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每个人都是“雷锋传人”

时间:2023-05-19 13:40:20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雷锋是一个让每个中国人都耳熟能详的名字,其精神曾经影响了几代人的思想和行为,然而在中国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人们的眼中那个活生生的雷锋已经相当模糊和陌生了,我们历来所传扬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公而无私、舍身忘我的雷锋精神也由于太过崇高,让很多人只敢观望,不敢驻足。很少有人再去想雷锋与现实生活的关联,也很少有人再去思考这样一个影响过几代人的榜样,究竟代表着怎样的一种精神传承?本文就是从雷锋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入手,从“职场精英——潮流先锋——幸福向导”三个方面讲述一个能够被现实中的人们所接受的别样雷锋。

【关键词】雷锋 职场 潮流 幸福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4)11-0080-03

“每个人的工作时间是有限的,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这是习主席就职演说时引用的雷锋同志的名言。在今年的两会上,习主席又在讲话中两次提到“雷锋精神”,并倡导激发像雷锋精神这样的正能量。

一提起雷锋,人们脑海中闪现的大都是给老人让座、帮人打扫卫生、给灾区捐款等场景。我们不禁要问,这些事情,并非只有雷锋做过,为什么他能够获此殊容,为什么他能够得到党的几代领导人的关注,为什么很多榜样都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而他却能让人一学就是50多年呢?

我们就带着这个疑问来谈谈雷锋。

对于雷锋,我给他定义了三种身份。

一、职场精英

雷锋是孤儿,以今天的世俗眼光看,他没有任何身世背景,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因为吃过大苦,所以格外珍惜机会,懂得把握自己的人生。

雷锋在小学毕业那天就曾面对全校师生热情宣布,他人生的三大目标是:当个好农民、当个好工人、当个好士兵。在此后短短6年的时间里,雷锋很好地把握了每一次重要机遇,积极回应时代潮流,实现了四次华丽转身,使得人生的三大目标全部得以实现。

第一次:为了实现当个新式农民的愿望,雷锋高小毕业即回农村。那时所倡导的是做社会主义新农民,建设新农村。

第二次:在农村期间当上县里的通讯员。雷锋受过教育,而时代倡导知识青年在广袤的基层天地大有作为。有一天,雷锋遇到了县委组织部的女干事黄菊芳,两人攀谈期间,雷锋拿出自己写的名为“苦难的家史”和“我的理想”的小册子。“苦难的家史”详细记述了旧社会如何夺去他家的5条人命,以及他成为孤儿以后所受的苦难;“我的理想”则充满了喜悦和感激,写自己在解放后的幸福生活,写了党的关怀和报答党的恩情的决心。雷锋的谈话和小册子打动了黄菊芳。第二天,当雷锋得知黄干事此次是来帮助县委领导物色通讯员时,便毛遂自荐,实现了人生的一个重要转折。

从择业的角度来看,“苦难的家史+我的理想”就是一份极具感染力,富有个性的“简历+求职信”,其中讲述的内容,虽只是雷锋个人的一些经历,但在当时那种环境下,非常符合人们的主流思维。在“我的理想”中,他还表现出了一种感恩和上进的心情,所以这种在当时看来标新立异的做法,给人留下了特别的印象,也赢得了信任。

第三次:当鞍钢到湖南招收青年工人时,他放弃舒适的工作条件和待遇,做了一名学徒工。这是投身于新中国的基础工业建设。那个时候是建国初期,我们的国家一穷二白,连一颗螺丝钉都需要依靠进口,这时的他当上一名工人,不仅是实现人生的第二个目标,同时也是响应国家号召,为国家做贡献。

