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协议书(共)

时间:2021-01-02 09:50:33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代建协议书(共7篇)

第1篇:代建协议书合同编号:

甲 方:

方:签约地点:签约时间:项目委托代建合同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代建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遵循平等、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估算: 万元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及内容:

二、建设模式:全过程代建 从开展办理用地手续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移交和保修期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统筹管理,包括在项目前期阶段, 组织项目可研、设计管理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设计管理、招标管理、设备材料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保修期满和办理产权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1、投资控制金额:确保投资控制在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内。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安全文明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符合相关规定。

  4、进度控制目标:本项目的代建期限从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项目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使用单位,工期 日历天(不含办理产权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向市财政部门申请办理项目财务决算审批手续。

四、代建服务费

取费费率: %;

代建服务费暂定金额:大写: 万元(小写:¥ 万元)人民币。

最终代建服务费=经批准的建安工程审核结果×取费费率(代建期间代建服务费率固定不变)。

 本项目代建服务费暂以项目投资估算人民币 万元作为计费基数。最终取费基数以政府部门批准的建安工程审核结果为准,调整代建合同总价。

  1、合同协议书和双方认可的补充协议书或文件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书及附件

6、招标文件及附件(或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7、初步设计文件及审查批复文件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甲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乙方提供项目建设必要的协调服务。

八、乙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和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和完成本项目代建任务。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副本十四份,甲方和乙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七份。

十、本合同签于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地址: 开户银行:

邮编: 账号:

电话: 银行行号:

地址:

邮编:

电话: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一章 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

第一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项目”是指实施代建的项目。

(2)“甲方”本合同具体为 。

(3)“乙方”是指按照代建合同约定承担代建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一方。

(4)“使用单位”是指。。。。

(5)“代建管理机构”是指由乙方组建实施具体代建工作的机构。

(6)“项目总负责人”是指由乙方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7)“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代建工作。

(8)“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9)“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前一天的时间段。

(10)“年”:指365天,规定按年计算时间的,从开始当天的次日零时起计算,至时限最后一天的24时止。本合同另有约定或实际上为一完整公历日历年时除外。

  (11)“缺陷责任”:指在本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限内,本项目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由施工承包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无尝维修、返工、整改等补救措施的保修责任。

(12)“批准”:指以书面形式批准的,包括对先行口头批准所作的随后书面确认。

(13)“书面形式”:指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各有关当事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本合同的规定确认的手写、打字、复制、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书、委托书、证书、签证、备忘录、报告、报表、函件及会议纪要等各种有效文件。

(14)“外部关系”:指与本项目有关的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15)“专业工作单位”是指由乙方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16)“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者其他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程度的风、雨、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

第二条 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 本代建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第二章 双方权利

甲方权利

第四条 甲方有权对代建项目的投资控制、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安全文明生产、合同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对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编制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对乙方的资金拨付申请提出审批意见。甲方有权审批本项目的所有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有权根据需要参与项目相关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项目代建工作管理人员,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甲方有权约请使用单位对代建项目具体实施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批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方案进行修改。

第九条 甲方有权参与设计审查,对工程变更和概算调整提出审查意见

第十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代建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价或考评,具体按甲方另行制订的相关办法执行。

乙方权利

第十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建期内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根据初步设计的批复及有关规定招标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与其签订合同;

(2)管理各类承包合同,并按规定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费; (3)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4)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5)进行项目各参与方的协调工作。

第十二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和使用单位提出的本代建合同约定之外的要求。

第十三条 乙方有权取得代建报酬,并有权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获取奖励金。

第十四条 乙方不得在施工过程中利用施工洽商或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总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工程监理、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乙方审批或由乙方报甲方审批,具体设计变更审批程序应严格按下述分类办法办理:篇2:委托代建协议

委托代建合同

第一部分 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

项目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项目代建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

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单位研究,同意将职工集资房小区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单位实施代建及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代建范围:建设项目的拆迁前期规划工程建设包括:全剪力墙或砖混结 构住宅楼 栋。地 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小区配套设施及 。

