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汉语维度新文学史的价值与意义

时间:2023-05-23 08:21:08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从汉语维度建构新文学史,既是对胡适“白话文学史”的历史回应,又是“重写文学史”的一种具体实践。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文学史写作中的意识形态倾向,弥合文学史分期中的裂隙。并对文学史的性质进行新的厘定,为解决文学史撰写中所存在的范围、对象、分期等有争议的问题提出新的思路与策略,在此基础上可以形成新的文学史框架和版图。

关键词:汉语 新文学史 文学史性质 文学史框架

中图分类号:I2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0)08-0149-05

文学史撰写大多以追求客观、还原历史真相为目标,这是一部优秀文学史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但我们也必须承认,任何文学史都带有一定的主观性,撰写者所选择的角度、标准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文学史的形态、观点和内容的不同,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文学史的客观性、真实性的多少。中国现代文学史的撰写,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撰写者所选择的角度、标准是各不相同的,政治、阶级、社会、思想、主题、地域、时间、文体、美学、民族、国家等因素在不同时期都成为决定文学史形态的关键词,成为撰写文学史的角度与标准,这也是不同时期的文学史呈现出不同的形态、观点的主要原因。

多年来,中国现代文学史的撰写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呈现出多样化的态势,这是值得肯定的。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中国现代文学史的撰写中还存在着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如中国现代文学史的范围、对象、分期等基本问题到目前为止还是众说纷纭,难以形成共识。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固然与中国现代文学发展本身的复杂性密切相关,但撰写者的视野、思维、立场及其所选择的角度、标准等主观性因素无疑也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选择什么样的角度、标准才会有利于解决中国现代文学史撰写中存在的这些基本问题?按理说,文学史的撰写应该回归文学本身,应该以最能体现文学本质特点的标准、角度作为出发点,只有这样,才能撰写出具有文学特征的文学史。那么,什么样的角度、标准才能体现出文学的本质特性呢?日语言。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语言是文学的本质存在,是最能体现文学特征的重要因素之一。不同的语言所形成的文学具有其各自的特征,这也正是当年胡适提倡新文学的逻辑起点之一。因此,选择汉语作为维度来构建新文学史不仅是可行的,而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以前中国现代文学史中所存在的某些弊端,解决多年来中国现代文学史撰写中某些悬而未决的难题。

以往的中国现代文学史的撰写带有鲜明而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这在不同时期形成的中国现代文学史中都有所体现,只不过其程度不同、表现的方式不同而已。以汉语作为新文学史写作的维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中国现代文学史撰写中存在的意识形态问题,并解决多年来中国现代文学史撰写中所存在的范围与对象的纠结问题。

1949年之后,中国的政治形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出现了两岸三地的复杂局面,大陆与台湾处于敌对隔绝状态,香港、澳门则处于外国的殖民统治之下。这种复杂的政治形势不仅对文学创作产生极大的影响,而且对文学史的研究与撰写也产生了重大影响。一方面,强烈的政治意识形态导致大陆的中国现代文学史对1949年前文坛上的右翼文学及自由主义文学持否定批判的态度,沈从文、张爱玲等一大批作家被排除在文学史之外;另一方面,大陆的中国现代文学史将1949年后台湾、香港、澳门的文学排除在文学史之外。从这一角度来看,多年来大陆所出版的中国现代文学史应该加上一个限定词,即“中国大陆现代文学史”。这种文学史在政治上带有悖论的性质:一方面它严格执行了当时的政治标准将台湾、香港、澳门文学排除在主流意识形态文学史的大门之外,另一方面它又与“台湾、香港、澳门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政治理念相矛盾。实际上,政治意识形态固然是文学的重要构成部分,但它只是文学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并非文学的全部,也并非文学的本质。政治意识形态本身是不断变化的,国共两党之间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敌对与合作的反复,就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近年来部分中国现代文学史的撰写者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并采取各种方法来解决这一问题。于是,我们看到了部分将台港澳文学纳入中国现代文学史叙述视野的文学史,这是中国现代文学史的一大进步。但由于编撰者自身视野及史料积累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这部分文学史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即港澳台文学与大陆文学处于游离状态,或者说只是大陆文学史的一个点缀,还没有与大陆文学融为一个有机的整体。相对于政治而言,语言(汉语)较少意识形态因素,汉语是两岸三地文学的共同本质特征。从语言的角度来讲,两岸三地的文学是一种同种同源的关系,它们理应是汉语大家庭里的共同成员。从汉语的维度来构建新文学史,可以解决以前文学史撰写中所存在的由政治意识形态所造成的文学史的割裂状态,将大陆、台湾、香港、澳门文学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进行考察,将之纳入新文学史的统一框架,从中分析它们在不同的政治背景及空间环境下所呈现出来的不同风貌。

