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00043重点总结材料2016年版 改

时间:2020-11-27 10:09:07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公司法

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公司特征:1、依法设立 2、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所有权3、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4、公司是企业法人

公司法:是调整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及其他对、对外法律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

公司法特征:1、公司法是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 2、公司法是兼具公法属性的司法。3、公司法是兼具程序法律容的实体法。

公司的设立:是指公司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全部活动的总称。

公司的设立行为:主要有发起人协议,订立公司章程,选举董事、监事,申请设立登记,募集股份,投资,认股,缴纳股款,召开公司创立大会,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的设立程序:主要是确立公司股东或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股东或发起人认缴或履行投资,建立公司机关,办理设立登记。

公司名称:是表示公司性质或特定并与其他公司相区别的标志。

公司名称组成:1、公司类别。2、公司注册机关所在地的行政区划。3、公司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4、商号、即公司相互区别的文字符号。

公司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公司章程:是规定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的重要文件,是由公司股东或发起人依法制定的。

公司章程法定性表现:1、容的法定性2、形式的法定性3、修改程序的法定性 4、效力的法定性

公司章程自治性表现:

1、公司章程是一种行为规,是公司依法制定的而不是国家制定的。2、公司章程事由公司予以执行的而非依靠国家强制力予以实施。3、公司章程的效力只及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社会的普遍约束力。

公司新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成一个新公司,参加合并的公司消灭。

公司吸收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其中一个公司继续存在,其他公司均消灭。

公司合并的程序:1、合并各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2、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又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通知,公司做出合并决议起10日通知债权人,30日在报纸上公告。4、注册登记。

合并的法律后果:原公司的股东可以继续成为合并后公司的股东,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和的公司概括承受。

派生分立:是指公司将一部分财产分离出去,设立一个或多个新公司。

新设分立:是指公司将其财产全部分割,分别设立两个或多个以上新公司。

公司分立的程序: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应作相应分割,分立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作出分立决议起10日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在报纸上公告。

分立的法律效果:公司分立钱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简述公司资本“三原则”?是指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资本不变原则。资本确定原则又称法定资本制,是指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确定资本总额,且应认足或募足甚至缴足,其目的是使公司成立有相当的财产基础。资本维持原则是指公司成立后应当维持与其注册资本相当的资产,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交易安全。资本不变原则是指公司资本总额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减少或增加,以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债的概念及分类:公司债又称公司债券,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以债券上是否记载持有人的为标准,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以有无担保为标准,分为有担保公司债与无担保公司债;以债权能否转化为股权为标准,分为可转换公司债与非转换公司债;以发行方式为标准,分为公募公司债和私募公司债。

简述公司债与公司股票的区别?1、公司债只能在本公司成立后发行,而公司股票在公司成立前和成立后均可发行;

公司债到期应还本付息,公司股票不存在还本付息的问题;3、在公司解散时,公司债的持有人一般有由于公司股东的权利。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器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简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忠实义务是指公司的董事等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具体包括:1、不得利用自己的身份不当受益;2、不得擅自利用或处置公司财产;3、自我交易的规制;4、与公司间不正当竞争的规制;5、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公司职工权益保障及参与管理的形式?1、职工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权利,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依法组织工会的权利,公司职工有权依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2、管理的形式: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公司解散的原因?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制造,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持有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法院予以解散的。

公司清算组的职权?1、清算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清算的程序?1、依法选任清算组成员。

  10日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2、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10日通知,60日报纸公告3、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4、清偿债务。

 清算费用,工资,保障费,补偿金,税款,债务。5、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按比例分配6、清算终结。30日注销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和法定资格。50个以下股东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3、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4、有公司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1、制定公司章程2、股东认缴及缴付出资3、选举或确定公司机关4、申请设立登记

出资证明书的意义?1、它表明公司设立人已履行了缴付所认缴的出资义务,已经成为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2、股东依出资证明书记载的事项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出资证明书不能流通,但股东依法转让出资时,可随其出资一同转让。

股东名册的法律意义?1、对股东身份具有确定的效力;

2、对股东关系具有推定效力;3、公司对在册登记股东的免责效力。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1、出席股东会的权利,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的权利;2、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3、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的权利;4、按比例获取红利的权利;5、公司新增出资时,享有优先认购的权利;6、对其他股东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认购权;7、为公司及股东利益起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义务?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2、遵守公司章程;3、以其缴纳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4、在公司核准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5、对公司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等。

