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函管理规定
第一条 目的
为了提高行政办公管理工作效率,规范信函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及时拆信
当日来信,当日拆封,并加盖专用的收信章。将信封与信纸一并装订,注意保持信封、邮票的完整,以便佐证投信时间和地址。
第三条 详细阅读
弄清来信的内容,以便对要信、急件做及时地处理。
第四条 认真登记
用专门的来信登记簿,按有关项目登记来信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主要内容等,建立信函档案。
第五条 妥善处理
根据来信的内容、性质,迅速与领导或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商量处理办法。
第六条 检查监督
来信进入处理程序后,应按期检查、监督处理措施的落实。
第七条 认真复信
将有关处理意见和措施及时函复来信者,并加盖公章,同时将处理意见和方法记录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