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名称
申请人住址及邮政编码
申请人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的及
联系方式
申请的交通
行政许可
事项及容
申请材料
目 录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字
或盖章
注:1、本申请书由交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负责提供;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实施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容的真实性负责。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编号:
:
你于 年 月 日提出 申请。
经审查,该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围,建议向
提出申请。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决定对你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向
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直接向人们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知。
(印章)
年 月 日
编号:[ ]字第 号
路政管理许可申请表
申请单位(个人盖章):
申请时间:
受理单位:
许可申请栏
申请人: 地址: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地址: :
申请地点: 道 线(路) 公路K + 米
申请事由:
申请地点线路示意图(包括公路桩号及左、右侧位置):
(注:如此栏不能完全满足时可另附图)
申请事项具体容:
(注:包括申请事项涉及公路及公路用地的地点、具体位置、时间、几何尺寸、本身的结构与属性等方面的要求,应以文字作详细具体的描述,此栏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另附书面材料。)
时效:
申请实施起止时间:
安全保障措施:
修复、改建公路的措施或者补偿数额:
许可申请栏
现场勘验审定项目
项 目
数量
单 位
时间
收费标准
金 额
勘验或经办人: 年 月 日
县(区)路政管理部门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负责人:
年 月 日
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备注:
填表须知
一、本表许可申请栏部分由申请人逐项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本表无效。
二、如申请事项涉及公路挖掘、占用或者由此导致改造有的规模较大时,在填写本表时还须附有专门的设计方案、图纸和相关资料,否则不予审批。
三、本表仅为路政管理许可的立项工作文书。申请事项在实施前,申请方与管理方应根据此表,并视申请事项的需要签订协议,以表达许可的具体容、双方的承诺及有关的条文约定,在协议的基础上方可发放许可证。
四、本表申请事项涉及的所有挖掘、占用、穿越、跨越公路、公路用地的,均属临时性使用。今后,当建设、改造该公路及其设施时,申请人必须无条件拆除、搬迁,其所产生的费用自理。
五、被批准方必须在批准的路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实施,并接受其检查、验收。
六、涉及公路行业以外的其他部门的审批手续,由申请方自行协调办理。
七、填写本表须用蓝色或者黑色钢笔,不得使用圆珠笔填写或复写。
路 政 管 理 许 可 证
路证许( )证字 号
申请单位(个人)
发证单位(盖章)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个人)地址:
许可项目及数量:
安全保障措施及有关承诺
许可地点: 道 路 公里 米
时效: 起止时间:
许可负责人:
经办人:
年 审 记 录
年 审 意 见:
年 月 日
年 审 意 见:
年 月 日
年 审 意 见:
年 月 日
地点:线路示意图(包括公路桩号及左、右侧位置)
路政管理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使用须知:
1、此证只限被许可单位(个人)使用。
2、此证经盖章后生效,须保存备查,不得涂改、伪造、转让。
3、持证单位(个人)须在规定时间进行年审。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
编号:
:
你于 年 月 日提出 申请。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请你对申请材料作如下补正:
。
特此通知。
(印章)
年 月 日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编号:
:
你于 年 月 日提出 申请。
经审查,该申请事项属于本机构职责围,申请材料符合法定的要求和形式,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决定予以受理。
(印章)
年 月 日
交通行政许可(当场)决定书
编号:
:
你于 年 月 日提出 申请。
经审查,你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
规定的形式,决定准予交通行政许可,准予你依法从事下列活动:
。
本机关将在作出本决定之日起10日向你颁发、送达
证件。
(印章)
年 月 日
交通行政许可征求意见通知书
编号:
:
申请人 于 年 月 日
提出
的申请。
经审查,该申请事项可能与你(单位)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将该申请事项告知你(单位)。请于接到该通知书之日起3日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本机关地址: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特此告知。
附:申请书及必要的相关申请材料(复印件)
(印 章)
年 月 日
延长交通行政许可期限通知书
编号:
:
你于 年 月 日提出
申请,已于
年 月 日受理。由于
原因,20日不能作出行政许可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审查期限延长10日,将于
年 月 日前作出决定。
特此通知。
(印章)
年 月 日
交通行政许可期限法定除外时间通知书
编号:
:
你于 年 月 日提出
申请,已于 年 月 日受理。根据
的规定,需要:
( )1、听证,所需时间为 。
( )2、招标,所需时间为 。
( )3、拍卖,所需时间为 。
( )4、检验,所需时间为 。
( )5、检测,所需时间为 。
( )6、检疫,所需时间为 。
( )7、鉴定,所需时间为 。
( )8、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为 。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述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
特此通知。
(印章)
年 月 日
注:根据上述8种不同情况,在符合的情形前的括号划“∨”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
:
你于 年 月 日提出 申请。
经审查,你提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
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行政许可,准予你依法从事下列活动:
。
本机关将在作出本决定之日起10日向你颁发、送达
证件。
( 印 章)
年 月 日
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
:
你于 年 月 日提出
申请。
经审查,你的申请存在
问题,不符合
的规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不予交通行政许可。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向 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 月 日
交通行政许可听证公告
编号:
于 年 月
日提出 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事项属于:
( )1、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
( )2、本机关认为该申请事项涉及公共利益,需要听证。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拟举行听证,请要求听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于 年 月
日前向本机关登记,并提供联系、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逾期无人提出听证申请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交通行政许可决定。
本机关地址: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特此公告。
(印章)
年 月 日
注:根据上述两种不同情况,在符合的情形前的括号划“∨”。
交通行政许可告知听证权利书
编号:
:
申请人 于 年 月 日提出 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事项可能与你(单位)有重大利益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将该申请事项告知你(单位),你(单位)可以要求对此申请举行听证。接到通知书之日起5日如未提出听证申请,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机关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特此公告。
附:申请书及必须的相关申请材料(复印件)
(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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