多年来流行的中国现代文学史,首先强调的是“中国”。中国是一个集体概念,包括56个民族。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少数民族具有自己的语言、文字(部分少数民族没有自己的文字),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学(包括口头文学)。从语言的角度看,以前的中国现代文学史实际上只是中国现代汉语文学史,没有收入以少数民族语言写成的文学作品。导致这一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以少数民族语言写成的作品数量比较有限固然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原因,但文学史编写者自身的知识、学养、观念、视野等方面的局限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主观原因。近两年也有文学史试图将少数民族文学纳入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叙述范围,但实际上叙述的也仅只是少数民族作家用汉语写成的文学作品,无法将用少数民族语言写成的真正的少数民族文学纳入其中。从汉语的维度来构建新文学史,可以明确地界定文学史的研究对象与叙述范围,从而走出目前中国现代文学史在面对少数民族文学问题时所面l临的尴尬困境。至于如何建构能将少数民族文学纳入其中的文学史框架,则有待于学术界的继续探索与努力。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海外华文文学研究渐渐成为学术界的一个热点问题,这又给中国现代文学史的撰写提出了新的问题,即海外华文文学是否可以进入中国现代文学史。从国族的角度来看,这是一个比港澳台文学更加复杂的问题。从历史的角度来看,20世纪初海外留学生文学创作成为中国新文学的重要发源地,胡适、郭沫若等一大批新文学的先驱都是在海外开始其新文学创作生涯的,他们在海外创作的文学作品自然地成为中国新文学重要的、不可缺少的构成部分,甚至可以说,如果去掉这些文学作品,中国新文学是如何产生的这样的问题都难以说清楚。但在当时,这些海外留学生的文学创作只是涉及到地域问题,并没有涉及到复杂的国籍问题。到了后来,海外华文文学作者因为各种原因大多加入了外国籍,如白先勇,他们生活在国外,拥有外国籍,但却用汉语创作。他们在国外属于少数民族群体,他们的作品只能算是少数民族文学,在当地的读者数量有限,即使写得再好,也无法进入当地的主

流社会,无法得到当地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可,当然也无法进入其所在国的文学史。实际上,目前的海外华文文学创作、研究呈现出复杂的现象:一方面,他们有的像候鸟一样往返于中国与其国籍所在国之间,有的则如旅行者穿行于不同的国家、地区之间,其身份、居住地经常变动,其作品很难归于某一个地域或某一个国家;另一方面,海外华文文学的主要读者、市场都在大陆,其主要的研究者也在大陆。如果从国别的角度来看,他们的文学要进入中国文学史则有些问题,如果从语言的角度来看,将他们的文学作品纳入汉语新文学史,则顺理成章。文学史是对具体作家创作的一个历史性评价,虽然不能说进入文学史的作家都是优秀作家,但至少可以说进入文学史的作家是在创作上有特点、有影响的作家。从这一角度来说,能进入文学史是对一个作家创作成就的一种肯定。正因如此,我们说汉语维度的新文学史给海外的华文文学作家提供了一个历史的归宿和文学的归宿,他们不仅可以回到中国来出版作品、开作品研讨会,而且可以在新文学史中获得一席之地,得到历史的认可与评价。这样,海外华文文学从离散到回归。也就成了一个自然的文化过程。

语言是一种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约定俗成的交际符号,它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们赋予它以新的内涵。因此,语言本身是一种文化积淀,具有多重、复杂的文化内涵。通过语言的视角来观察、思考文学,我们可以发现许多独到的东西。

“一个时期的文学史通过对当时语言背景所做的分析至少可以像通过政治的、社会的和宗教的倾向或者国土环境、气候状况所做的分析一样获得同样多的结论。”由此可见,汉语维度的新文学史建构并没有将复杂的文学史简单化,而是为解决现代文学史撰写中所存在的复杂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与策略。

