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委养老保险扩展意见-政府工作意见

时间:2020-09-22 14:34:28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镇委养老保险扩展意见/政府工作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市街道办事处,各中心社区,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广大劳动者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意义重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工作是全省各级政府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为了确保年度扩面任务完成,形成工作长效机制,现提出以下安排: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养老保险扩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曹林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兴智同志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人社局、经济发展局、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地税局、工商局、广播电视台、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劳动监察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罗致同志担任,具体组织协调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联动、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全面推动养老保险扩面工作顺利实施。

二、明确部门工作职责

(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主要是召集各成员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与督促工作,召开联系会,分析情况、解决问题,并按月形成工作通报,及时上报县政府各位领导,分送各成员单位,确保养老保险扩面工作有序推进。

(二)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负责此项工作的落实,主要是做好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参保登记、申报审核以及参保职工的建帐、立卡和待遇支付工作。

(三)县地税局要加大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力度,将各参保单位养老保险的征缴情况列为税务检查的重要内容,做到税费并重、同步征缴,并及时清理参保企业欠费。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的,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对企业进行处罚。

(四)县工商局主要负责提供县境内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单和资料,重点把私营、民营、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作为参保对象,主动配合地税、养老经办中心等相关部门,选择规模大、经营状况好、有代表性的私企和个体户将其纳入养老保险,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同时按照相关规定,以后在办理营业执照、登记年检时,将其是否参加养老保险作为一项审查内容,要求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

(五)县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在对私营企业进行政策扶持和经济奖励等各项服务过程中,将参保缴费作为一项重要指标任务体现到目标责任中。对不按规定参保缴费,完不成分配任务的单位和私营企业,年终作为兑现企业奖励和资金支持的必备条件。

(六)县劳动监察大队主要负责养老保险扩面的纳入工作,要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全县所有用工单位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进一步核实用工人数,组织开展养老保险专项执法检查。对不按规定参保缴费的企业及负责人,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加大处罚力度,并在劳动合同签订、劳动用工年检中,将养老保险参保作为一项审查内容,促使其参保缴费。

(七)县广播电视台要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社会保险法》和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增强单位和个人的保障意识,提高参保积极性。在集中参保阶段,要提供相应的媒体资源,开设专栏,跟踪报道扩面工作中的典型事例,使这项民生工作深入人心,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同时对拒不参保的单位和私企要公开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

三、稳步推进扩面工作

(一)宣传动员阶段(每年3月初—4月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养老保险扩面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县境内繁华地段设立宣传点,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疑问;要广泛深入到各参保单位宣传养老保险各项政策,增强各企业、各单位依法参保的积极性,提高职工参保意识。同时,充分利用广播台、电视台在黄金时间播出《社会保险法》的内容,使各项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每年5月初—9月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地税局、非公局、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组成的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队,深入各企业、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逐户上门宣传动员,向单位主要负责人讲解社会保险的重要性,加大参保征缴的工作力度,成熟一户、纳入一户。对拒不参保的企业和单位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强制其参保。具体步骤分为:

1、调查摸底。开展全县范围内的扩面资源排查摸底工作,重点放在私营企业、工商个体户、自由职业者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上,充分了解符合政策要求的未参保人员的分布情况等信息资料。

2、参保登记。对已掌握的符合条件的未参保单位、个人开展参保登记工作,并进一步严把政策关,在注重扩面数量的同时,更要重视扩面的质量。

3、申报缴费。对已参保登记的新扩入人员开展申报缴费工作,做到登记缴费同步落实,坚决杜绝“零账户”现象的出现,确保扩面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验收阶段(每年10月份)。由县政府组织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深入各参保企业、单位,对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四、加强工作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参保工作的牵头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本单位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工作负总责,要把有关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落实,作出工作进度安排,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县政府将参保缴费情况纳入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主动参保、积极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未按规定全部参保和缴费的单位,年度取消先进单位评比资格;对职工切身利益漠不关心、拒不参保的单位在依法强制参保的基础上,县政府将给予“黄牌”警告,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镇委养老保险扩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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