投资总额: 暂定 万元(建设费用包括1、前期费用:航测图、规划设

计费、红兰线、图纸设计费、地质勘察费、土地管理费、审图费、消防、人防、拆迁、办理施工许可证费、房屋测绘费、招投标代理费、监理费、燃气; 2、工程施工:室内给水、排水、采暖、配电;3、自来水、室外排水、小区 绿化、道路、管网等)。

代建工作内容: 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项目立项、工程勘察等各项手续办理,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环保、消防、园林绿化、市政等手续办理,主持工程招投标、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资金管理、工程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土地证、产权证办理等。工程建设发包与管理)。

二、工程代建管理期限

工程代建管理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项目总建设工期为365个日历天。

三、代建控制目标 1、质量标准: 合格

2、费用控制:主楼本体 元/平方米; 3、工期目标: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四、代建费支付金额及时间 1、住宅楼代建费用暂按投资总额 万元计提。

  2、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30%,主体封顶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40%,工程交付使用后15日内支付25%,预留5%一年后支付。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及补充合同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建单位向委托单位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单位向代建单位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单位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 ,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协凋后争议仍未解决时,提交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 法院起诉。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工程”是指委托单位委托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工程。

(2)“委托单位”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一方。

  (3)“代建单位”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及其责任的一方。

(4)“项目管理机构”是指代建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组织。

(5)“项目经理”是指经委托单位同意,代建单位派到项目管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工程项目管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单位委托的工作范围和内容。

(7)“工程项目管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单位委托项目管理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单位原因,使项目管理工作受到妨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8)“工程项目管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单位原因而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

(9)“专业工作单位”是指由代建单位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承担本项目拆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10)“日”是指任何一个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委托单位权利

第四条 委托单位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五条 委托单位对工程监理、施工、设备采购等专业工作单位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审核,监督代建单位与专业工作单位签订相关合同。

第六条委托单位有权对代建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并参与工程验收工作对代建单位提出的资金计划进行审核,对代建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 委托单位有权要求代建单位提交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月度报告及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八条 委托单位有权对代建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进行监督。

第九条 委托单位有权对代建单位的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第十条 代建单位调换项目经理需经委托单位同意并有权辞退不称职项目经理。

代建单位权利

第十一条 代建单位根据委托单位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监督委托单位与其签订合同。

(2)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有向委托单位的建议权;篇3:代建合同(标准) 建设

项目代建合同

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

委 托 方:

代 建 方:

项目代建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工程建设相关管理规定,为保证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代建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

项目总投资: (万元)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

二、项目代建方式

我公司将采用全过程代建的方式进行项目建设。其内容如下:

(一)、前期工作阶段代建主要内容 1、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办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及、水保、环评等行政许可手续;

2、组织项目勘察、设计等工作,并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项目勘察、设计合同; 3、组织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批工作; 4、办理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工作。

(二)、建设实施阶段代建主要内容 1、组织施工图设计,负责项目预算(施工图预算及相关费用)编制工

作;

2、组织项目施工、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活动,并与施工单位、主

要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3、编制项目年度计划和基建支出预算,办理资金申领手续; 4、办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等项目开工

前各项报批手续;

5、组织项目施工,负责办理项目施工中出现的设计变更、概算调整等

手续;

6、组织项目中间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7、组织项目竣工结算、竣工决算报告编制; 8、负责将项目竣工及有关项目建设的技术资料完整地整理汇编移交,

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编制并报送项目总结报告。

三、项目投资控制金额

1、以审计通过的根据施工图纸编制的预算为准。

  2、施工图纸须经甲方确认。

  3、政府相关部门规费及垄断企业的服务性收费按实追加。

  4、其他追加预算情况按通用条款执行。

四、项目计划工期

1.自协议签订之日起,项目总建设工期为 日历天 2.工程施工进场前期为 日历天,桩基开始至项目竣工

竣工验收为 日历天。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相

应顺延。

  五、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一次性验收合格

六、代建管理费 1.代建管理费构成

项目代建管理费是项目投资方依据代建合同支付给代建单位

实施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费用。代建费应包括代建单位在项目前期、建设准备、实施、验收及保修阶段发生的成本、应缴的税费和合理的利润。

  2.代建费取费

按工程项目投资控制金额的 %计算。

七、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

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

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九、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

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十、本合同一式 4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2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于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一章 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

第一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

义:

(1)“项目”是指甲方委托实施代建的项目。

(2)“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乙方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3)“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甲方委托的代建工