第四次:当雷锋在鞍钢成为一名技术熟练、深受领导和同事喜爱的推土机司机时,他再次转行,放弃每月38元的工资(当时一般工资水平仅十多块钱,到部队拿每月6元的津贴)报名参军。雷锋在鞍钢,工作好,待遇高,可是却自愿参军。因为50年代和60年代正是新中国建国之初,还面临着国防安全的挑战,青年响应国家号召投身军营保家卫国乃是时代潮流,雷锋作为旧社会的孤儿对于捍卫新中国的胜利果实更是比一般人有着更为深刻的理解。体检时,雷锋的体重、身高、跑步等样样不合格,可他硬是跑了几十里路,直接找到辽阳市人民武装部向余政委讲起自己的苦难家史和工作经历,表明他参军的志愿和决心。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雷锋最终如愿以偿,实现了人生的第三个目标。

这一次的成功,在于他善于抓住问题的关键环节,单刀直入,直接找到具有决策权力的领导;对于身体不合格的问题,他避重就轻,突出强调的是自己的责任和工作中的实际表现。

从雷锋这四次人生转折可以看出,雷锋的每个职业愿望都是当时风口浪尖上的领域,都是符合时代潮流,与时俱进的:国家号召知识青年下乡,他就成为全校唯一选择回村务农的高小毕业生;国家号召大炼钢铁,他就选择进工厂学徒;国家号召保家卫国,他就选择参军入伍。而且每一次“跳槽”,都不是以物质、待遇、工作环境来衡量,而是一心追索自己的人生主线。他非常清楚自己要成为一个怎样的人,应该怎样做。在以后的各个人生关键点上,他都能以这些目标为方向作出选择。而按照职业生涯规划的观点,人要成就什么样的人生,取得多大的成就,常常取决于人是否有明确的目标。

雷锋的每一步都走得很漂亮、很阳光、很健康,而且在实现人生理想的关键时刻,又总是积极主动,全力以赴,用真情投入。即使是按照我们今天对一个普通青年的标准来衡量,雷锋对自身的准确定位,对于时代潮流的准确把握,称他为“职场精英”我想并不为过。而他的一生,其实就是一个自我规划、自我激励和自我价值实现的完美典范。

二、潮流先锋

雷锋出生于1940年。那一年,约翰·列侬在英国出生,李小龙在香港出生。日后,三人皆为民众偶像。不同的是,雷锋成为了一个全民学习的道德楷模。然而一提到楷模、榜样,我们便会觉得与普通人的生活相去甚远。其实细读雷锋你会发现,他并不是一个戴着假面的偶像,而是一个快乐活泼、积极进取的阳光青年,甚至我们可以称他为引领时尚的潮流先锋。

(一)爱美潮男

1958年11月,雷锋拎着半旧的行李包和沉甸甸的棕皮箱子,从湖南奔赴辽宁。那个年代,“钢铁工人”是年轻人最向往、最崇拜的职业。

武汉,雷锋途经的第一站。(照片)在武汉长江大桥下,雷锋拍了一张照片,右臂上耷拉着一件外套,左手拎着一个印有鲜花图案的芦编提篮。

离开武汉,雷锋来到北京。在天安门广场看见旁边的青年跨着一辆摩托车,便借来骑上去,拍了一张让人印象深刻的照片(照片):雷锋身体前倾,脚蹬皮鞋,一脸灿烂,仿佛正在长安街上飞驰。

(照片)这是一张颇具文人气质的照片。脖子上围着“五四”青年式的围巾,手里拿着书卷,脚上穿着黑皮鞋,嘴唇红红的,一融浪漫文人的造型,背景则是小桥流水。

(照片)这是望城公务员的合照,雷锋是其中唯一一个从夹克里翻出白色衬衣领子、口袋里插着一支钢笔的人——这是当时文学爱好者的装束。

雷锋爱美,爱照相。他逝世后,搜集到的他自己在照相馆拍的照片就有54张之多。雷锋爱跳舞,在鞍钢时,个子虽矮,但舞姿潇洒,颇得钢厂女员工的喜爱。雷锋还爱看电影,乔安山回忆起雷锋时说,他会在晚上敲自己的门:“小乔,有电影,去不去?”即便是遇上10里以外的地方放映电影,雷锋也要赶过去。