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行使股权收购请求权的情形?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股份的设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发起人;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的公司章程,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

股份的设立程序?1、订立发起人协议;2、制定公司章程;3、发起设立的步骤;4、募集设立的步骤;5、申请设立登记。

股份股份转让的限制?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不得转让。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不得转让。3、公司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股份,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日起一年不得转让股份。4、公司人员离职后半年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5、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人员转让其持有股份做出限制性规定。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终止的事由?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财务状况,或虚假记载且拒绝改正。3、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为能恢复盈利。4、公司解散或被宣告破产。5、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东会的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报酬;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年度预算、决算、财务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7、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8、发行债券决议;9、合并分立决议。

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法

合伙企业的特征?1、由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共同投资兴办;

2、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的成立基础;3、合伙企业属于人合企业;4、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情形?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数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哪些合伙事务的决定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它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普通合伙企业的部关系?1、合伙事务的执行;2、合伙事务的决定;3、合伙人的竞业禁止义务;4、合伙企业损益的分配与承担;5、入伙;6、退伙。

当然退伙的法定事由?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力执行。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合伙人设立,并且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是基础,有限合伙企业中不得以劳务出资,名称中应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有限合伙企业的部关系?1、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应当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2、入伙,新入伙成员属于有限合伙人的,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3、退伙。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退伙有何不同?1、有限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不能作为当然退伙的法定事由;2、有限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能因此要求其退伙;3、有限合伙人死亡以及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4、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货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货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人享有哪些特殊权利?1、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2、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3、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之间的转化?1、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2、有限合伙人转变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同理。

合伙企业的清偿顺序?1、支付清偿费用;2、合伙企业所欠的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障费用;3、法定补偿金;4、企业所欠税款;5、合伙企业的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为一个自然人;2、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为出资人所有;3、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人的全部财产或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必要的从业人员;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有投资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即告成立。

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他人负责企业事务,投资人可与受聘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管理的容和权限,但投资人对受聘人的职权限制不得对抗第三人。个人独资企业经批准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民事责任应由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原因?1、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合同法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1、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之间的协议;2、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3、合同是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的使用围?1、除《合同法》分则的有名合同适用《合同法》以外,对于《合同法》分则没有规定的无名合同,只要其容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及最相近似的《合同法》分则的规定。2、《合同法》不适用于行政合同3、劳动合同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4、集体经济组织的部土地承包合同不适用《合同法》5、企业部承包合同不适用《合同法》,但企业外部承包合同,适用《合同法》6、有关 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主要区别?1、要约的相对人一般都是特定的,而要约邀请的相对人是非特定的。2、要约的容具体确定,而要约邀请的容一般是不确定的。3、要约是订立合同的行为,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而要约邀请是合同订立的预备行为,对行为人没有约束力。

要约的有效条件?1、要约应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2、要约的容应当明确具体;3、要约还应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便受其约束。

要约的法律效力?1、要约的生效时间,要约到达相对人生效。2、对要约人的效力,在要约的有效期间,要约人不得随意改变要约容或撤销要约。3、对受要约人的效力,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取得承诺的法律地位,一经受要约人承诺,合同便成立,受要约人便称为合同的当事人,收到合同的约束。

要约失效的几种情形?1、要约的撤回;2、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3、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4、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5、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怎样解释承诺的容应与要约容一致的含义?“一致”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未对其容作实质性的更改的意思表示。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实质性容进行了更改,就应视为对要约的拒绝,而提出的为新要约或为反要约。

合同的容包括?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和住所;2、标的,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3、数量;4、质量;5、价款或酬金;6、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效力的容?/合同约束力的容?1、当事人要承担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履行义务;2、当事人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3、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也不得擅自转让合同权利和义务。4、当事人还要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随附义务

合同生效的要件/条件?1、订约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的标的必须确定和可能,具有履行实现的可能性。

合同订约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要求?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有效。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有效。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有效,但法律明文禁止除外。4、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签订的合同有效,的无效。5、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签订的经营性合同有效。6、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法定人超越职权签订的合同,除相对人或应当知道其超越职权的以外,其代表行为有效。

附条件合同所附条件的要求?1、尚未发生的事实2、或然性的事实3、合法的事实4、当事人约定的事实。

无效合同的种类?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1、返还财产;2、赔偿损失;3、收归国库或返还集体或第三人。

