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发言材料

时间:2020-09-29 08:55:17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创新思路多措并举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芦阳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我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 如下交流发言不妥之处,谨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景泰县芦阳镇地处景电一期灌区,是景泰文明的发祥地。全 镇总面积354平方公里,辖13个行政村,73个村民小组,6334 户2.8万人。近年来,芦阳镇党委、政府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 理,稳定是硬任务”的思想,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集中开展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为载体,以预防化解矛 盾纠纷为抓手,以构建和谐芦阳为目标,进一步健全调处网络, 完善工作机制,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为维护社会 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今年以来, 全镇共排查矛盾纠纷145件,调处成功140起(其中村级调解 88起、镇调解52起),5起正在进行调解,镇上受理矛盾纠纷 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 23.5 %,村级受理矛盾纠纷与去年同期 相比上升了 20 %,有效地把矛盾纠纷锁定在村、搁置在户、化 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具体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责任明确到人 镇上领导干部换了一茬又一茬,但是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 镇长、副书记为副组长,集综治办、司法、民政、团委、妇联、 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七位一体”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始终没有改变过,具体负责矛 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研究部署及督促检查。镇综治委成立了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由综治办牵头,司法所、计生站、民 政所、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密切配合,对村组纠纷排查调解工 作具体指导,各村不断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信访民调工作小 组。目前,全镇共有 13 个村民调解委员会, 73 个民调小组, 168 名调解员, 92 名信息员,镇综治委每年定期对他们进行法 律法规和政策知识教育培训。

(二)整合力量资源,集中联动联调 为便于统筹协调,由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安 监等站所组成联合调委会,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按照工 作的实际需要和各部门的职能,整合内部资源,发挥综合优势, 由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统一受理、登记、回复、来人、来电、 交办、转办、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镇综治维稳中心当场调解 或综治办主任审签分流,属人民调解的交办司法所调解,属行 政调解的交办行政单位组织调解,实行联合办公,联动联调, 专兼职结合,保证了每起纠纷有人问、有人管、有结果。在具 体工作中,一是经常性排查;二是集中排查;三是联合排查; 四是明确责任;五是坚持“三个结合”。包村干部一周一排查 并在周五利用工作汇报会集中上报,调委会一月一梳理督查, 做到了“五个到位”,即信访接待到位、责任分解到位、调查 处理到位、网络作用发挥到位、监督检查落实到位,对重大矛 盾纠纷实行“四定四包”责任制:定人员,包疏导;定任务, 包调查;定时间,包处理;定质量,包结案。在镇村两级形成 了“群众监督党员,党员监督干部,干部监督领导”的有效监 督制约机制。

二、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创新探索

(一)从预防着手,将矛盾消灭于萌芽

芦阳镇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过程中,坚持预防是一种行 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事前预防”就是为了未雨绸缪, “防患于

未然”,及时发现矛盾和问题,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 萌芽状态。

首先加强政策宣传。

 镇村干部向群众反复宣传国家的法律 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学会在法律允许 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学会通过正常的行政和法律程序解 决矛盾和纠纷,减少甚至避免各种盲从行为和违法行为。

其次是说服群众。

 一方面采用释疑答惑、阐明政策等方法 理顺群众的情绪,消除误会、化解矛盾,另一方面善于从法律 角度指出过激行为的危害,引导他们自觉克制、主动收敛、平 息事态。

最后是教育群众。

 通过理想、信念、道德和典型实例教育, 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精神境界。群众的道德素质和思想 境界提高了,对待利益得失的态度就会更加理智,就能正确认 识客观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确立大局意识、长远意识,自觉化 解和消弥大量的矛盾和纠纷。

芦阳镇多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验告诉我们,必须 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力量,充分相信群众、发动群 众。特别是在一些政策性、法律规定性很强的热点难点问题的 处置上,必须把政策法规原原本本交给群众,在广大群众中达 成共识,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从而孤立极少数牵头人物,形 成平息化解社会矛盾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达到有效化解社 会矛盾的目的。

(二)从解决着手,及时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

一方面坚持超前防范。社会矛盾绝大多数发生在基层,只 有把基层基础工作抓实抓牢了,各种矛盾就能“发现得了、处 置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工作思路上一定要强化前瞻性、 超前性、主动性,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工作任务前移,不断夯 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大排查力度,采取定期排查、即时排查、 重点排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各种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排查,真 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改变坐等接待、被动办信的传统工作 方式,变“等访”为“下访” ,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主动 与他们沟通和交流,化解他们心中的“疙瘩” ,有效减少社会矛 盾的发生。

另一方面抓好事后处理。

 对已经出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 一定高度重视,及时处理,主动化解。对基层发生的各类矛盾 纠纷,始终坚持调解为主,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 政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坚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 不出镇”。对信访稳定案件, 特别是对集体访和老上访户的问题, 严格实行领导包案制度,领导干部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 解决,同时把责任落实到人,把任务分解到人,形成强大的工 作合力。

(三)从基层着手,完善村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有 效发挥村级民调组织的作用

近年来,芦阳镇狠抓村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解决好 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一切工作 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针对农村实际,注重业务培训,着 力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农村老党员、老干 部、老教师、老军人和老劳模等“五老”人员在农村群众中享 有威信、受人尊敬的优势。有效发挥“五老”效应化解矛盾纠 纷,创新社会管理,全镇“五老”平均每年要管各类“闲事” 100 多起,调处成功率高达 98% 以上,使 80% 以上的矛盾纠纷 在村组调解。完善民调组织,突出一个“强” ,通过村民代表大 会推选群众信得过的党员群众,组建调解小组、调解员和纠纷

信息员。体察民情突出“敏”,对群众关心的计划生育指标、救 济救灾款物发放等热点问题全面公开,明了群众心,清了干部 身。防范在先突出“勤”,主动解答群众疑问,做到嘴勤多说、 耳勤多听、脚勤多跑、心勤多思、手勤多记。初信初访突出“快”, 在处理一些棘手问题和突发性事件上,做到以快制胜,争取主 动,提高解决问题的时效性。处理问题突出“公” ,解决矛盾纠

纷坚持做到公道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处理。承担责任突出“敢”, 在一些矛盾纠纷处理上,坚持做到敢于惹人、负责到底。依法 调处突出“严”,以法律法规为工作准绳,以社情民意为工作方 向,调处矛盾重证据、重事实。取信于民突出“实” ,把矛盾纠

纷调处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注重问题的前因后果,善于把 点上的经验总结到面上,整体推动工作。调查走访突出“苦” ,

一不怕吃苦,二不怕受气,三不怕丢面子。为民谋利突出“干”, 村两委班子抓“小事”谋“大事”,充分发挥致富能人的带头作 用,做到党员人人有技能,群众人人有活干,增强了发展经济 的信心和决心。

芦阳镇多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验告诉我们,必须 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力量,充分相信群众、发动群 众。特别是在一些政策性、法律规定性很强的热点难点问题的 处置上,必须把政策法规原原本本交给群众,在广大群众中达 成共识,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从而孤立极少数牵头人物,形 成平息化解社会矛盾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达到有效化解社 会矛盾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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