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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项目
绩效自评复核报告
广东智尚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根据《广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穗财绩〔2019〕48号)和《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越秀区2019年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越财〔2019〕77)文件要求,受越秀区财政局委托,广东智尚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对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的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复核评价,经审阅项目单位报送的自评材料和现场考察,形成本报告。
根据既定指标体系,综合各项因素,评定 2018年度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项目经费使用整体绩效自评复核等级为“良”。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项目属于经常性项目,为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殡葬需求,促进广州市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以下简称“区民政局”)根据《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免除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穗民〔2015〕268号)精神,联合广州市各殡仪服务单位对越秀区的户籍居民(包括本地居民、异地居民、困难群众)进行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各殡仪服务单位为实际用款单位,区民政局每季度对殡仪服务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区民政局进行支付费用。
(二)项目资金情况
本项目经费年初预算批复金额1000万元,后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年中调增10万元,调整后预算金额为1,010万元,项目实际使用资金1,004.68万元,预算执行率99.47%。
二、项目绩效情况
(一)绩效目标及指标
绩效目标为:落实广州市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为越秀区户籍居民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发放及时、足额,投诉率≤1%。
绩效指标:有9项指标,其中,项目产出指标方面6个:群众知晓率、政策覆盖率、认定准确率、补贴一次到位、及时发放补贴、资金执行;效益指标方面3个:减少群众负担、处理及时率、投诉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区民政局提供的资料和现场核查,设定的绩效目标9项完成情况如下:
表1 项目绩效指标目标值及实现值
指标名称
目标值
实现完成值
设置情况
群众知晓率
90%
无法计算
年初设置
政策覆盖率
100%
100%
补充设置
认定准确率
100%
100%
补充设置
补贴一次到位
100%
100%
补充设置
及时发放补贴
自申请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结算
按时结算
补充设置
资金执行
100%
99.47%
补充设置
减少群众负担
减少群众负担
减少群众负担
补充设置
处理及时率
≧95%
≧95%
补充设置
投诉率
≤1%
≤1%
补充设置
1.群众知晓率无法计算。项目单位仅以群众办结的数量作为设置指标值的参考依据,以相关的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审批表作为佐证材料。并未针对该指标制定相关标准和计算方式,无法计算具体的群众知晓率。
2.政策覆盖率达到100%。2018年广州市各殡仪服务单位共接收免除越秀区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申请9746宗,其中本地居民9680宗、异地居民15宗、困难群众51宗。全部申请均完成,政策覆盖率为100%。
3.认定准确率达到100%。该指标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免除广州市户籍人员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申请的认定准确率,包括对免除对象、委办人、免除金额等的认定,年初指标值是100%。区民政局每季度进行评定审核,2018年的9746宗免除申请,认定准确率为100%。
4.补贴一次到位且及时发放。区民政局每月开展一次例会,由经办人汇报当月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报,形成会议纪要保留存档。经核查财务资料,区民政局配合响应《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免除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穗民〔2015〕268号)文件要求,相关款项自申请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结算,款项无延后或者积压,均准时支付到各殡仪服务单位。
5.资金执行率达到99.47%。本项目经费年初预算批复金额1000万元,后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年中调增10万元,调整后预算金额为1,010万元;项目实际使用资金1,004.68万元,预算执行率99.47%。
6. 减少群众负担。本项目是惠民项目,通过免除广州市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满足户籍居民的基本殡葬需求,促进我市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
7.处理及时率达到95%。根据自评表,区民政局经办人每月对该项目的有关款项进行处理,落实金额发放时间,处理率高于95%。但区民政局未针对该指标制定相关标准和计算方式,“处理率高于95%”的指标值仅为估算,缺少数据来源。
8.投诉率为0。区民政局经办人每月收集该项目的有关投诉并进行跟踪了解,根据区民政局提供的“2018年四季度0投诉率截图”,2018年没有收到相关投诉。
三、存在问题
(一)指标设置欠规范
项目单位仅以群众办结的数量作为设置“群众知晓率”指标值的参考依据,以相关的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审批表作为佐证材料。并未针对该指标制定相关标准和计算方式,无法计算具体的群众知晓率,且缺少相关的佐证资料。
根据自评表,区民政局经办人每月对该项目的有关款项进行处理,落实金额发放时间,处理率高于95%。但区民政局未针对“处理及时率”指标制定相关标准和计算方式,“处理率高于95%”的指标值仅为估算,缺少数据来源。
(二)资金使用情况跟踪不够到位
本项目经费由区民政局按每季度结算的方式支付给各殡仪服务单位。现场核查发现,区民政局仅提供了审核免除基本殡葬费用的资料,但未提供对各殡仪服务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管的资料,存在资金使用情况跟踪不够到位的情况。
四、相关建议
(一)明确指标值的来源及依据
项目预期目标和指标值的设定能够反映项目实施情况。在项目设置指标值时,建议区民政局提前制定相关标准和计算公式,并说明指标值的来源及依据,如上级考核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以便日后统计和考核。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意收集相关数据和材料。
(二)加强对殡仪服务单位的资金跟踪工作
建议区民政局加强对各殡仪服务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跟踪工作,制定相关监督制度,形成规范性管理,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如通过开展定期或不定的检查工作,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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