可撤销合同的法律特征?1、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有瑕疵或者合同容显失公平;2、须由乙方行使撤销权,请求撤销合同;3、合同在未被撤销以前有效,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不行使撤销权的或者一年的除斥期间未行使撤销权的,合同仍然有效。4、撤销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请求变更合同,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合同判决的,合同发生自始无效的效力。

效力未定合同的特征?1、合同效力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既非有效也非无效。2、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是否追认,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追认的该合同有效,拒绝追认的该合同无效。3、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予以追人的,自追认通知到达相对人时发生效力,合同溯及于合同成立时发生效力,拒绝追认的合同自始无效。

效力未定合同的概念及种类?效力未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因其不完全符合生效要件,其效力尚未确定,须经权利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合同2、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3、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撤销权的享有、行使方式和行使期间?合同撤销权采用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行使,合同撤销权人向人民法院主撤销合同的,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向人民法院行使撤销权。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合同的效力认定和处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无权代理人所签合同的效力认定和处理?这合同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经过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自己承担责任。

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认定和处理?这类合同是指无处分权人擅自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无权处分合同的当事人主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权利人追认的,合同自始有效。2、无权处分人取得处分权后,合同自始有效3、无权处分合同未被权利人追认,无权处分人也未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对权利人不发生效力;无权处分人应对该无权处分合同承担履行不能的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的、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以使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完全实现的行为。1、全面履行原则2、诚信履行原则3、经济合理原则4、情势变更原则

不安抗辩权的概念及适用条件?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订约后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时,可以终止自己履行的权利。1、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下降,有不能履行合同的现实危险;2、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3、先履行义务人负有通知和举证义务。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要件?第一、两个债权均合法有效到期;第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第三、债务人怠于行使给债权人造成伤害;第四、债权人以保全债权为必要限度。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要件?1、客观要件:债务人实施了有害债权的行为。主要包括: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2、主观要件:债务人实施有害债权的行为时,受益人存在恶意。

合同变更的概念和方式?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容与合同主体的变更。狭义的变更指容的变更。方式:1、协议变更 2、法定变更 3裁决变更。

债权人撤销权与合同当事人撤销权的区别/不同?1、债权人撤销的合同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该合同在撤销之间是有效合同,不是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合同当事人撤销的合同是当事人自己与相对人之间的合同,该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2、债权人撤销的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应是债权发生之后的合同,对于债权发生之前的债务人的合同,债权人不得撤销,合同当事人撤销权不存在此问题。3、债权人撤销权撤销的合同,应是债权发生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合同,合同当事人的撤销权是基于合同订立是存在欺诈、胁迫、承认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享有的。4、债权人撤销权受两个除斥期间的限制,合同当事人撤销权只受一年除斥期间的限制。

合同变更的效力?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容履行合同,未变更部分仍然有效。合同变更对已履行部分不具有溯及力。

合同转让概述及特点?合同转让是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合同权利或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履行。包括权利、义务、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三种形式。1、合同的转让并不改变原有的权利义务容;2、合同的转让使合同主体发生变化;3、合同转让涉及原合同当事人、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要件?1、缔约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2、缔约人有过错;3、造成了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

合同权利转让的要件和效力?要件:1、须存在有效的合同权利2、转让人与受让人达成转让协议3、被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让与性4、转让合同权利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手续办理完才能生效。5、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效力:1、合同权利转让协议自债权人与受让人签订之日起生效,无须经债务人同意;2、合同权利转让应通知债务人;3、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合同解除的效力?1、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2、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3、合同解除不影响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不影响当事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合同解除的特征?1、合同解除以合同有效为前提,无效合同,效力未定合同不存在合同解除的问题。2、合同解除必须基于合同当事人达成解除协议或者基于法定或者约定解除条件出现。3、基于法定或者约定条件解除合同,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应采用通知方式解除合同个,通知到达相对人时,发生效力。4、解除合同必须在法定除斥期间行使,法律没有规定除斥期间的,解除合同应该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行使。

合同法定解除的原因?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2、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仍不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5、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情势变更之情由等。

法定抵消的要件?1、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2、双方债务的给付为同一种类和同一品质;3、双方债务均届清偿期;4、双方的债务均为可抵消的债务。

