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廉政准则学习调研报告

时间:2020-10-12 08:47:00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2020年度廉政准则学习调研报告

按照县纪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精神和有关要求,本人认真自学了有关学习内容。通过学习,深深地认识新形势下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对照《廉政准则》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已并进行了自查,现将个人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以下提供一篇调研报告给大家参考!

1.基层干部普遍认为自己位低权小,没有腐败的条件,因而有意无意地淡化、弱化了廉政教育,放松了学习,把大部分精力放在抓所谓“中心”工作上,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应付的思想,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到重要的位置。

党中心颁布的《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是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深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从制度上保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贯彻落实《廉政准则》,需要从多方面努力,但重点是切实解决好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突出题目。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是从严治党、从严治区的基本要求。20**年,区妇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中央、省、市、区的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出发,切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制度及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干部带头持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我单位各项工作的发展。就我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如下分析。

为确保密级文件的安全,公司里专门为取文件的专职人员随时提供车辆,从而杜绝了文件在取送过程中失密的可能。保密工作人员均配有保险柜或密码保密铁柜,档案室、复印室、保卫部、生技部、信息中心等部门均专门装置了防盗门、报警器等防盗设施。公司保密工作制度明确规定载有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不得联入互联网,在手机通讯中不得谈论涉及国家及企业秘密的问题。同时还对涉密部门的涉密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全公司计算机进行普查,制定了相应的计算机管理制度,严禁把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联入互联网,对需要进行网上发布的内容需严格经过部门考查或组织鉴定,确认不涉及国家秘密后方可网上发布。在公文处理中,公司保密工作人员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进行慎重处理,保证了密级公文在公文流转的各个环节上的安全。

切实解决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题目

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最古老、最直接、最典型的以权谋私行为,危害大、影响坏,一直是古今中外反***的重点内容,也是这些年大多数***案件发生的基本形式。《廉政准则》把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这项要求摆在第一章第一条的位置,充分说明了这个题目的危害性和治理这个题目的重要性、紧迫性。整理文章:应届毕业生求职网

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或者职务的地位、威看所形成的对有关职员或事物的影响,谋取违反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利益,以及要求他人提供违反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廉政准则》所称的“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比《刑法》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外延要宽泛。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按照司法解释是指利用职权或者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包括直接利用职权,或者利用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而“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不仅包括利用职权或者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还包括所任职务形成的地位、威看能够对他人产生的各种影响。与“条件”的确定性和现实性相比,“影响”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可以是明确的也可以是模糊的,可以是现实的也可以是潜伏的。《廉政准则》明确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目的就是要突出从严治党的精神,使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都清楚地知道,自己手中把握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仅仅是为人民谋福利的工具,尽不能用来谋取正常工资福利之外的好处,不能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治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不以交易或者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往利用知悉或者把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等。

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题目

上世纪80年代,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谋取暴利。为了制止这股歪风,中共中心、国务院1984年12月颁布了《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1986年2月又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1988年10月又下发了《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若干规定》。之后,党中心和中心纪委对这一题目常抓不懈,严格禁止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一些领导干部置党和政府的规定于不顾,仍然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这种现象,已经或正在引发以权谋私、以势压人、化公为私、损公肥私等行为,形成“官商一体”的利益关系,造成社会新的利益冲突,破坏公正公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非果断治理不可。

为了进一步解决好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题目,《廉政准则》第二条对党员领导干部明确提出了六项具体要求,其中包括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不准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等。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明白,自己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只有一心一意、集中精力、尽职尽责,才能完成好本职工作。假如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仅会占用大量时间和精力,难以做好本职工作,而且也往往形成利益冲突。鉴于一再的教训,世界各国政府普遍规定不答应公职职员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一切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该从中受到启发。当然,对于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党员领导干部,不能仅仅靠他自觉退出,必须发挥制度的气力、监视的气力、法治的气力,使其不能把私自从事营利性的活动继续下往。

三要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政绩观,并把它溶化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之中。历数一个时期以来因贪腐落马的官员,不论级别高低,不论数额多少,他们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无不是世界观扭曲、人生观错位、价值观异化带来的恶果。因此,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每一名领导干部都有一个用心学、真心学的问题:自我对照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没有与“52个不准”不相符合的地方,有没有偏离“52个不准”的苗头;在自己的履职过程中,在自己的生活中,是不是把“52个不准”当成自己的人生信条。

《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中央对广大领导干部从政的新要求,是为了我们国家的繁荣发展,是为了我们党的事业健康发展,是为了我们社会经济的科学发展,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更直接的是为保护我们广大领导干部不出错、不犯事、扎实从政、干净做人。“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作为新时期的年轻领导干部,要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不为金钱、美色、权力所羁绊。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切实解决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支属和身边工作职员谋取利益的题目

《廉政准则》第五条关于“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支属及身边工作职员谋取利益”的规定,看起来在性质上与第一条规定类似,但确有非常重要的区别———第一条规定使用了禁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表述,而该条规定使用的是禁止谋取“利益”的表述。这主要是考虑到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不答应用来为配偶、子女等支属谋取利益,而且实践中也很难区分党员领导干部为支属谋取的利益哪些是正当的、哪些是不正当的。提出这样的要求,有利于体现防止利益冲突的精神,有利于警示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及支属和身边工作职员的利益题目上主动回避、防患于未然。

今年我局主动围绕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及其办理过程予以公开,在“一书两证”办理、干部提拔任用等方面的内容予以全面公开。重点在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述廉,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廉洁自律情况责任落实,党员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反馈情况,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等方面加强了党务公开。同时纪检组加强对“三公经费公开”、会员卡清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推荐访问: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 准则 学习 2020廉政准则学习调研报告

版权声明 :以上文章中选用的图片文字均来源于网络或用户投稿 ,如果有侵权请立即联系我们 , 我们立即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