作。

(4)“附加工作”是指:①甲方委托代建范围以外,通过书面

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甲方原因,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造成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5)“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甲方原

因而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

(6)“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7)“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

月相应日期前一天的时间段。

(8)“专业工作单位”是指由乙方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承担本

项目拆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篇4:建设项目代建合同(样板) xxx项目

合同编号: 甲 方:

方:签约地点:签约时间:代建合同 二0一0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代建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粤府[]12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发改投资〔〕30号)及其它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遵循平等、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估算: 万元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及内容:

二、建设模式:全过程代建 从开展办理用地手续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移交和保修期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统筹管理,包括在项目前期阶段, 组织项目可研、设计管理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设计管理、招标管理、设备材料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保修期满和办理产权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1、投资控制金额:确保投资控制在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内。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安全文明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广州市相关规定。

4、进度控制目标:本项目的代建期限从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项目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使用单位,工期 日历天(不含办理产权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向市财政部门申请办理项目财务决算审批手续。

四、代建服务费

取费费率: %;

代建服务费暂定金额:大写: 万元(小写:¥ 万元)人民币。

最终代建服务费=经批准的建安工程审核结果×取费费率(代建期间代建服务费率固定不变)。

 本项目代建服务费暂以项目投资估算人民币 万元作为计费基数。最终取费基数以政府

部门批准的建安工程审核结果为准,调整代建合同总价。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合同协议书和双方认可的补充协议书或文件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书及附件

6、招标文件及附件(或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7、初步设计文件及审查批复文件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甲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乙方提供项目建设必要的协调服务。

八、乙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和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和完成本项目代建任务。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副本十四份,甲方和乙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七份。

十、本合同签于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地址: 开户银行:

邮编: 账号:

电话: 银行行号:

地址:

邮编:

电话: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一章 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

第一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项目”是指实施代建的项目。

(2)“甲方”本合同具体为 。

(3)“乙方”是指按照代建合同约定承担代建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一方。

(4)“使用单位”是指。。。。

(5)“代建管理机构”是指由乙方组建实施具体代建工作的机构。

(6)“项目总负责人”是指由乙方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7)“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代建工作。

(8)“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9)“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前一天的时间段。

(10)“年”:指365天,规定按年计算时间的,从开始当天的次日零时起计算,至时限最后一天的24时止。本合同另有约定或实际上为一完整公历日历年时除外。

  (11)“缺陷责任”:指在本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限内,本项目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由施工承包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无尝维修、返工、整改等补救措施的保修责任。

(12)“批准”:指以书面形式批准的,包括对先行口头批准所作的随后书面确认。

(13)“书面形式”:指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各有关当事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本合同的规定确认的手写、打字、复制、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书、委托书、证书、签证、备忘录、报告、报表、函件及会议纪要等各种有效文件。

(14)“外部关系”:指与本项目有关的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15)“专业工作单位”是指由乙方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16)“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者其他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程度的风、雨、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

第二条 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 本代建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第二章 双方权利

甲方权利

第四条 甲方有权对代建项目的投资控制、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安全文明生产、合同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对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编制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对乙方的资金拨付申请提出审批意见。甲方有权审批本项目的所有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有权根据需要参与项目相关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项目代建工作管理人员,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甲方有权约请使用单位对代建项目具体实施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批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方案进行修改。

第九条 甲方有权参与设计审查,对工程变更和概算调整提出审查意见

第十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代建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价或考评,具体按甲方另行制订的相关办法执行。

乙方权利

第十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建期内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根据初步设计的批复及有关规定招标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与其签订合同;

(2)管理各类承包合同,并按规定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费; (3)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4)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5)进行项目各参与方的协调工作。

第十二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和使用单位提出的本代建合同约定之外的要求。

第十三条 乙方有权取得代建报酬,并有权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获取奖励金。

第十四条 乙方不得在施工过程中利用施工洽商或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总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工程监理、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乙方审批或由乙方报甲方审批,具体设计变更审批程序应严格按下述分类办法办理:篇5:工程代建合同

建 设 工 程

委 托 代

建 合编号: ( )第

项目名称: 委 托 方:

代 建 方:

