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财产管理制度-20211117002125

时间:2021-11-19 08:25:02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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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财产管理制度

  中学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的物质基础。管好、用好学校财产(以下简称校产),是每个师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延长校产使用年限,提高校产使用效率,确保其正常运行,是贯彻执行勤俭办学,提高教育事业经费使用效益的重要方面。为克服财务管理中重金轻物的思想,切实加强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校产涵盖的范围

  第一条 校产涵盖的范围:包括以下七个方面:1、教室 2、专用室(计算机室、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会议室、图书室等) 3、办公室4、运动场地5、其他公共区域:校门、围墙、卫生间、照明及消防设备、卫生设施、草坪、花圃及宣传廊等。

  第二章 管理组织系统

  第二条 校产管理组织系统

  1、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总务处具体负责总管学校财产。

  2、各类设备、校产根据分块、分线管理原则落实,由各有关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各处室内财产负责人为各处室主任;各年级办公室财产负责人为各年级长;各班级财产具体负责人为班主任;各专用室(含计算机室、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会议室、图书阅览室、音体美劳室等)的财产负责人为各专用室负责人;运动场(含其它体育设施)财产负责人为体育组教研组长;保管室财产负责人为保管室的负责人。

  第三条 总务处建立学校固定财产帐并立卡存档,分类建立固定资产帐和分类明细帐,所有固定资产和大宗物品(图书、仪器、课桌椅等)都必须登记造册;各处室(包括教室、年级办公室、实验仪器室、食堂以及各专用室等)现有财产均应登记造册,经总务处核对无误后,总务处代表学校与各处室财产负责人签定有关协议,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

  第四条 学校经常性地对师生进行"爱我学校从爱护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良好习惯。

  第三章 购物与领用制度

  第五条 学校添置财产,须先经校长同意,必要时经党支部或行政会确定,由总务处负责组织购置。

  第六条 学校基建和较大型维修,较大型物品添置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预算编制,交党支部或行政会确定,必要时须报区教育局批准;基建维修和较大型以上物品添置,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必要时报请区教育局或委托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公开招投标。

  第七条 添置校产经保管员验收签字后,登记入册,方可分配使用,严禁未报购物和购物后未报验收入册擅自领用。

  第八条 上级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组织无偿调拨的仪器和赠送的设备,应由验收人员或接收人员填报《固定资产调拨使用单》入帐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 各处、室负责人或教职工个人领用公物均需填写《领物登记本》,写清数量并签字,严格手续,明确责任。笔墨纸张虽属低价易耗品,也力求勤俭节约,减少浪费。

  第四章 使用、借用和检查制度

  第十条 处室财产由其负责人负责或由有关人员负责使用管理,总务处每学期检查一次。

  第十一条 班级使用财产,原则上每一学期清点验收一次。在期初由总务处与班主任签定责任书,中途发生变化(增减),发现损坏应及时记载,由负责人追究责任人的具体责任,期末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清点结算,作为考核和奖惩负责人的依据。

  第十二条 总务处依据以上规定期限进行检查外,有权利可以对各处室及部门的校产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了解校产使用及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损坏,查明原因及时理赔维修。

  第十三条 校产原则上不出借。如确实需要的,应由借物单位或借物人出具借条,说明物品、数量、归还时间等内容。出借人签名并经校长批准后,总务处备案方可出借。(www.)本校教师确因特殊需要向学校借用财产的,也应办理相关手续。出借财产由总务处限期收回。归还时应严格验收,遗失或损坏的,应按赔偿制度处理,教学仪器为常用设备,原则上不予出借。

  第五章 赔偿制度

  第十四条 财产缺损的责任追究

  第一款 学校校产被损坏或缺少,由总务处逐级追究财产损坏或缺少者的责任。

  第二款 班级财产的损坏或损失,由班主任追查班级中的责任学生并索赔。

  第三款 各处室财产损坏或损失,由各处室负责人及时向责任人了解并核实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索赔。

  第四款 专用室内的财产损坏或损失,由专用室负责人依据借用登记记载情况,书面向总务部门报告,追究借用人的责任或最近一次借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五款 公共设施被损坏或损失的,由总务处、学生处及有关负责人查实情况,追究损坏人或携带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六款 各部门如有财产损失,未能查明责任人的,追究有关负责人应承担的失责责任。

