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口普查“两员”选聘工作方案

时间:2020-11-12 09:43:30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XX镇人口普查“两员”选聘工作方案

2020年10月11日开始,我镇将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以下称七人普),为保证两员选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县统计局统一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方案目标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我镇XX个村居,XXX个普查小区,XXXXX户以上住房单元有序推进七人普工作,及时做好两员选聘、培训、普查工作;确保七人普工作中人员、经费、物资保障,保质保量完成我镇七人普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XX 镇武装部长

XX XX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下设办公室:由XX任同志办公室主任,成员由XX、XX组成,负责人普办日常工作。

三、人员保障及时间安排

(一)两员选聘及任职要求。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可以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借调,也可以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社会招聘。有条件的村居可探索利用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实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国家鼓励符合条件的公民作为志愿者参与人口普查工作。

各居委会由于人口密集、村情复杂、选聘任务重,可由帮扶单位抽调人员充实两员队伍(每个单位抽调或聘请两人)

任职要求:

1.身体健康,能坚持工作。

2.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经培训能够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或智能手机),独立开展工作。

3.认真负责,工作细致,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4.具有较强的与人沟通能力,待人和气,作风正派,为群众所信任。

5.普查指导员除应具备以上条件外,还要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善于做思想工作和宣传工作,政治觉悟高,并熟悉当地情况。

(二)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工作应于2020年8月底前完成。

每个普查小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员,每个普查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较大的普查区,按照建筑物摸底调查中每500户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的标准酌情增加普查指导员。普查指导员可兼任普查员。

(三)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培训工作应于2020年9月底前完成。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签订保密协议后,由县级以上普查机构颁发全国统一样式的证件。

培训主要围绕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职责,以及如何使用电子采集设备和填好普查表来进行。对普查表指标的解释必须符合普查方案中《指标解释》的规定。

四、物资及经费保障

普查工作所需经费原则上由各级政府共同负担。

镇财政对社区居委会按每个普查小区1000元,另外每个社区普查指导员1000元标准发放。对村委会按每个普查小区600元,另外村委会的每个普查指导员按600元标准拨付津贴(各村可参照居委会的标准拨付,但不足部分由各村自行垫付)。普查小区数量按实际上报人普系统为准,各村(居)普查指导员数量以镇人普办根据县级两员选聘方案确定,如果普查指导员兼任普查员的可叠加领取津帖。

普查证、普查包、采集设备由县、镇级财政负担。

镇、村人普工作加班值班按国家标准发放补贴。

对于保质保量完成参与人普工作的镇、村、居干部,经县、镇级人普办验收合格,允许从镇、村集体经济中发放一个月工资作为奖励。

因人口普查工作发生的误餐可在村居财务中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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