号 同

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委托方的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就甲方将已立项项目及计划建设项目委托乙方代建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项 目:是指委托方委托实施代建的项目; 2.委托方: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代建任务的一方; 3.代建方: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代建项目建设组织及管理工作的一方; 4.前期物业管理:指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到甲方接收前这一时段的乙方所进行的物业管理; 5.财务决算报告:指反映竣工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建设成果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第二条 代建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筑面积: 预计投资: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周期:

第三条 项目投资、工期、质量、安全控制目标 1.建设工期:以委托方确定的建设工期为准;

2.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并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合格要求; 3.投资控制:投资控制在委托方确定的项目目标成本内; 4.安全控制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和死亡事故。

 第四条 委托事项 1.前期事项: 1.1依照委托方的要求,针对以上建设项目组织完成项目开工前的项目策划、市场定位、可行性分析、以及项目立项工作; 1.2负责办理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施工等建审手续,并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等工作; 1.3办理项目建设所必须的消防、环保审批等建审手续; 1.4配合甲方进行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标、合同签订工作; 1.5负责非主体零星施工项目的招标、委托及合同洽谈、签订工作;

1.6开展甲供材料、设备的集中采购、市场价格的调研、采购合同的洽谈和签订; 2.建设组织和管理: 2.1根据建设计划或目标任务书的时间进度要求,组织编制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年度建设进度计划、以及年、季、月度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并报甲方批准; 2.2制订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秩序和协调; 2.3制订设计、施工阶段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审批流程制度; 2.4及时向甲方通报建设过程中施工进度等各种情况;

2.5对设计或施工变更引起的投资费用增减变化进行核算并报甲方确认; 2.6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周期和概算投资进行施工组织管理,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2.7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范围内,按月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检查、监督和控制,审核月工程进度报表,办理进度款支付手续; 2.8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在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组织竣工验收并通知甲方参与和监督审核;在项目移交给甲方之前,负责前期管理(竣工验收后至甲方正式接收前产生的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2.9配合甲方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和财务决算工作; 2.10收集和整理项目建设资料并形成完整资料,向相关部门备案,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要求向甲方移交; 2.11负责项目质保期的维护管理,与有关单位签署质量保修书,

商定处理维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第五条:委托事项的开展方式

下列事项,乙方应以甲方的名义开展并完成: 1.1项目策划及可行性分析论证; 1.2负责办理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施工等建审手续,并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等工作; 1.3办理项目建设所必须的规划、消防、环保审批手续; 1.4协助甲方开展项目建设工程主体施工招标工作; 1.5配合甲方进行招标项目施工合同的洽谈、会签和签订工作; 1.6负责非主体零星施工项目的招标、委托及合同的洽谈、签订工作; 1.7施工现场的协调管理,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批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1.8按月审核建设进度,编制进度付款报表,按月向甲方报告项目进度及资金的使用计划;

1.9按甲方审定的工程结算书完成工程结算报告的编制,办理项目资料的移交; 1.10甲方要求的工期、投资目标等重大事项变更的,应按程序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未按程序进行的任何设计、施工或材料等变更,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第2篇:房屋代建安置协议书房屋代建安置协议书

甲方:梅桥乡梅桥村委会

乙方:(安置户)

丙方:梅桥商贸城工程建设项目部

根据梅桥村关于陈、吴台土地置换项目实施精神,经三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安置代建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

一、工程概况:甲方全权委托丙方为乙方代建安置住宅房。工程位置在梅桥商贸

城1#住宅楼区()。

二、代建房型价格:为了配合政府安置工作、给予农户最大优惠,给予集体安置

价,仅限年5月14日首批报名安置户,集体安置价:105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134.4平方米,房屋总价:元。院子7×8米,门前道路5米(其中硬化路面3米)陈台、吴台村民后期安置房根据综合建造成本价格另行确定。

三、代建方式:

1.乙方同意依据政府关于拆迁安置文件签订拆迁合同,并积极协助拆迁。

2.乙方在报名时,每套预交人民币:元代建款,待建户的拆迁款与村委会结算后,由乡政府直接代转给丙方,不足部分的代建款由乙方补交。房屋竣工交房之前七天付清全部代建款,每户优惠:元,在此期间未交齐全款的,不予优惠。