提存的概念和原因?提存是指因债权人的原因致使债务人无法向其交付标的物时,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管以终止合同关系的情形。原因: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存的要件?1、有合法的提存人,提存人是对债权人负有清偿义务的人;2、有合法的提存原因;3、提存的标的与合同标的相符并且适于提存、对于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提存人可以申请提存部门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价款。

提存的方法?1、由提存人提出申请,申请书中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提存的标的物,标的物的受领人;2、经提存部门同意;3、由提存部门制作提存证书并交给提存人。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主要区别?1、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是合同有效成立,违约人承担的是不履行合同的责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前提是,在合同协商过程中,因乙方过失致使合同未成立,被撤销或者无效,致使对方蒙受损失二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2、缔约过失责任要求缔约一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儿违约责任对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的要求不同,有的要求当事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有的只要求当事人存在一般过失。3、违约责任救济的是当事人的履行利益,缔约过失责任救济的则是法律规定的信赖利益。

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违反义务;4、因当事人一方的过错,致使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5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缔约过失行为。

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特征:1、违约责任是以不履行合同义务为主要条件2、具有相对性,它只能在当事人之间发生3、具有补偿性,旨在弥补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4、具有任意性,违约责任的比例、数额可由当事人约定。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和?《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合同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这是对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请求权的明确规定。

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1、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2、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3、为诺诚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买卖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出卖人的义务:1、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2、瑕疵担保的义务。

买受人的义务:1、支付价款的义务2、接受标的物并对其检验和通知的义务。

赠与合同具有的特征?1、赠与合同岗位转移财产所有权合同2、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3、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

借款合同的特征?1、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特定的;2、借款合同的标的物为货币资金;3、借款合同可为有偿合同,也可为无偿合同;4、借款合同可以是诺成性合同,也可以是实践性合同。

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并于租赁期限届满时返还租赁物的合同。特征:1、租赁合同是转让财产使用权的合同;2、租赁合同格式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

承揽人的基本义务?1、亲自完成主要工作成果的义务;2、妥善保管定作人交付的材料和样品;3、除非合同约定由承揽人提供材料,否则承揽人不得自行提供材料,而应由定作人提供材料进行加工。

承诺的有效条件?1、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2、承诺需在要约规定的期限或在合理期限到达要约人3、承诺的容须与要约的容一致。

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和种类?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方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有瑕疵或者合同容显失公平,乙方行使撤销权而使其归于无效的合同。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显失公平的合同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5、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租赁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出租人:1、交付租赁物的义务;2、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租赁物符合约定的使用,收益状态的义务;3、瑕疵担保义务;4、风险承担的义务。承租人: 1、按照租赁物的性质和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2、承租人不等将租赁物转租他人;3、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承揽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特别要求完成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人,定作人按照约定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酬金的合同。特征: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容的合同;2、标的物具有特定性;3、承揽人的工作具有独立性;4、是诺成性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

承揽合同的风险负担?1、对承揽工作中的风险,由承揽人承担。2、对于交付之前和完成之前的成果风险,由承揽人承担。3、对于已交付给承揽人的材料风险,依民法原理,又材料所有人承担。

简述定作人的任意变更权和解除权?承揽合同的基础是定作人对工作成果要求的特殊性,因此在工作完成之前,定作人享有任意变更权和任意解除权,但因此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定作人的任意变更和解除行为属于行使形成权的行为,而非违约行为。该形成权的行使方式为通知方式,但通知到达承揽人时发生效力。注意,承揽人不享有此项权利,若承揽人任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未经验收先行使用的法律后果?1、发包人先行使用后,又以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权利的,不予支持;2、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3、发包人因先行使用,造成自己人身或财产损失的,承包人不承担责任;4、发包人未经验收先行使用,因工程倒塌致使他人损害的,承包人应与发包人负连带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合同。特征:1、合同主体的限制性;2、合同标的的限定性;3、合同管理的特殊性;4、合同形式的要式性。

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规则?1、优先受偿权的主体为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和安装合同的承包人,勘察合同和设计合同的承包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2、优先受偿权的围为人员工资和垫付的工程款(包括约定利息);3、优先受偿权的客体为商业性工程,不包括公益性工程;4、有限受偿权的行使方式包括作价、变卖和拍卖;5、有限受偿权的行使期间为自工程竣工之日起六个月;6、有限受偿权的效力可以对抗抵押权,但不得对抗已支付了主要价款的消费者的权利。

