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门、急诊医疗管理制度

时间:2021-03-06 08:20:45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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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化**公司总医院

门、急诊医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急、门诊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完善医院的规章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吉化总医院《首诊负责制》、《会诊制度》、《医疗安全管理规定》、《门、急诊抢救管理规定》等制订。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吉化总医院所属各科室。

第二章 管理内容及标准

第四条 门、急诊医生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等有关医疗工作的各

项管理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推诿病人或拒诊病人。

第五条 门、急诊医生要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热情接待来诊病人,要按疾病诊疗规范详细询问病史, 认真仔细查体,依据病情提请相关的辅助检查,及时正确诊断、处理。必要时请上级医生或相关科室会诊,避免误诊、漏诊。

第六条 门、急诊医生必须严格执行《疾病收治管理规定》《会诊制度》,按疾病分类由专科诊治,避免跨科收、治病人。涉及其它专科疾病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第七条 凡同一种疾病复诊两次以上(含两次)的病人,如诊断不清、治疗效果不好时,要及时请上级医生会诊。

第八条 门、急诊医生要按《门诊病历书写标准》,对就诊的病人做好门诊病历记录,内容要求及时、完整。

第九条 按《告知制度》要求,向患者及其委托人履行诊疗全过程的告知义务(尤其是药品的毒副作用等),病人拒绝检查、或应用自费药品等医疗事项时,要履行签字手续,并在病志记录中体现出来。

第十条 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容患者住院治疗。

第十一条 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经济便宜的检查和治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患者的负担。

第十二条 各科室要按医院核定的医保指标合理地分配到门诊各专科,门、急诊医生要合理使用病人的医保费用。

第十三条 急危重病人来院就诊,从简一切手续(后补办手续),5分钟内要给予处置,病情允许做相应检查、转诊或收入院时,必须有医务人员陪同,保证绿色通道畅通。

第十四条 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认真执行院、科规章制度,严守工作岗位。人员调换时,科室应与医务科和门诊部共同商量确定名单,并由医务科和门诊部制表公布。实行病房医师兼管门诊的科室必须明确要求,安排好人力。

第三章 检查、考核与奖惩

第十五条 对违反本规定者,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及责任科室主任各质量否决20分;出现类似问题3次以上(含3次),对科主任加倍否决,当事人到人事处待岗学习三个月,考核合格后再上岗。

第十六条 门诊部负责每周将检查情况在全院例会公示1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入各科室及科主任年终考核。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规定构成医疗纠纷者,要追究该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责任,并按《医疗纠纷处理规定》、《医疗赔偿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对应该分配到门诊的医保指标,科室不按规定合理分配,经营管理科有权将相应指标调整到其他专科门诊,调整后该科室疗区超额部分指标,不记入本科室收入,按医院《经济核算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吉化总医院门诊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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