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不动产登记财产指标实施方案

时间:2020-09-22 14:50:59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XX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不动产

登记财产指标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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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县登记财产质量和效率,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信息互通共享等举措,最大限度提高登记财产便利度,提高登记财产质量和效率。到2020年底,对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全县实现1日办结,办理环节优化至3个,办理成本压缩至财产价值的3.5%以内,土地管理质量指数达到24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各有关部门要通过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或者部门直联等方式实现信息的互通共享。不动产登记部门可从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中获取不动产登记所需的信息。具体任务严格按照《XX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20〕X号)抓好落实。(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党委编办,人民法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金融办;完成时限:2020年11月15日前)

(二)全面应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和智能审批。全面应用XX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网上服务平台,实现网上预约、网上受理、自助查询、智能审批和自助打证。全面应用不动产登记智能审批功能,县本级要配置自助打印终端、自助受(办)理终端等配套设备,并根据智能审批和登记业务量的要求,配齐智能审批所需的登记审核、系统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0年11月15日前)

(三)推进抵押登记延伸至银行机构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联办。通过专线与银行系统直联或利用XX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网上服务平台等互联网平台,将抵押登记服务场所延伸至商业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网点,县本级至少在1个银行网点开通登记受理点。推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现住房公积金中心、不动产登记机构、商业银行联合办理和不动产抵押登记网上“即时办结”。(责任单位 :自然资源局、金融工作办公室;配合单位:XX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各银行机构;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四)减少办理成本。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减免部分不动产登记收费的有关政策,按照减税降费的有关要求,并督促指导抓好减免政策的落实,确保各项政策落地,切实减轻群众、企业负担。要充分利用已有调查成果,不得违规增加申请人负担,对已有《不动产权证书》的,前期行业管理中已经产生的测量成果(如房产测绘、勘测定界等),经审核,符合登记要求的,应继续使用,不得重复测量,不得要求权利人缴纳测绘费、配图费等任何额外费用;对于需要补充开展权籍调查,完成房屋落栋落宗等相关工作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请政府落实经费,统一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

(五)提高土地管理质量。县本级要全面完成历史存量数据整合,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验收后汇交,不断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县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建立信息公开机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在官方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或办证大厅设置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各种类型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办理流程和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公开土地所有权、不动产登记交易以及地图等数据信息。设立不动产登记查询窗口,向查询人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可根据实际购置自助查询设备,方便群众和企业自助查询。要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投诉机制,设立投诉窗口,及时处理群众和企业投诉问题。(责任单位 :自然资源局,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 2020年12月底前)

推进不动产规划、预销售、竣工验收和登记“多测合一”,共享测绘成果。能够通过信息共享直接提取利用测绘成果的,不得另行要求当事人重复开展测绘、权籍调查,重复提交权籍调查成果。(责任单位 :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 2020年12月底前)

探索建立不动产错误登记赔偿机制。通过设立登记赔偿基金、购买登记保险等形式,完善赔偿机制,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登记错误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登记审查,防范登记风险。(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财政局;完成时限:长期)

加快土地争议解决,对提出诉讼的土地争议,一审法院要加快审理进度,一年内作出判决,及时统计年度土地争议案件的受理、判决等情况,并在每年年底前及时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人民法院;完成时限:长期)

三、组织保障

(一)压实工作责任。县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结合优化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指标百日攻坚行动完成情况,对照实施方案,逐项查缺补漏,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市直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明确的任务目标抓好落实,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 :自然资源局,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涉及不动产登记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1月15日前)

(二)落实经费、人员保障。县人民政府要加大对不动产登记所需资金的支持力度,足额落实不动产登记机构日常运转、登记系统平台建设、信息共享线路使用及维护、网上办理所需设备、存量数据整合、购买登记保险等所需经费。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人员不足、待遇过低、流动性大的问题,优化人员配置,配足配强工作人员,确保队伍稳定。(责任单位 :党委编办,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

(三)加强督查指导。县人民政府将对县直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暗访,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度缓慢、工作成效不达标的地方、部门进行通报,并视情况约谈或问责相关负责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作推进的跟踪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对不动产登记的意见与诉求,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责任单位 :县政府督查室、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 2020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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