客运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承运人:1、告知义务2、安全运输义务3、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和运输工具运输是承运人的主要义务。旅客: 1、支付运费的义务2、不得携带违禁品的义务3、按客票记载的时间乘运的义务。

专利法

专利法的概念?专利法是指调整在确认、保护发明创造的专有权以及使用专有的发明创造过程中而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

简述专利权的客体?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依法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必须具有实用价值。外观设计也成工业品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简述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的主体是指有权向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发明人是直接完成发明创造的人;申请人是指就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行政主管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的人。专利权人即享有专利权的人。

发明人必须满足的条件?1、必须是直接参加发明创造活动的人;2、必须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有创造性贡献的人。3、必须是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发明人。

简述专利权的归属?1、职务发明,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权利的归属为单位;2、非职务发明,是指不是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没有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归属为跟人。3、共同发明和委托发明,当一项发明创造为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完成十,就是共同发明,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是委托发明。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申请专利的单位或个人。

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程序?1、初步审查2、是指审查3、驳回专利申请4、授予专利权5、专利申请的复审。

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1、独占权2、转让权3、许可权4、标记权 义务:1、缴纳专利年费2、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员应予以奖励。

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简述专利申请的原则?1、先申请原则,计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2、单一性原则,即一件专利申请的容中只能包含一项发明创造,不能将两项或两项以上的发明创造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简述授予发明专利权的条件?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前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使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事项?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3、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等。

专利强制许可的种类?1、滥用专利权的强制许可2、公益目的的强制许可3、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4、依赖专利的强制许可

简述我国已公开技术不丧失新颖性的时间和情形?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家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容的。

商标法

商标的概念和分类?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使用于商品或服务商,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等或者这些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易于识别的标志。

  1、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2、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3、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4、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商标注册的原则?1、自愿注册原则2、先申请原则3、优先权原则

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与核准?1、申请日的确定2、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3、初步审定和公告异议4、核准注册5、商标复审。

商标权的容?商标权是注册商标所有人对注册商标进行支配的权利。

 具体包括: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权。

简述商标权的限制?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围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注册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但是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且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经营场所等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的。6、给他人的商标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商标的构成条件?1、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2、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3、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简述商标注册的优先权原则?包括:申请的优先权和展览的优先权。1、商标注册申请的优先权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若向中国提出同样申请的,将优先于他人在该申请日后提出的申请,取得申请在先的地位。2、展览优先权是指商标在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驰名商标的概念?驰名商标通常是指那些在市场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且有较强竞争力的商标。

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认定驰名商标应考虑那些因素?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

垄断协议的概念及分类?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议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包括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协议。纵向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之间达成的协议。

简述我国制定反垄断法的目的?1、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2、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益;3、维护消费者的利益;4、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我国反垄断法的适用围?我国反垄断法主要适用于两类垄断行为:一是经营者的经济性垄断行为;二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只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政性垄断行为。

简述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是指对特定行业、特定企业或特定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的一种法律制度。

我国反垄断法规定了两种适用除外的类型:1、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2、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

垄断协议的具体表现形式?一、横向垄断协议的表现为: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5、联合抵制交易,又称集体拒绝交易;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二、纵向垄断协议表现为: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3、同第六

行政性垄断的概念和特征?行政性垄断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只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特征:1、行政性垄断是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利用行政权力形成的;2、行政垄断的目的是保护地方经济利用或部门经济利益;3、行政垄断的形式主要是指定交易和限制资源自由流通;4、行政性垄断的后果是导致统一市场的认为分割及市场壁垒。

我国行政性垄断的表现形式?1、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实施地区封锁的限制竞争行为。2、限制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3、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4、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容的规定。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1、假冒混同行为2、虚假表示行为3、虚假宣传行为4、商业贿赂行为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6、商业诽谤行为7、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形式?1、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2、掠夺性定价行为;3、拒绝交易行为;4、独家交易行为;5、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6、歧视待遇行为;7、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不正当竞争行为泛指经营者为了争夺市场竞争优势,违反公认的商业习俗和道德,采用欺诈、混淆等经营手段排挤或破坏竞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并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防这合法权益的竞争行为。特征:1、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一种竞争行为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为实施竞争行为的经营者3、经营者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4、不正当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