作为历史。任何文学史都存在如何进行历史分期的问题。自然,文学史的分期也是按一定标准来划分的,而划分文学史的标准无疑也是多样化的。

反观中国现代文学史的编撰史,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撰写者们所采用的分期标准大多都与政治密切相关。其中最典型的表现,一是对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的三个十年的划分,二是以1949年为界对现、当代文学的划分。从已有的文学史来看,以政治分期的办法来划分文学史的分期固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我们不能简单地将文学与政治等同起来,不能简单地将文学史等同于政治史,不能简单地以政治史的分期来代替文学史的分期,因为文学发展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以政治作为文学史分期的标准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因为政治是变动不居的,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政治,若总是根据政治的标准来划分文学史,文学史的分期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会呈现出巨大的差异,此前已有的中国现代文学编纂史已经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以语言作为标准来对中国现代文学史进行分期,则会在很大程度上避免这些弊端。

任何文学史都应有一个起点和终点,这个起点、终点或者是一个准确的物理时间,或者是一个大致的时期。新文学史的起点在哪儿?对此,不同的撰写者有不同的看法,这在不同的文学史中有着具体的体现。有的文学史将“五四”作为新文学的起点,有的文学史将1900年作为起点,这些分法无疑都有其一定的道理,但也都带有一定的局限,因为它们忽视了文学自身产生、发展的内在规律。将1949年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的终点成为许多现代文学史撰写者的选择,好像已经基本达成了共识。1949年是一个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的物理时间,从此,中国的社会、政治发生了转型,文学虽然也在某些方面(如文学体制)发生了变化,但从文学的内部来看,1949年前后的文学在语言、文体甚至在内容等方面并没有发生本质的变化(从思想内容的角度来看,建国后的文学在很大程度上是继承、发展了延安文学的传统,毛泽东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不仅是解放区文学创作的指导思想,而且是建国后文学乃至今天文学创作的指导思想),1949年之前和之后的文学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以1949年为界来划分现、当代文学史的做法存在许多的局限,近年来许多学者都对此提出了异议。但意识到问题的存在是一回事,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却是另一回事。如果以白话文学作为新文学的起点,则可对新文学的起点有一个比较明确的界定(当然,对于白话文学本身的起源也存在争议,是以黄遵宪的诗界革命为起点,还是以胡适的白话文学革命为起点,学术界仍有不同观点);若从现代汉语的维度来看,新文学仍处于成长期,我们看不到它的终点,不仅1949年不是它的终点,20世纪、21世纪也不是它的终点。

除了起点和终点问题外,新文学史还存在一个历史分期问题。在如何划分文学史的分期问题上,人们除了采用上述的以社会的、政治的分期代替文学的分期外,就是采用时代的或世纪的时间标准。以这样的标准来划分文学史的不同时期固然简单明了,有时也确实能概括出文学发展的特点,但这样的划分仍然有其局限性。对部分文学史而言,“时代这一概念只是一个方便的词,只是一个为了分章节或选细目才存在的词而已。这种方法的采用虽然常常不是故意的,但它却构成了许多文学史著作的基础,这些著作十分重视那些各世纪间的日期分界线;或者把论题放在一个精确的日期局限当中(如1700年至1750年),而这种做法除了实用价值外,实际上没有任何合理的理由”。站在2l世纪的今天来回顾“20世纪文学史”的提法,既可发现其价值,也可发现其局限。其意义在于对文学史的起点和分期提出新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文学史写作中过多的政治因素;其局限在于给新文学的发展确定了一个固定的时间框架,忽视了文学自身的发现规律,割裂了20世纪文学与21世纪文学之间的内在联系(“20世纪文学”的概念提出于20世纪80年代,他们当时没有看到或无法预测文学的未来发展)。实际上,从语言的角度来看,21世纪初的文学与20世纪末的文学没有根本的差异,20世纪的文学与2l世纪的文学(至少到目前为止的21世纪的文学)理应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从白话成为新文学的语言形式以来,白话自身也在不断发展变化。“五四”时期,大量方言土语、外来语言进入新文学;40年代毛泽东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以后,大量的北方口语进入文学作品;而到了80年代以后,大量的港台语言进入文学;到了20世纪末、21世纪初,随着网络的普及,大量的网络语言进入文学尤其是网络文学。相对而言,语言的变化周期比较长,且特征不是特别明显,因此,以语言的变化作为文学史分期的标准在理论上固然有其可行性,但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却有很大的难度。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以汉语作为维度来建构新文学史可以较好地解决新文学史的起点与终点问题,也可以对新文学史的分期提出新的思路与策略。从而解决以往文学史撰写中所存在的某些问题。

