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时间:2020-11-13 10:51:58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省政府近日印发《XXX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对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安排。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压减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继续简化行政审批。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加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加快项目审批服务“一网通办”。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进一步扩大承诺办理事项范围,对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涉企审批事项,尽可能纳入清单管理。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在全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

2.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下大力气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物流等成本。(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3.加强市场监管。

扎实推进“证照分离”,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进一步拓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压缩公告时间。全面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政策措施。加快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大行政垄断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推动监管信息全程可追溯和“一网通享”。建立健全公共信用评价、信用联合惩戒、信用综合监管机制,信息归集的政府部门覆盖率达到75以上。依法开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列入、移出工作。(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4.创新社会治理。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出台我省人民调解条例。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重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加强网络综合治理,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大力推行网格化管理。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牵头单位:省司法厅、省公安厅)

5.优化公共服务。

加快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完善提升“一云一网一平台”。全面推进“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工作,实现“一网通办”市县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达到100。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窗”改革,除特别复杂和涉密事项外,“一窗”分类受理在省级实现100、在市县实现80。推进30个高频应用电子证照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共享应用。深化“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健全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平台,完善场内交易规则。(牵头单位: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大数据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五场战役”,深入推进“双十工程”。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和应急保障体系,持续强化生态环保执法,推动跨区域、跨流域环境联合执法、交叉执法。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机制。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审计厅)

7.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推动完善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相关立法,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做好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工作,全面提升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8.完善地方立法体制机制。

完善多方协同的地方立法机制,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行政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完善立法意见收集和处理程序,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健全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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