经营者集中的表现形式有哪些?1、经营者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通过订立合并协议,根据相关法律合并为一家企业的法律行为。经营者合并其实就是公司法意义上的企业合并。2、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3、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向影响。

商业贿赂行为的特征?1、商业贿赂的行贿主体是经营者,受贿主体是作为交易相对人的经营者或其他对交易具有影响力的有关人员。2、主观上,行贿者的目的是借用商业贿赂手段促成交易或在交易中排挤同业竞争者,取得竞争优势。3、商业贿赂是以不正当方式进行的行为。4、商业贿赂行为具有性。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4、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商业秘密的来源不正当,但仍然获取、使用或者披露这种商业秘密。

不正当行为的民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弃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产品质量法

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宗旨?1、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监督管理,这属于行政行为的畴。2、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的义务与责任,这属于市场行为的畴。

产品质量法的适用围?1、在中华人民国境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2、与在我国境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发生关系的管理机构及相关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亦适用本法。3、由于军工产品、核设施、核产品的特殊性,《产品质量法》73条规定,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制定。

我国产品质量法中,产品的认定?1、产品质量法调整的产品,是经过加工、制作的物质产品。2、经过加工、制作的物质产品必须以用于销售为目的。3、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仅限于动产。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包括?1、产品质量检验制度2、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3、产品质量的标准化监督制度4、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制度5、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6、产品质量社会监督和消费者监督。

产品质量的抽查包括哪几个方面?1、抽查的对象2、抽查的样品3、抽查的机构4、禁止重复抽查的原则5、抽查费用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

产品责任损害赔偿的类型?1、人身损害赔偿;2、财产损害赔偿;3、精神损害赔偿;4、惩罚性赔偿。

简述产品责任的概念与成立条件/要件?产品责任又称产品缺陷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因其生存或销售的产品有缺陷,造成消费者、使用者或其他人人身、财产的损害而应承担的一种民事赔偿责任。条件/要件:1、产品存在质量缺陷2、缺陷在生产或销售环节已经存在3、损害事实客观存在4、产品缺陷是损害发生的原因。

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的区别?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其他相关的第三人对产品质量所应承担的义务以及违反此种义务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产品质量责任是一种综合责任,而产品责任(答概念)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1、生产者保证产品在质量的义务2、生产者的产品标识应当符合法律要求。3、特定产品的包装质量符合法律要求。4、产品生产的禁止性规定。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1、进货检查验收的义务2、保持产品质量的义务3、有关产品标识的义务4、产品销售的禁止性规定

产品生产的禁止性规定?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产品销售的禁止性规定?(同产品生产的禁止性规定)

产品缺陷的含义与类型?产品缺陷是指产品责任成立的前提与基础,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分为:制造缺陷、设计缺陷、警示缺陷。

产品缺陷与产品瑕疵的区别?第一、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与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而产品瑕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第二、缺陷产品属于禁止流通产品;而瑕疵产品,消费者可在知悉瑕疵实情的前提下自行决定是否接受。第三、产品缺陷是一种特殊侵权责任;产品瑕疵责任是一种合同责任。第四、产品缺陷责任的承担方式多样,除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外,还有权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消除危险、恢复原状等责任;产品瑕疵责任责任则由销售者依法律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第五、产品缺陷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产品瑕疵为1年。

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的标识有哪些要求?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2、有中文表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容的,应当用中文予以标明。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危险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

产品生产者的免责事由?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生产者产品质量的要求?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3、符合在产品或者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的含义及消费者身份的判断?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一、消费者是指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二、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三、消费者是指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和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一、依法交易的原则;二、国家处于弱者地位的消费者给予特别保护的原则;三、全社会保护原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围?1、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适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该法保护。2、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3、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亦参照该法执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权利的类型?/包括?1、保障安全权2、知悉真情权3、自助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依法求偿权6、依法结社权7、获取知识权8、监督批评权9、人格尊严受尊重权与个人信息受保护权。

消费者权益损害的赔偿责任主体?1、生产者与销售者2、展销会举办者与柜台出租者3、承受原企业权利义务的企业4、营业执照的持有人与使用人5、网络交易平台6、虚假广告的经营者与发布者7、虚假广告产品的代言人

消费者协会应履行哪些公益性职责?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2、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3、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4、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建议。5、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6、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7、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8、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揭露。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由消费者协会提起公益诉讼。

简述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情形?1、消费者定作的2、鲜货易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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