  第七款 报损财产修复后,各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应在修理单上填上明确回复意见。否则,将分别追究相关处室责任人及修理人的责任,必要时还将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款 学校贵重物品及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如有失窃,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分别追究有关责任人及保安的责任。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照价赔偿"的原则和"有意损坏,从重赔偿"的原则。

  第十六条 未增值校产损坏照价赔偿,已增值校产损坏按现价赔偿,贬值校产损坏由有关部门或领导估价后赔偿。

  第十七条 无法评估现价的校产,按原价的一倍至三倍进行赔偿;有意损坏的,原则上按原价的三倍进行赔偿。

  第十八条 损坏后经修理仍可使用的校产,考虑到修理后校产内在质量影响及外观影响,按修理价(含工、本费等)的2――3倍赔偿。

  第十九条 赔偿途径

  第一款 由负责人用书面形式向总务处报告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

  第二款 由总务处核实设备损坏程度,定出赔偿金额,或根据损失财产的价值定出赔偿金额。

  第三款 由负责人督促责任人向总务处缴纳赔偿经费。

  第四款 专用室内损坏或损失的财物由各专用室负责人查实情况,并通报给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或最后一次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由负责人(班主任)按上述途径执行赔偿。同时专用室负责人应将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报给总务处备案。

  第五款 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损坏玻璃器具等低价易损失物品的赔偿,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一般定价在课后立即索赔,连同书面报告交回总务处。

  第六款 教师损坏财产的,根据总务处核定赔偿金额,相关负责人应督促责任人直接向学校财务处缴纳赔偿金。

  第七款 教师个人损坏财产而隐瞒实情、谎报或逾期(直至期末检查)不报的,将在工资中予以扣除赔偿金,并视情况按教师岗位责任制的有关条款给予必要的处理。

  第八款 凡负责人无法查实财产损坏或损失者,由负责人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款 教职工调离学校,应如数交回领用的所有校产(含图书、耐用教学用具及寝室、办公室钥匙等),再分别由有关处室负责人出具校产回收证明报校长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据此开具"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损坏或损失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第六章 报废制度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超过使用年限,并被确定不能使用和修复的,或修复费用大于使用价值的,低值财产或零星校产应由总务处鉴定,主管领导批准,填《报废单》,调整财产帐。高价值校产或大宗校产的报废须经校长批准或党支部(行政会)研究决定,必要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所提校产,主要指固定资产即指在多次使用过程中并不改变它自身的实物形态者,不包括高(低)价易耗品、文具纸张、一般低价办公用品、化学药品、低档塑料制品用具、卫生工具、报纸等。

  第二十二条 在执行《学校财产管理制度》中有突出成绩或贡献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或其他个人,总务处将呈报校长予以公开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所有条款与上级有关新规定不符,则执行上级规定。

篇2:岗位交接班管理制度范本

  岗位交接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员工岗位交接班管理,清晰、明确交接班的方法和交接班内容,明确交接班双方的责任和权利,提高员工的工作完成效率和责任心,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责任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新疆X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事业部各单位员工

  三、内容

  (一)交班内容及要求:

  交班员工在交班前必须对本岗位设备运行情况、生产操作情况、公用工具、用具情况及安全、文明生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对以上内容认真交班。

  设备运行情况的交班内容包括:当班期间设备开、停时间,停机原因。若遇设备故障,则必须说明故障发生时间、原因、处理情况、遗留问题以及其它注意事项。

  公用工具、用具的交班内容主要包括:工具、用具数量及完好情况,工具损坏或遗失要详细说明原因。

  安全、文明生产情况交班内容主要包括:本岗位安全隐患排查及处理情况,岗位责任区清洁卫生清扫情况。

  (二)接班内容及要求

  接班者在交接班时间内,应认真听取交班情况介绍,详细阅读交接班记录,逐项核对交班纪录,全面巡视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发现交班者未按规定交班,应及时向班组长反映,待班组长处理后再按规定程序接班。

  (三)交接班程序

  1、交班员工在交接前应对岗位设备运行情况、操作情况、工具情况以及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认真记录检查情况;

  2、交班人将岗位公用工具、用具清洁保养完毕,并仔细清点好数量;把岗位责任区内清洁卫生清扫干净;

  3、交班人当面向接班人介绍岗位设备运行情况、操作情况、公用工具、用具情况以及安全情况,特别注意应将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以及注意事项交待清楚;

