造业为主轴的两岸产业合作动力不足

近30年来,由于大陆处于工业化加速时期,制造业成为外商对大陆投资的主要领域,而同期台湾经济处于由工业化向服务业社会的转型之中,1988年服务业产值占台湾地区生产总值的50.1%,首度超过第一及第二产业之和,标志着台湾正式步人服务业占主体的后工业化社会。两岸经济发展阶段的巨大落差,导致台商对大陆制造业的投资成为两岸产业合作的主要领域。同时,由于2008年前两岸关系严重对立,两岸并未建立起正式的经贸协商机制,使两岸服务业合作受到极大地制约。据台湾“投审会”统计,截止2012年底,台商对大陆投资累计40208件,金额1244.9亿美元,其中农林牧渔业投资比重仅为0.02%;对制造业投资32831件,占总投资件数的81.7%;金额约1014.29亿美元,占总投资额的81.5%;对服务业投资6290件,占总投资件数的15.6%,金额约210.8亿美元,占总投资额的16.9%。这不仅与台湾对海外(对大陆以外国家和地区)投资以金融保险、批发零售等服务业为主的产业投资布局大相径庭,也与国际市场中FDI(外商直接投资)以服务业为主的投资潮流存在明显差别。随着台湾制造业外移步入一个新的高平台期,台商对大陆制造业投资很难重现过去的高速增长态势,增速放缓已成为必然。这不仅严重制约台商对大陆投资增长,也使得过去以制造业转移带动的两岸投资与贸易方式动力趋减,导致2003年后大陆统计的实际使用台资金额持续衰退,两岸贸易增速也相应地由过去30%左右的高速增长回落至双位数甚至个位数。

(四)全球及两岸各自经济形势均发生深刻变革

首先,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全球经济形势进入深度变革期,需要两岸经济关系予以相应调适。一方面,全球经济虽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的低谷中缓慢回升,但经济复苏基础并不牢固。另一方面,世界需求与产业结构也发生深刻变化,全球需求结构重心正由欧美向新兴经济体转移,同时国际金融危机前“美国搞金融、中国搞制造”为主要特点的全球产业分工模式进入深度调整期。此外,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其中东亚地区最为活跃,TPP、RCEP等各种区域合作机制层出不穷,全球贸易与投资规则也步入重塑期。 其次,两岸各自经济均步入重要的转型升级期,对两岸经济关系转型升级产生深远影响。大陆自20世纪70年代推动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2011年已超过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并在国际社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但大陆区域、城乡等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日益突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迫在眉睫。“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并确立“扩内需、调结构”的经济工作主线。台湾经济也步入新一轮转型期,马英九当局先后提出“六大新兴产业”“四项智能产业”“十大服务业”“三业四化”等产业政策,并通过设立“自由经济示范区”等加快经济自由化,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再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势头不断增进及两岸经济合作日益深化,为两岸经济关系转型升级提供了重要基础与条件。自2008年至2013年6月底,两岸两会先后举行9次会谈,签订19项经贸协议,并在产业合作等方面达成多项共识,有力推动两岸经济关系的正常化与制度化进程。特别是2010年6月两岸签订了ECFA,为两岸经济关系的机制化与自由化搭建了重要的平台。而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的成立运行及两岸投资保障、两岸服务贸易等后续协议的陆续签署将进一步深化两岸制度性经济合作,促进两岸经济一体化进程。

二、服务业合作是打造两岸经济关系“升级版”的重要引擎

(一)开创两岸经济合作新模式

首先,两岸服务业合作将改变过去制造业“面向欧美、两头在外”的合作模式,建构一个以大陆内需市场为主要导向的新型合作模式。在过去两岸制造业合作中,台商主要为利用大陆廉价的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价格,加工出口欧美市场,这导致加工贸易在两岸贸易中的比重偏高,而以大陆市场为目的地的一般贸易比重较低,据海关统计,2012年两岸一般贸易占两岸贸易总额的比重约为30.4%,而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比重超过50%。与制造业所不同的是,两岸服务业合作不是简单的技术和产业的转移,而是经营模式的创造和复制;不是传统制造业的“面向欧美、‘两头在外”’,而是以大陆消费者为主要服务目标;不是“台湾经验”的翻版,而是新经验的累积和新经营模式的创造,台湾服务业将结合大陆本土资源,因应不同地方市场特性,发展出全新而独特的经营模式。

其次,两岸服务业合作将极大地丰富两岸经济合作的内涵,为两岸经济合作创造新的利基。过去两岸制造业合作主要表现为台商对大陆的产业依次转移,台商“逐水草而居”,而服务业合作内涵较制造业丰富。根据WTO定义,两岸服务业合作既包括双方服务业的投资合作,也包含跨境交付、商业存在、境外消费及自然流动等4种服务贸易模式,同时还包括国际合作(两岸联手共同开拓国际市场)。