1959年,雷锋在鞍钢的月收入已达到30多元。他便去商场买了一件当时流行的棕黑色的“光荣花”牌皮夹克,一条深蓝色的料子裤,一双黑色皮鞋和一瓶“友谊牌”雪花膏。装扮起来后,同事们赞不绝口,都说“现代化的工人就应该是这个样子。”

几十年来,雷锋一直被当作楷模,人们便忽略了他作为一个普通人的生活。其实雷锋也是一样在传统与时尚间游走,一样喜欢“混搭”、喜欢炫耀、也和现在的青年人一样是时尚潮流的追求者。

(二)文艺青年

“这南来的燕子啊!你是这样轻快地飞翔,许是欣赏这美丽的景象:蜿蜒的八曲河像一条白银管,灌溉这片肥沃的土地,团山湖与乌山对峙,是天生成的一幅屏障。”

这是雷锋创作于1958年8月的一首名为《南来的燕子》的长诗的一部分。全诗运用了大量“比”、“兴”的手法,将寻觅春色的“南来的燕子”作为自己情感和理想的载体。

雷锋是个曾经怀揣着作家梦的文艺青年,虽只有高小毕业,但他酷爱读书。他有个藤条箱子,里面放着《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卓娅和舒拉的故事》、《沉浮》、《刘胡兰》等书。在农场时,女同事王佩玲总会向他借书看。20世纪90年代,王佩玲在回忆雷锋的文章中说,“有时我晚上到河边洗衣服,雷锋执意陪着我,并且把书本上或报纸上看到的故事讲给我听。”

不仅如此,雷锋还利用业余时间创作了不少文艺作品,18岁时,他就已经写下了2篇小说、5篇散文、9篇诗歌和未完成的三篇小说短章。

1958年,他写的《我学会开拖拉机了》,刊发在小县城的报纸上。

入伍后,雷锋被《解放军报》聘请为通讯员,但诗歌与小说的创作不知何因,并没有延续,雷锋聪颖的天资、极其好学的特质主要都是通过日记表现出来的。

《雷锋日记》是迄今为止知名度最高的日记,北京大学伦理学教授魏英敏曾经评价《雷锋日记》是经典的心理暗示范本:“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雷锋,坚持以日记的特殊方式记录自己,这其实是一种不断地寻找自己前进的精神力量的方法,它不断强化自己的自信心,由表及里对自己进行心灵历练。‘吾日三省乎己’,不断重复的、积极的心理暗示可以修正人、鞭策人。”

可惜的是,雷锋的人生短暂,没有能圆“作家梦”,没有成为作家,但他却以自己的文字传播了作为榜样的另一种美。

(三)爱情导师

雷锋是个情商很高的青年,也很有女人缘。他的一生短暂,与异性的相互吸引在他的全部生活中所占的比重微乎其微,但他的爱情仍然会或多或少给我们一些启示。

雷锋的感情生活最受人关注的应该是他与王佩玲的“姐弟恋”。

雷锋是到鞍钢支援工业建设的时候与王佩玲相识的,因为读书他们成了好朋友。王佩玲曾化名“黄丽”给雷锋写下了临别留言:“你勇敢聪明,有智慧,有远见,思想明朗,看问题全面……希望你在建设共产主义的事业中把你的光与热发遍到全中国、全世界,让人们都知道你的名字……弟弟,前进吧!前途是伟大的、光明的……”在整理雷锋遗物时发现的这封错字很多、不太通顺的信,一度牵动了很多人的心,成为雷锋生命历程中久久得不到解释的一个谜。直到1996年,王佩玲才委婉认可了她就是黄丽。

雷锋也曾写过一封情书,“小凌:……我拧亮台灯,坐下来给你写信,疲倦就立刻飞去了。窗外繁星满天,明亮的月光从外射了进来。在窗内还可以看到田野里成熟的高粱、玉米、稻谷在随风摆动,好像在向我点头,在向我微笑,它们都好像要陪我给你写信似的……”