  4、接班人应认真听取交班人介绍的情况,并仔细与交接班记录进行核对,发现有不清楚或有疑问的应及时询问;

  5、认真清点工具、用具数理,并查看其质量;

  6、核对无误后确认签字。

  交接班时发生事故或其它重大事项,应待事故处理完毕、设备运转正常后才能交接班(但可以在事故告一段落时,经领导批准,进行交接班)。

  (四)交接时应做到"五清"和"两交接"

  1、"五清"即: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

  2、"两交接"即:现场交接和实物交接

  现场交接:指现场设备(包括二次设备)经过操作方式变更或检修,所做安全措施,特别是接地线,设备存在缺陷,保护的停复役、变更和定值更改,信号装置情况,要在现场交接清楚。

  实物交接:指具体物件如:文件通知、公用工具用具、仪器仪表等物件要交接实物,不能只进行帐面交接。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交接班

  1、遇事故正在处理或正在进行重要的操作的,不得交接班;

  2、接班人酒后上班或精神状态严重不佳的,不得交接班;

  3、接班人员未到岗的,不得交接班;

  4、记录不清楚、不清洁的,不得交接班;

  5、工具、用具、仪器仪表未清理或未点清,岗位责任区内清洁卫生未清扫的,不得交接班;

  6、交、接班人不签字的,不得交接班。

  (六)基本规定

  1、各岗位必须按要求设置交接班记录本,为方便管理,交接班记录本的格式及纸张大小,由生产技术部统一规定和配置。各岗位的交接班记录本应放置在岗位较明显或固定的地方。

  2、岗位交接班记录本应认真按要求填写,格式力求简捷,(www.)文字表达力求清楚、详尽,以免产生歧义,各交接班员工不得敷衍塞责,马马虎虎。

  3、交接班员工应做到坚持原则、发扬团结协作的风格。交接班均需本人进行交接,不得委托他人。若在交接班过程中出现交、接双方均无法解决的问题,由交班员工及时上报班组长或其它领导,班组长或其它领导应及时予以解决,不得无故推诿。

  4、若在规定交班时间内无人接班,交班员工应在继续坚守岗位的同时,及时向班组长或值班经理反映情况,待班组长或值班经理安排其它员工前来接班,完成交接班手续后,方可下班。在无人接班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各班组长及值班经理应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岗位交接班情况,对岗位交接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指导。对不按交接班管理规定进行交接班的,有权根据相关规定提出考核意见。在检查交接班的同时,还应检查员工的劳动纪律、安全操作情况、着装以及上岗操作证等。

  6、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交接班记录为准,凡遗漏应交待的事情,由交班者负责;凡未认真查看、理解交接班记录,或对自己不清楚的事项又不及时询问的,由接班者负责;交接班双方都没有履行手上交接班工作的,双方都应负责。

  7、各岗位员工在完成交接工作后,应立即投入到生产工作中去,不得做私事,更不得借口以各种理由或是交接班问题而拖延时间。

  8、各工具损坏或遗失要详细说明原因,分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赔偿手续。对当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上汇报并处理;未按要求打扫岗位责任区内清洁卫生的不得交班。

篇3:员工请假管理制度范本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 总 则

  1、 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须先口头征得经理同意,再从办公室索取请假条填写。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领导审批。(临时请假1小时内不需)。2、各级管理人员应在确定不影响正常检测安排的前提下批假。较长假期必须交接手头工作,以确保工作连续性。

  3、一般情况下,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提交请假条,不允许临时(已过到岗时间)请假,不允许找人代请假,不允许事后补假。有特殊情况,也应在上班以前亲自致电经理请假,回来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员工请病假,不超过三天的,可直接审批,超过三天的须提供县级医院的诊疗证明,方可审批。

  5、主任级以上管理人员在请假期间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并随时服从公司安排。

  第三条 各种假别及规定

  婚丧嫁娶、工伤以及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按实际情况经开会协商后再行处理。一般情况下:

  1、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以10天为限。

  2、病假:因病治疗修养者,每年累计以30天为限。

  3、婚假:

  ②子女结婚可请假5/15天(包括法定假日);

  ③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5天。

  4、产假:

  ①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含产假休假15天);

  ②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流产假为15――2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流产假为60天。女职工享受流产假,必须是计划内生育,限终生只能享受一次。特殊情况按实际情况经开会协商后再行处理(以上假期均包括节假日)。

