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住房配售实施规则 为规范我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保障社会公众公平有序地安置限价商品住房,根据《县限价商品住房安置方案》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
1、配售对象 ? 本县行政区域内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基层干部职工、新职工、农民工和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农民工住房困难家庭 ?
2、配给住房 ? 县社区限价商品房 170 套,其中多层框架结构 64 套,砖混结构 106套,户型分为两室三室,面积 110-150 平方米,一梯两户,均为现有房屋该住宅区位于罗红高速公路以北、桂苓广场以西的城关镇刘健社区,占地 16.84 亩 ?
3、安置地点 ? 县房地产管理所 ?
4。配售价格 ? 所有套房均按一户一价定价出售(一次性付款):框架结构底价:208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基础价格:1950 元/平方米 ?
5。安置程序: ?
(1)申请:符合购房条件的家庭凭身份证和户口簿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批表》(审批表从县政府公开信息中下载打印),并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和年收入证明; ?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 ? 4 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2)审查: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对申请家庭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在单位或社区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单位工作人员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社区居民提交镇政府审查各镇、各部门应当对符合审查条件的家庭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查。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看他们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将研究确定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并颁发《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许可证》 ?
(3)配售: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准购证》及相关材料到县房地产管理处保障性住房登记处签署《购房合同》,交付房价并办理相关手续 ?
6、住房分配 ? 由于住房供应有限,实行计划内安置,镇计划内安置单位数量详见商品房价格安置计划表 ?
7,附件 ?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县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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