这封信也没有真实的姓名,曾有人分析说是写给王佩玲的,书信中没有一个“爱”字,期待和思念却跃然纸上。

虽然有了这层朦胧的爱意,但雷锋对待爱情的态度却是严肃的,几次在谈到婚恋问题时,都会说:“我们都还年轻,谈这种事还早”。他在一篇日记中也曾写道:“自己年轻,正是增长知识的好时候,应该好好学习,好好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可见,在爱情与事业的关系上,雷锋把事业放在第一位。

爱情是美好的,但也是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严肃的人生课题。爱情是男女之间的爱慕之情,但又绝不是单纯的个人的事,他从来都是要受社会制度的影响和制约,受到人的政治态度的影响和制约的。雷锋始终把学习工作摆在首位,没有轻易把情感推向花前月下、卿卿我我,而是把彼此的喜爱化作时时的激励。在送给姑娘的笔记本上雷锋写下的赠言是这样的:“请记住,船,能够乘风破浪才能前进。人,能够克服困难才能生存。”而这些,如果没有把爱情与人生、与社会责任统一起来的严肃态度,是根本做不到的。

三、幸福向导

雷锋仅仅走过22年的短暂人生,以功利价值衡量,似不敢言有多大,至少不似邱少云的凤凰涅槃、董存瑞的瞬间辉煌,也不似钱学森等科学家改变中国的科技进程。从这个意义上讲,雷锋的行为似很难产生更大的社会感召力。但结果却相反,雷锋不仅以小事铸就辉煌,其精神甚至沉淀进了民族历史和文化。其中的原因,就在于小事中蕴含或揭示的是何为价值和如何实现价值,人为什么活着和怎样活着的重大命题。他用短短的二十二年的生命正确解决了“为谁活着,怎样做人”的问题,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阐释了当今整个世界都非常关注的“幸福”二字。

(一)为党的事业贡献一切,是最幸福的

1961年,我国某地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雷锋为灾区捐献出了全部积蓄,而自己每月只花五角钱。买肥皂,买牙膏,买防止冬天手脚裂口的蛤蜊油,还有理发。雷锋说,“我在苦里生,甜里长,是党和人民给了我一切,我要把一切都献给党,献给人民。”当他刚刚参加完救火被烧伤了手,又忍着疼痛一再请求参加抗洪,坝上一大片黏土塌垮下来,雷锋被砸倒了,铁锹也被打掉了。但他不顾满身泥水地爬起来,没有锹就用手指抠,用手掌挖,等雷锋意识到手指头火辣辣钻心地疼痛时,那只带有烧伤的手已经变得血淋淋一片模糊。

雷锋甘愿付出自己的辛苦、精力、金钱与情感,而且在付出之后,感到的是无尽的快乐与幸福。为什么呢?雷锋是旧社会的孤儿,对新中国对共产党有着最原始、最纯朴的热爱之情,他从解放以前的旧社会到新社会,亲身经历了从不幸福到幸福的变化,带给他幸福的是共产党,是毛主席,是新社会。因此,在雷锋看来,每个人的命运都与国家与党的命运息息相关,而国家、党的命运决定个人的命运,国家与党的幸福也决定个人的幸福。正是带着这样一颗感恩的心,雷锋后来的人生之路,都是围绕着他人、集体、社会的需要而进行的。他说,“为党的事业贡献出自己的一切,这才是最幸福的。”

(二)能帮助人民克服一点困难,是最幸福的

助人为乐是群体生活和人际关系中不可缺少的道德要求,也是人的自我价值被确认和实现的前提。雷锋的自我价值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以“助人”为“快乐”。雷锋急他人所急,想他人所想,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别人。把别人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把同志的愉快看成自己的幸福。

有一次,雷锋和战友们一起上山打蒿草,战士王延堂由于饭量大,把带上山的午饭提前透支了,雷锋便谎称自己胃疼病犯了,把午饭给了王延堂,自己勒紧裤带,咬牙挺着。回来后他在日记中写到:“我虽饿点,让他吃饱这是我最大的快乐。”

