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输及公用管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0-09-22 15:37:32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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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进一步提升全市压力管道质量安全水平,严格落实管道法定检验制度,有效防范化解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风险,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市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经研究,自即日起至2020年9月底开展全市长输及公用管道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法》有效贯彻落实,落实《特种设备目录》中长输管道、公用管道法定检验等基本工作要求,初步构建管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基本原则

进一步强化管道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管道检验制度;积极履行市场监管部门管道安全监管职责,提升管道质量与安全水平;加强基础建设,提高管道事故预防和安全保障能力。

三、进度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自即日起至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1.摸底排查(4月15日前)。结合前期排查情况,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细化具体措施,对接相关部门进一步核查辖区长输及公用管道使用情况,确保底数清、不遗漏。各管道企业应于4月15日前将管道分布、检验、使用、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整改计划等具体情况书面报县区市场监管局。各长输、公用管道使用单位应于每年底将管道年度使用情况书面报至所在县区市场监管局,请各县区局督促各管道企业落实到位。

2.集中整治(9月20日前)。各县区局要结合《市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督促管道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协调检验机构加强检验力量保障。各管道企业要主动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全面完成隐患整改,落实管道法定检验要求。

3.总结提升(9月30日前)。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形成切实有效工作措施,建立定期联系沟通协调机制,保障压力管道检验工作的持续性。各县区局应于9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局特设处,邮箱:

四、工作要求

1.各长输管道、公用管道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管道定期检验计划,选择经核准的管道检验机构开展管道定期检验,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管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开展年度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管道腐蚀减薄和内部缺陷扩展,确保管道本质安全。

2.对无法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实施定期检验的管道,管道使用单位可与检验机构协商,参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开展管道安全评估工作,参考安全评估结果和检验机构等书面意见,做出报废、更换、允许监控使用、实施完整性管理等分类处理,并报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管道保护部门。

3.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应加大对长输、公用管道的监管力度,细化长输管道、公用管道专项整治方案,梳理辖区内管道企业具体情况,加强分析研判,专题部署推进,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对违法使用管道的企业,要按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提请地方政府、安委会或市局挂牌督办,并将相关通报至管道保护部门。检验检测机构要发挥技术把关和业务协助作用,及时受理企业申报检验事项,从优从快开展检验工作,指导企业完善相关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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