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挖公司合同管理 文档全文预览

时间:2020-09-22 15:43:19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深挖公司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深圳****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书

  甲方:深圳****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

  A.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二条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约定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二、试用期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

  乙方体检或身体健康未能通过甲方入职所要求的;

  乙方在入职后一个月内未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

  乙方不能达到所担任岗位的绩效指标或者相应的要求的;

  乙方在试用期内请假天数超过5天或者迟到早退超过6次的;

  乙方的背景调查或者在履历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乙方不服从上司工作任务安排或在工作期间发生殴斗行为的;

  其它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第四条录用条件为:甲方对外公布的招聘条件及入职后确认的“岗位说明书”。

  三、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五条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工作,详见“岗位说明书”。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第六条约定工作地点。

  第八条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

  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九条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

  其工作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A.甲方因经营服务需要,经营服务流程调整和重组、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

  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B.甲方确因经营服务需要,可以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C.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经营服务、工作质量、工作绩效等指标,不能胜任现职工作的。

  第十条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合同办理,双方签名或签单确认的协议或通

  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十一条乙方所在岗位每月工作时间按如下执行:

  周一至周六,上班时间:AM8:30-12:00,PM1:30-6:00

  第十二条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等假期。

  第十三条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

  甲方按法律法规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乙方超出正常工作时间上班或双休日上班或法定节假日上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

  视为加班。

  五、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第十六条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经营管理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告知员

  工,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七条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

  产权。

  第十八条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公司的规定对乙方给予

  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六、劳动报酬

  第十九条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计时工资:

  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执行;

  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

  绩效考核效益工资随甲方效益情况及绩效考核得分进行调整。

  2.计件工资:甲方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

  3.其他工资形式:月薪人民币元。

  第二十条甲方于每月18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乙方对每月工资金额有异议应当在收到工资后3天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该月工资等已全额支付,甲方不再额外补偿。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权根据其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与乙方协商一致后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二十二条甲方因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而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有权按照乙方新岗位确定乙方工资标准,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第二十三条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加班的,优先安排补休或调休,无法调休的,则需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依法参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第二十六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九条甲方建立健全经营服务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第三十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经营服务特

  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防用品。

  第三十一条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

  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甲方要求变更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3日内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甲方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三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经济补偿:

  A.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至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

  B.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

  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C.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的。

  合同期内累计5次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的视为严重违纪。

  D.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以上重大损害的。

  E.乙方系特种作业人员的,因其自身原因违章作业或造成损失5000元以上事故的,除给予经济处罚

  或处分外,甲方还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F.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达损失5000元以上

  的,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G.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H.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I.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J.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

  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并拒不服从甲方的工

  作安排和劳动管理的。

  C.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资、转制、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防治污染、搬迁

  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D.甲方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E.依据合同第三十二条规定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保密合同

  甲方:葫芦岛市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不得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也不得自行有偿或无偿向第三方转让。

  第二条乙方必须保守甲方以下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

  1、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以下技术秘密:

  技术资料、技术方案、种子生产培育方法、技术指标、操作规程及手册、种子研究开发记录。

  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数据库、相关的函电。

  每粒亲本种子及亲本的组合。

  2、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以下商业秘密:

  甲方客户名单、生产销售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

  甲方所选育、繁育种子的品种名称、组合及制种面积、地址。

  甲方在收购和销售过程中未公开的种子价格。

  甲方新引进和推广的金岛系列品种的名称和组合。

  甲方的生产和经营情况。

  其他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

  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七条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八条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

  第九条乙方在双方解除聘用后一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

  第十条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乙方解聘。

  第十一条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二条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五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葫芦岛市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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