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2020汇总

时间:2020-11-08 09:46:44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为大家带来的公安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 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公安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1

  2019年公安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2018年以来,我局在县委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治安稳定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排查调处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我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效

  今年来,我局持续加大基层派出所专业调解队伍警力配置和公安派出所调解室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由公安、综治、司法、村(居)委会联合调处矛盾纠纷工作机制。通过横纵网络的完善,公安机关化解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XX年,我局共排查矛盾纠纷起,其中,调处起,调处率达100%。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律宣传。我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把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与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充分利用公安民警下乡工作时机,积极参加村(居)委会村民大会,开展法律知识宣讲,增强人民群众懂法守法意识。二是通过开展生动直观的法制宣传,运用广播、宣传车、墙报等各种媒体宣传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作用,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起到教育一群、影响一片的效果;三是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年初,我局专门印发了《***公安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成立了由***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等警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排查化解突发性的重大、疑难纠纷,切实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或发生群体性事件,有力促进社会的稳定。

  (二)全面梳理排查,坚持合法依规调处。局党委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全局目标责任考核和“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县局每季度定期召开分析会,专题研究部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认真分析辖区矛盾纠纷动态和规律,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措施,把握矛盾调处工作的主动性,促进基层社会的安定稳定;各派出所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深入各村进行矛盾纠纷排查,主动搜集、主动化解,确保纠纷问题得到全面解决。一是落实未结纠纷调处责任制。及时掌握调处进度情况,对在调处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及群体性事件隐患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对全县各村辅警人员进行重新摸底登记,由各所分别召开工作会议,畅通信息渠道,发挥村辅警信息员的作用,随时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苗头动向,联合包村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各村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处。三是进一步严格矛盾纠纷信息报送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各派出所每月对搜集摸排的矛盾纠纷信息及处置结果情况予以汇总上报,对重大矛盾纠纷要形成书面建议意见,由所领导审核层报分管局领导,确保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避免引发恶性案事件。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调处能力水平。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造就一支法律素质高、业务知识精、工作作风硬的公安调解队伍,是有效开展公安调解工作的保障。我局积极同司法部门联系沟通、依托基层实行的“三官一律”组织制度,组织开展联合业务培训,相互学习交流调解技巧,继续推进基层民警参加法院审理旁听制度,提高能力水平。二是提升调处能力。各派出所民警深入群众当中,体察民情,掌握社情民意,扎根执法办案第一线,积极主动做好排查调处工作,按照“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的要求,着力增强民警的公共关系意识和危急应变能力。

  (四)规范公安行政调解行为,健全排查预警机制。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等法律法规制度要求,对公安行政调解工作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明确行政调解工作事项的依据和范围,细化行政调解工作流程,规范行政调解文书,建立健全案件登记、立案受理、调解程序、调解规则等工作制度,确保行政调解工作依法规范进行。同时,将轻微治安案件、接处警中碰到的民事纠纷事件、公安已受理案件中涉及到的民事纠纷列入调解范围。二是推行民警日常走访排查工作机制。结合公安机关开展“走访送”活动,对辖区内的社会矛盾纠纷进行经常排查,及时收集、掌控辖区内各类苗头性隐患。对已办结、未办结和未破案的案件进行回访,对可能引发重大矛盾纠纷隐患的案件,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化解,超前掌握各类矛盾纠纷苗头动向,努力获取深层次、预警性信息,变事后处理为事前化解,变被动调处为主动预防。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2019年,我局将继续深化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围绕缓解社会矛盾、化解群众积怨、促进社会和谐,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化解处理疑难矛盾纠纷,全力稳控重点上访人员,确保我县不发生有影响的冲击党政机关及要害部位、堵塞交通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因处置不当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极端案事件,确保零集体上访、零越级上访、零赴省进京上访,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政治稳定营造良好治安环境。

  ***公安局

  公安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2

  根据南昌县综治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从现在起至2016年3月底,在全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县有关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深入地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实际困难,集中力量解决老问题,化解新矛盾,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按照“排查的早、发现的了、控制的住、解决的好”的要求,通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对影响我乡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深入排查,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突出矛盾,真正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六个不发生”的目标,即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事件、不发生影响政治稳定事件、不发生暴力恐怖的事件、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个人极端事件、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

  工作重点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明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点,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各种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上来,集中力量进行化解,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部位,突出抓好矛盾纠纷多发、频发、易发部位的排查调处、打击整治。二是突出重点对象,包括对社会不满、行为反常、长期上访特别是扬言报复社会的人员,以及刑事解教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等需要教育帮扶的特殊人群。三是重点问题,指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四是加大边际联谊、联防、联调工作力度。

  三、时间安排

  此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1月30日前)。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本工作方案,提高认识,综合分析本地矛盾纠纷形势,制定出本地、本部门具体的实施意见。要成立领导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确保工作的落实。

  第二阶段集中排查化解阶段(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2月28日)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边排查边化解,协调各方,整体联动,全方位地组织矛盾纠纷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矛盾纠纷的性质、轻重缓急,进行梳理筛选和归类,找准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调处意见,并登记造册,留存备案,按照统计要求逐级汇总上报,切实做到对本地区、本单位问题底数清、情况明、件件有着落。特别是对排查出的有可能越级到省、进京的非法上访和其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隐患,更要引起高度重视,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情况,协调相关部门优先处理,以免贻误时机,酿成更大事端。切实加大对信访突出问题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力度,真正做到问题不查清不罢休、矛盾不化解不罢休。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阶段(2016年3月1日至31日)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对排查化解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促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各村(居)委会、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推动排查化解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对排查化解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非正常上访的,要严格追究第一责任人和包案领导的责任。

  (二)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部门责任,发挥综合效力。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做好梳理、登记造册,并按照矛盾纠纷的性质搞好分流,交由具有处理权限的相应部门进行处理,以保证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各部门对属于本行业、本系统对矛盾纠纷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认真对待,努力解决。

  (三)转变作风、依法办事。要把专项行动与反“四风”回头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结合起来,紧密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依法维护群众对合法权益。探索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有效机制,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加大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本着边排查、边宣传、边解决问题、边充实队伍的原则,提高业务能力,不断地提升人民调解组织的社会公信力。

  (四)督促检查、严格考核。抓住督查督办环节,乡综治办将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督查督办,努力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各种疑难问题.

  公安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3

  为切实做好十九大召开期间我县安保维稳工作,县公安局立足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排查、化解、防范三个环节,主动深入到企业、乡村和社区街道,面对面与群众交心谈心,了解群众疾苦,收集社区民意,不间断地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滚动排查、积极调处。以社区警务室为依托,派出所调解室为平台的调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新机制,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现场,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为辖区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一是针对当前维稳形势、劳资纠纷、征地赔偿等容易引发的矛盾纠纷,我局组织民警积极开展全方位的摸排,及时发现潜在“易激化”问题,协调相关部门提前介入、妥善处置,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二是对辖区重点人员逐一回访,全面掌控近期思想动态和活动情况,落实管控措施,实行动态管理。特别是对老上访人员,落实一对一管控措施,确保不漏管不失控。

  三是强化情报信息收集。进一步畅通情报信息收集渠道,及时掌握社情动态和重点人员动向,提前发布预警,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控和处置,确保信息灵通、稳控到位。

  四是灵通情报信息,密切关注社情动态,落实七类重点人员、国保人员以及敏感节点的维稳工作,特别是“十九大”安保工作,做好统筹安排工作,确保辖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截止目前,该局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余起,有效预防了因矛盾纠纷引发的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为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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