3.乙方定金在项目开工前,经村民代表和村委会签字同意后可无息退款。丙方代建开工后不再退还定金。

四、本工程地面附属物清理完毕后的一周内开工,春节前主体完工,-5-14

竣工。基础配套30天完工。阴雨天除外。

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项目手续问题的原因。

五、工程质量

1.本工程总体质量要求达到陈吴台图纸设计和变更说明要求,验收合格。

2.丙方同意委托乡村房屋建设监督小组对本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和验收,小组成员名单见附页。

六、变更设计、交房。

1.按甲方、丙方及乙方代表三方同意的设计图纸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2本工程在验收合格七日内,所有安置户交情代建款后,由乡村领导主持安排甲乙丙三方代表参与抽号交房,安置户根据抽签获得房号,任何人不得有异议。

3房卡由村委会协助办理,相关费用有住户自理。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借故拖欠应付款项,如预期不付,应向丙方赔付违约金,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100元。超过30天内丙方有权将房屋安置给他人,甲乙双方不得有异议。

2.因丙方责任导致本工程不能按本合同的日期竣工,向乙方赔付违约金,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100元。

3.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三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由梅桥乡法律服务所主持调解,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未经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梅桥乡政府备案一份。

甲方:梅桥乡梅桥村委会代表签字:

乙方:

丙方:梅桥商贸城工程建设办公室代表签字:

日期:

第3篇:代建合同补充协议书工程代建补充协议书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代建单位):

项目名称:

根据项目工程建设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代建的同新北路二期道路工程项目,工程项目代建范围补充如下条款:

1、乙方需负责本工程项目用地征收补偿的组织、协调、

控制和管理工作。

2、本工程项目的征收补偿款由乙方按需申请和拨付。

 本补充协议书一式六份,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建设单位(公章)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第4篇:房屋代建安置协议书房 屋 代 建 协 议 书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 乙方(代建方):

(身份证号码:

) 丙方:

村委会

为积极响应政府关于改善农村D级危房居住条件的有关政策,确保房屋住用安全,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代建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农村D级危房改造。

(二)工程地址:

(三)改建方式:

(四)用途:住房。

(五)结构:

层数:

建筑面积:

㎡。

二、工程期限

改造工程总工期

天。从

日 到

日。

三、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筑质量要求,并确保验收合格。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完善配套设施,确保甲方能正常居住和生活。

(二)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善相关的D级危房改造验收资料。

(三)因施工安全由乙方负责,经双方协商,施工安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 1 页

(四)施工完成后,甲方入住改造后的房屋,不得再住原D危房,并自愿拆除原D级危房。

五、资金支付

根据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建农村D级危房,乙方向甲方交付房屋使用,并达到以上约定内容,因工程成本,双方约定,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自筹部分的费用外,甲方同意将上级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乙方。

六、其他约定

(一)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二)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三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由镇法律服务所主持调解,也可通过司法程序处理。

(三)本合同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镇政府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 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开户帐号:

丙方:

村委会(公章)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第 2 页

第5篇:工程代建补充协议书(版)工程代建补充协议书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代建单位)

项目名称:

根据项目工程建设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代建的711所工程改建项目,工程项目代建范围补充如下条款:

1、乙方根据长发改投111号文增加工程项目进行组织、协调、控制和管理工作。

第6篇:公司项目委托代建协议书委 托 书

委托方:龙泉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受托方:龙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见证方:龙泉市财政局

龙泉市披云山景区(一期)项目—该景区项目位于浙闽交界的龙泉市宝溪乡境内,与住龙镇、竹垟乡接壤,区域位置独特,是龙泉西部旅游的核心景区,也是龙泉市五大旅游资源富集区之一。它是瓯江、闽江、钱塘江三江的发源地,有着十分丰富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01.24亩,总建筑面积3924.17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核心景区区块、青井村及景区主入口区块的主要景点及配套基础设施,并建设大垟坪至披云养生基地简易便道等。项目概算总投资为9132.45万元。现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将披云山景区(一期)项目委托龙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龙泉市披云山景区(一期)项目。

二、委托内容:可研编制、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招标、工程管理、竣工验收、工程结算。

三、项目造价:项目总造价控制在9132.45万元人民币以内。

四、资金和资产管理:资金由委托方龙泉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程度,分别从华夏银行的账户划转到受托方公司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华夏银行账户,由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