(二)增强两岸经济合作新动力

对大陆而言,大力发展服务业既是稳增长、保就业的重要举措,也是调整优化结构、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战略选择。随着大陆经济转型进程加快,服务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将日益提升。2012年大陆服务业占GDP比重约为44.6%,与工业45.3%的比重相差无几。2012年大陆人均GDP超过6000美元,“十二五”时期将向更高水平迈进,必然进一步带动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升级,服务业市场需求潜力巨大。台湾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后就开始进入服务业占主导的后工业化社会,截至目前服务业占台湾GDP的约7成,但台湾服务业以岛内狭小的内需市场为导向,竞争力不强,仅在名义上有较高的比重。事实上,自21世纪以来,台湾服务业增长速度趋缓,服务业比重快速提高,在很大程度上是制造业增长速度减缓所致,与欧美等发达地区相比有“早熟”之嫌。因此,推动台湾服务业转型升级,最重要的是改变目前以岛内内需市场为导向的发展模式,扩大服务业的服务半径,提升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在两岸均大力推动服务业转型发展的背景下,加强两岸服务业合作,一方面可充分发挥台湾服务业发展水平较高且与大陆“同文同种”的优势,为大陆服务业发展提供有益的经验,另一方面也可扩大台湾服务业的发展市场,为其发展提供更广阔空间。2008年后,台湾对大陆服务业增速不断加快,2010、2011及2012年平均增速分别高达35.1%、38.6%和51.9%,其中在两岸扩大开放金融业等带动下,台商对大陆金融保险等服务业投资更呈现井喷增长之势,日益成为推动两岸经济关系发展的新动力。

(三)带动两岸制造业转型升级

在过去两岸制造业合作中,台商主要利用大陆较廉价的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为欧美大厂代工。台商的代工生产方式固然可以最大程度地发挥比较优势,但由于不掌握通路,没有自己品牌、核心技术,在国际金融危机时期上游海外客户由于去杠杆化产生流动性紧缩,以及上下游厂商的去库存化紧缩采购的过程中,订单突然消失,产能利用率急剧下降。同时,随着国际竞争的日益激烈,以代工生产方式为主的台商也面临着利润率不断下降的困境。总体看,目前两岸制造业合作在全球产业链中处于中下游的地位,产品附加值较低。促进两岸制造业合作转型升级、提升在国际产业链中的地位迫在眉睫。

加强两岸服务业合作,特别是金融保险、物流、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的合作,一方面可以为两岸制造业合作提供配套产业支撑,为制造业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的条件,另一方面也将加快两岸服务业与制造业的相互融合,促进制造业服务化即所谓的“2.5产业”,带动两岸制造业合作升级,延长两岸制造业合作的产业链,促进两岸制造业向“微笑曲线”的两端自有品牌、标准制定等领域延伸,增强两岸制造业合作在世界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

三、对加强两岸服务业合作的初步思考

未来,两岸应逐渐将服务业作为经贸交流的重心,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合作,同时也应充分吸收借鉴过去制造业合作的经验与不足,创新合作方式,以更大程度地发挥服务业合作效益,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一)加快落实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扩大协议的积极效益

2013年6月21日两岸所签订的服务贸易协议是ECFA后续谈判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协议,根据具体承诺表,双方开放承诺144条,涉及100多个服务行业,涵盖商业、通讯、金融等多个领域,其中大陆向台湾开放80条(非金融开放承诺65条,金融领域15条),全部属于“超WTO”待遇,台湾也向大陆开放64条(非金融55条,金融领域9条)。这将逐步减少或消除两岸服务贸易的限制性措施,为加强双方服务业合作提供前所未有的新机遇。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服务业合作专业性与技术性较强,且服务业市场开放还涉及到用工、土地制度等各种隐性壁垒,因此要扩大两岸服贸协议的积极效益,就必须在“开大门”的同时“开小门”。同时,根据《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第3章第16条规定,“经双方同意,可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服务贸易的进一步市场开放展开磋商”。两岸可在服务贸易协议生效实施后,借鉴大陆与香港、澳门CEPA的经验,根据双方客观需求及实施的实际情况,适时启动商签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补充协议,尽早实现两岸服务贸易的自由化。

(二)创新服务业合作机制,减少合作进程中的障碍

两岸服务业合作与过去制造业合作方式有明显差异。两岸制造业合作主要表现为台商埘大陆产业依次转移,台商对制造业投资对大陆各地方的经济总量、就业等均产生直接的积极效益。两岸服务业合作则主要以各自尤其是大陆内需市场为导向,虽然从长期看台商加大对大陆服务业投资可成为刺激大陆服务业发展的“鲶鱼”,但短期内势必对大陆地方的部分服务业形成一定冲击,且服务业带动的税收、就业等不如制造业明显。在大陆当前的政绩考核体系下,各地方政府吸引台商投资服务业积极性难以超过制造业。这需要两岸创新服务业合作机制,才能提高两岸推动服务业合作的积极性。如大陆可考虑将服务业发展水平纳入各地绩效考核体系中,建立健全两岸服务业合作联盟,加强两岸服务业合作机制保障建设等。

(三)积极展开试点,在两岸特区内率先推动服务业合作

由于两岸经济规模、服务业总体发展水平差距较大,短期内两岸全面加快服务业合作难度较高,但两岸可选择在部分地区、行业等展开试点,赋予更大优惠开放条件。如两岸可抓住服务贸易协议给予福建在电子商务等6项领域更大程度开放的契机,加快两岸在电子商务、物流等行业的合作步伐。同时,台湾当局为推动经济自由化进程,以国际化、自由化、开放为主轴,启动建设“自由经济示范区”,先后规划“六海一空”及屏东农业生技园区等8处试点,大力发展智慧运筹、农业加值运销、国际医疗、国际产业等四大高端产业,并拟将金融等产业纳入其中。大陆也加快推动各类经济示范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正如火如荼地推进,厦门也以翔安区为中心建设首个以两岸产业合作为主题的国家级示范区“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示范区”,同时大陆还推动建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两岸可推动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与大陆各类经济特区的对接与合作,在区内率先加快服务业合作步伐。

(责任编辑:苏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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