  5、丧假:

  ①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10天(包括节假日)。

  ②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的丧亡可请假5天(包括节假日)。

  ③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3天(包括节假日)。

  4请假时间规定1-5天,6-10工资推迟发15天发11-15工资推迟发一个月发。

 请假本月满勤没有, 取消优秀员工评比。

  第四条 奖惩制度

  1、请事假期间员工工资一律不予支付(工伤除外)。

  2、组长须关注员工满假未归现象,要及时联系跟踪,并知会人事部。

  3、未履行以上请假手续、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到岗者或请假期满不主动销假者,按旷工论处,旷工一日,罚款100元,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积旷工五天者,按自动离职论处,扣发其所有工资。

  第五条 附 则

  1、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负责解释、补充。

  2、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4:班级公物管理制度范本2篇

  班级公物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校产管理,减少浪费、节约开支,培养师生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促进校团常规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特制订本办法。

  l、班级校产管理员,应经常检查,核实班内财产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汇报,班内多余财产设备,应及时通知总务处收回。

  2、学生宿舍的校产设备,以宿舍为单位,参照此办法执行。

  3、学校公物必须十分爱护,人为损坏、遗失,应严格按价赔偿。经鉴定,属于自然损坏者,不赔偿。

  4、损坏公物,实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办法,如查无责任人,室内损坏的财产应由班级负责赔偿,一经查清,仍由损坏者赔偿,隐田实情者,从重罚赔;严重损坏公物,视情节予以罚款,直到纪律处分。

  5、班级校产实行管理责任制,由班主任负责组织教育,检查督促,班长和劳动委员具体负责班内财产管理。

  6、班级校产在每学期初由总务处按标准配备齐全,统一编号,定位使用,向班级校产管理员交点,学期结束时,根据清单验收,并把班级校产管理情况纳入良好、优秀班集体评比条件之一。

  7、学期结束时,班级校产管理员,应按学期初核准的财产有序排列,逐项自查,然后交总务处验收。对班级校产管理成组显著的班级及个人,学期结束时,学校给予适当的奖励。

  班级公物管理制度

  结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及长期进行"八荣八耻"教育,为使学生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培养学生勤俭节约的好品质,进一步加强班级公物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 每学期开学,由总务主任、部门管理员和班主任对班内的财产进行清查核实,并进行财产登记。期末进行总结,管理情况作为文明班级、优秀班主任等考核的依据之一。

  2. 个班级公物的使用、管理和爱护由班主任负责。

  3. 加强对板擦、粉笔等教学用品的使用管理,清扫工具每学期配发二次,杜绝浪费及有意损坏。

  4. 各班每天在下午放学前进行一次公物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公物的损坏、丢失,(各班应成立公物检查小组),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班主任,没有追究到人的,由班集体赔偿。

  5. 班内公物的损坏、丢失,班主任要及时追究到人,报总务处,根据规定赔偿(或自己修理),然后由总务处及时更换修理,以保证学生的正常上课和班内的整洁。

  6. 此制度自2007年3月起施行。

  历城区文苑小学

  2006.12.16

  校舍(公物)管理细则

  1. 各班主任应教育学生开关窗时必须轻推轻拉,放学关窗。

  2.上下课进出教室轻开、轻关门,不准用脚踢门。

  3. 全体师生应做到手不摸墙、身不倚墙、脚不踢墙。

  4. 墙壁按统一要求布置,不准随意乱贴、乱钉。

  5. 搬重物时,小心轻放,注意保护地面。

  6. 个室内所设器材,不得随意乱动,开关、电键由专人负责开关。

  7. 上学放学要依次列队出入校园,严禁攀爬围墙。

  8. 在楼内、走廊和楼梯上不准进行游戏活动,保持肃静,上下楼梯靠右行走。

  9. 学生使用桌椅,严禁在桌上乱写、乱画、乱刻 ,桌椅表面不得随意践踏,坐方凳时不得两腿着地 .

  10.个班级桌椅由总务处负责分配,班主任负责管理,对无故损坏者,视其轻重,按价赔偿。

  11.学校将公物管理纳入一日常规检查评比,表扬、奖励先进班级体,批评差的班级,对有意损坏公物的个人视其情节进行罚款。

  12. 此制度自20**年3月起施行。

【中学财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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