除了范畴、对象、起止点、分期等基本问题外,撰写文学史时还必然要涉及到一个文学史的性质问题。对于中国现代文学史的性质,人们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可以说,在不同的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关于中国现代文学性质的论述是不一样的。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局面,与人们所坚守的不同的思想观念及其所选择的不同角度、标准有着密切的关系。

胡适当年提倡以白话代替文言、以新文学代替旧文学,既界定了新文学的语言特征——“白话”,又明确了新文学的性质——“新”。新文学既要有新的语言形式,又要有新的思想内容,只有同时具备了这两个方面的因素,才是真正的新文学。由此可见,新的语言形式是新文学的一个重要的构成要素,是新文学性质的具体体现。胡适提倡的“新文学”概念在此后深入人心,在文学史撰写领域也得到了贯彻,建国初期出现的几部新文学史即说明了这一点。

50年代后期,随着中国政治形势的变化,部分文学史的撰写者认为以“新”来界定文学史的性质难以概括出这一时期文学的政治特质,于是,“现代”一词进入了人们的视野。从此,出现了一大批以“现代文学史”命名的文学史,即使50年代初期出现的“新文学史”也纷纷改名“中国现代文学史”。站在今天的角度来看,当初选择“现代”一词来修饰、限定文学史,并没有赋予它以今天所谓的“现代”内涵,主要是将现代文学与现代史相提并论,以现代史的观念、标准来研究现代文学史,而当时的现代史实际上就是现代政治史。当时文学史的编撰者要以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作为“现代文学史”的指导思想,这样,文学史的性质就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由新文学史的白话文学、国语文学、启蒙文学、人的文学转到了现代文学史的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文学,新民主主义、社会主义成了现代文学的内在本质,现代文学史被赋予了强烈的政治色彩。

到了20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随着西方现代思想影响的加深。人们又对“现代”进行新的阐释,赋予其以“现代性”的内涵。一时间,“现代”、“现代化”、“现代性”成为时髦名词。通过对“现代”、“现代性”问题的讨论,确实解决了文学史写作中存在的某些问题,但“现代”、“现代性”并不是万能的法宝,无法解决文学史写作中所有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随着对“现代”、“现代性”问题讨论的深入,人们渐渐发现“现代”、“现代性”本身是复杂的,人们所理解的现代、现代性有着很大的差异,无论是“现代性的困境”,还是“现代性的五副面孔”,“都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现代”、“现代性”成了一种玄学,在某些人那里“现代”、“现代性”甚至成了一个伪命题。后来,随着“后现代”概念进入中国,试图用“现代”来概括中国文学发展特性的努力显得越来越困难。

既然60年代政治层面的“现代”和90年代的现代性层面的“现代”都无法解决现代文学史的性质问题,那么在这种困境之下重提“新文学史”的概念就具有了新的内涵。尽管“新文学史”的概念显得有点陈旧,但它可以解决目前文学史写作所面临的困境。因为“新文学”一词在“五四”时期已得到广泛的讨论,人们对它已有充分的认识,即“新文学”不仅要有新的语言形式(白话、国语),而且要有新的内容(科学、民主、启蒙、人的文学等),这给新文学史的撰写提供了明确的标准与角度。在“现代”这条路去向不明时,选择回到历史的起点,沿着胡适当年所确定的新文学的路标继续探索,或许可以有新的发现。取得新的成果。

汉语维度的新文学史建构,既是对当年胡适“白话文学史”的历史回应,也是当下“重写文学史”的一种积极而大胆的探索与实践。它对新文学史的范围、对象、分期等具体问题提出了新的看法,为我们提供了解决以往文学史撰写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的可能,为我们提供了新的文学史版图。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汉语维度的新文学史建构与其他维度的文学史建构一样,并不是完美无缺的,并不能解决文学史撰写中所有的问题,它在部分地解决已有问题的同时,又会带来新的有争议的问题,如翻译文学(既包括翻译过来的外国作家的作品,也包括中国现代作家用外语写成又翻译成汉语的作品,如老舍、林语堂、张爱玲的部分作品)进入文学史的问题,文言作品进入文学史的问题(汉语本身是一个多义词,包括现代汉语和古代汉语,如果遵从胡适对新文学语言的界定,那么新文学史的研究对象无疑应该是用现代汉语写成的文学作品,用文言文写成的作品将被排除在外)。从这一角度来说,汉语维度的新文学史建构既有其可取之处,也存在其自身的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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