根据项目施工合同和建设程度负责监管支付。项目建成后,双方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报市财政局批复后,办理资产交接。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委托方、受托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六、签订时间: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七日

委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见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第7篇:公租房项目委托代建协议书平江县系统公租房项目工程甲方:平江县住房保障办公室

乙方:平江县建设投资资产管理中心委托代建协议书

年月日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工程委托代建协议

委托方:平江县住房保障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平江县建设投资资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我县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计划安排,甲方确定在平江县建制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新建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命名为“平江县系统公租房”)。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为乙方学校内从业且在当地无房的人员。为使项目建设工作顺利进展,甲、乙双方经研究商定,该项目由甲方委托乙方代建,相关委托代建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具体模式

工程项目的立项报建、征收补偿、土地平整、地质勘察、规划设计、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基础设施配套以及施工安全(事故处理)管理等所有涉及项目建设过程的事项,概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对项目建设全程参与监管,可派专人协同办理相关手续,有权对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标准的行为行使监督权。

二、项目工程规模

1.根据全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安排情况,该项目共450套。

2.该项目内单套公共租赁住房(含公摊面积在内)建筑面积为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5750平方米。

三、项目用地及选址

该项目选址由乙方负责,要求相对集中建设,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并同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

小区内外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所需用地由乙方提供并保证为建制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且排除一切土地使用权纠纷障碍。

四、项目投资

甲方以中央及省、市对该项目450套公共租赁住房的实际投资对此工程项目进行投资,整个工程项目总投资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资金配套到位。

五、产权明确

1、该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甲、乙双方投资的比例(其中甲方投资为:对该项目工程的资金投入和该项目享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服务性收费、税收的优惠金额之总和;乙方投资为:土地投入和对该项目工程的资金补充投入之总和),由乙方负责承办拥有相应产权份额的甲、乙双方共有产权《房屋所有权证》。

2、依照国家公共租赁住房现行政策,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抵押。未经双方同意,不得转让。

六、工程质量

该项目工程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标准(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按宿舍建筑设计规范实施)要求设计,其工程质量、户型结构、屋面构造、外墙材料、室内装修和入户水、电配套设备设施以及项目工程公开招投标及建设过程质量监督活动等,须严格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标准进行(具体建设标准严格按图纸施工)。

七、工程日期

本项目工程要求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个月内全面竣工(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八、工程资金支付

为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进度顺利,甲方委托代建投资(按上级对该项目工程的实际拨款)分三期向乙方拨付,第一期在协议签订后拨付30%作为启动资金;第二期在该项目工程开标后拨付60%;第三期在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10%。

九、工程建设要求

1、施工设计图纸必须经甲方审核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程序。

2、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包括地下隐蔽工程及管线预埋等),由乙方负责收集整理,并按《档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归档要求,作为永久性历史资料在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完整移交甲方存档。

3、甲方在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时发现与工程设计图纸不符的质量问题,概由乙方负责整改到位。

十、其他事项

1、为确保该项目资金依规使用,乙方承诺该项目资金由乙方采用专项资金封闭式运行管理,乙方设专人专帐、专款专用;甲方只对乙方进行项目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凡违规使用该项目资金,甲方有权请求纪律监察部门查处。

2、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县财政局、县国资局、县房地产管理局以及甲、乙双方负责人按工程设计图纸共同实施综合验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由乙方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签订《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合同》,并按《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6号)规定办理租赁备案手续。

3、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出租,不得出售。承租人只能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4、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年度实行动态管理,一年调整,由甲方会同物价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

5、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益,按相关政策文件以及本县实施细则办理。

6、违约责任:① 甲方未按时支付资金的,其违约责任为每延期壹天罚款伍百元,最高限额不超过拾万元整(¥100000元);② 乙方未能在本协议约定如期竣工的,其违约责任为每延期壹天罚款伍百元,最高限额不超过拾万元整(¥100000元);

7、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8、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到场鉴证机关执一份,存档一份。

委托方:(签字盖章)受托方:(签字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到场鉴证机关:(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代销协议书(共7篇)

代理建帐协议书

总代理协议书(共7篇)

代理协议书

代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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