夏天的傍晚,天突然下起了瓢泼大雨,雷锋看见一位大嫂怀里抱了一个孩子,手上拉着一个孩子,背上还背了一个大包袱,在大雨中吃力地走着,便拿上自己的雨衣,追赶上大嫂,把雨衣给大嫂披上,又接过孩子,替大嫂抱着,把大嫂送回家,自己则不顾大嫂的挽留,浑身湿淋淋地冒着风雨跑回了连队。

雷锋为别人做过很多事,以世俗的眼光来看,他的投入足够多,他完全有理由觉得自己应该得到更多的回报。但雷锋没有,他不是用“投入”与“产出”的比例作为衡量自己价值的标准,而是自觉、自愿、不求回报地去帮助别人。反过来讲,雷锋包容的博大胸怀,让他有了强大的竞争力,获得了友情、爱情,得到了别人的认可,甚至社会资源的支持;让他能够从中获得幸福感,让他的内心变的强大,让他想不成功都难。他说:“人民的困难,就是我的困难。帮助人民克服困难,贡献自己的一点力量,是我应尽的责任。我是广大劳苦大众当中的一员,我能帮助人民克服一点困难,是最幸福的。”

(三)只有劳动,是最幸福的

人们对幸福的理解并不应排斥生活的享受,但享受生活也必须建立在劳动的基础上,享受幸福应该以艰苦的劳动作为前提。

有一次,雷锋肚子疼到团里卫生队拿药,回来的路上看到建筑工地上正热火朝天地建盖大楼,便被热气腾腾的劳动场面吸引,情不自禁地推起一辆搬运车,加入到运砖的行列中去。忙了整整一上午,药也没顾上吃,雷锋却发觉,自己的病全好了,于是笑着总结,“我倒有个新发现,参加义务劳动能治肚子疼。”当国庆节到来时他想的不是休息,而是带领班里的战士到火车站打扫卫生,从早上八点一直干到中午十一点半,然后顾不上休息,又帮助维持秩序,他班里的战士于洋泉后来回忆说,“说真的,干了一上午活儿,确实感到有些累。可是一听到周围群众对我们的行动赞不绝口,又感到心里美滋滋的……”

雷锋说,我们光感到新社会好,这还是很不够的,还要用自己的劳动使它变得更好。雷锋以劳动、给予为幸福,是基于对国家的热爱,对劳动的热爱。雷锋曾说,世界上最光荣的事——劳动。世界上最体面的人——劳动者。当今世界有些人认为,人生在世,吃好、穿好、玩好是最幸福的。而在雷锋眼里,只有勤劳,发奋图强,这才是最幸福的。

什么是真正的幸福?人应该追求什么样的幸福?如何处理个人幸福和集体幸福的关系?如何把创造幸福和享受幸福有机结合起来?我想雷锋的“幸福”,便是我们的一个坐标,为我们寻求幸福提供了最佳路径。

马克思曾说过,历史认为那些专为公共谋福利从而自己也高尚起来的人物是伟大的。能使大多数人得到幸福的人,他本身也是最幸福的。雷锋的一生,证明了他就是马克思所说的“最幸福的人”。

雷锋是一个无需炒作的明星,他生活中良善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平平淡淡,却真真切切。雷锋的故事也实在谈不上“惊天动地”,甚至他的离世,都只是一起普通的事故,没有堵枪眼和举炸药包那样的壮烈。但我觉得这种“小”,才是雷锋精神真正的“大”,才是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力量源泉。雷锋并非完人,也不是道德意义上的圣贤,但他的确将如何做人这件事,演绎到了常人都能够做到的一种极致。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黄继光和董存瑞,但是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一个雷锋,可以说,正是这样的雷锋和雷锋精神才让我们每个人离“伟大”都不再遥远。

习主席说:“我们要保卫雷锋精神。一个没有偶像的时代还是时代吗?一个没有偶像的青春还是青春吗?正确地选择你的偶像,就是正确的选择你的人生。”

人心向善、大爱永恒,愿每个人都像雷锋那样做人,愿每个人都是“雷锋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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