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莫言创作中英雄问题的反思

时间:2023-04-13 20:10:05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莫言作品中英雄的“勇敢”与“家园意识”都是与英雄的乡土属性一体的。“杂种英雄”之“杂”正是莫言作品的重要魅力源泉。但是莫言在作品中所透出的“种”性理想具有乌托邦性质 “英雄”作为一个符号凝结了莫言的情感,承载着莫言的书写,寄托着莫言的理想。“英雄”,契合了时代的要求,满足了读者,成就了作家。

关键词:莫言 家园意识 杂种英雄 乌托邦

一、“勇敢”与“家园意识”:英雄血脉中的乡土

勇敢与智慧都是英雄必不可少的素质。但是我们谈到智慧的时候,必须更加深入一步,对乡土社会的智慧和现代文明下的智慧有所区分。老舍在《断魂枪》中曾有过江湖智慧被火车碾过的感慨。① 也就是说了乡土智慧在遭遇现代文明时的脆弱。莫言作品中的英雄是一种生长在乡土社会的乱世英雄。他们的智慧只能说是一种乡土智慧,这种智慧一旦遇上现代文明,立刻显得脆弱无比,不堪一击。但正是这种具有明显局限性的乡土智慧滋养着莫言作品中英雄的勇敢精神。弗洛伊德在《图腾与禁忌》中说:“在泛灵论时期,人们认为自己全能。在宗教时期,人们将它归诸神明,可是并没有完全放弃自己,因为人们仍然保留了一种在某种情况下可以依照自己的期望来主宰神明力量的观点。然而,在科学的宇宙观里,这种思想的全能的观念已被排除,因为人们开始发现到自己的渺小,同时必须接受死亡和自然定律的控制。”② 可见现代文明下的智慧,固然在某些层面上,比乡土智慧更胜一筹,但是它在某种意义上也使得人更加感受到了自身的渺小。乡土社会的人对自我能力的感受却更加强大。勇气从来都是建立在对自己力量的自信上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在绝对智慧方面的逊色也就是在勇气方面更胜一筹的重要原因之一。莫言作品中的英雄在勇气方面的出众,也是使得诸如鲁立人、江小脚、冷麻子等从高密东北乡外面世界来的人物在诸多时刻显得委琐不堪的重要原因。而这种委琐,显然是为莫言作品中的英雄所鄙视的。作为莫言所谓“种的问题”的一部分,正如我们已经分析过的,在他的作品中出现的英雄人物都或隐或显地具有身体上的优势。但是莫言所描述的乡土社会,已经不再是往日宁静的乡土社会,人类也早已从冷兵器时代进入了热兵器时代。过人的体质对于一个英雄来说,已经不再像往昔那样重要。所以说,对于莫言作品中的英雄,勇气,或者说“胆”是最突出的因素。但是这种“勇敢”是一种近乎“无知者无畏”的勇敢,是从乡土社会的血液里流出来的。

莫言作品中的英雄有着强烈深沉的家园意识。有些研究者认为莫言作品中的英雄具有“侠”的因素。③ 从精神内核上来说,“侠”的精神主要源于墨家的无等差的“兼爱”精神,而莫言作品中的英雄人物却更接近于儒家的亲疏有别的等差之爱。这也是莫言作品中英雄人物和“侠”的根本区别之一。从与家园的关系上来说,“侠”是游离于基本的社会结构关系之外的,他们常常是居无定所的。莫言作品中的英雄人物显然不是如此,他的英雄人物具有突出的家园意识。司马库在河中逃生之后始终冒着生命危险躲藏在家乡的野地里。上官鲁氏曾建议他远走高飞,他拒不接受这种建议。《红高粱家族》中的余占鳌不论走多远,最终还是要回到家乡。从作者的角度,我们也看到莫言对于那些在高密东北乡土生土长的英雄人物始终是显示着特别的厚爱,给予了他们尽可能多的光彩和崇拜。《红高粱家族》中的江小脚、冷麻子,《丰乳肥臀》中鲁立人、《檀香刑》中的钱丁,显然就不能得到像余占鳌、司马库和孙丙同样的情感崇拜,甚至在某些时候对他们的某些理性行为显得不屑一顾。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外来者,来自现代文明的世界。家园意识在莫言作品中已经几乎成为了一个模式。除了上述作品中之外,我们还可以在《四十一炮》《生死疲劳》中看到。罗通跟野骡子曾一度私奔,但是最终他还是带着孩子回到家乡。罗小通在失去双亲以后,曾经在外面四处游荡,但是当他给大和尚讲述童年的时候,我们看到他们是坐在家乡的五通神庙里。《生死疲劳》中的西门猪打败了从外地来的种猪刁小三,独霸众母猪,在沙洲上当了野猪王之后,还重游故地,并且最终在西门屯后面的河道里为了救西门家的几个落水小孩而被淹死。费孝通说:“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④ 这种外在地缘关系的限制经过历史的积淀,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内化为人的一种无意识了。家园,是莫言作品中英雄人物必然的命运。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中也赋予了“传奇英雄余占鳌”以土匪的身份,使得“土匪”的问题也为研究者们所关注,但是在莫言的作品中,“土匪”身份显然不影响他们成为英雄。在一个封闭的国家之内,从国家统治者的角度来看,土匪扰乱社会稳定,当然影响是负面的。但是在一个外族入侵、国家无力保护民众的生命、社会结构无力满足人们需求的时代,从民间的角度再去看土匪,恐怕情况就会大不一样了。余占鳌当土匪不是为了钱财而是为了活命,他们的土匪生涯甚至带着浪漫色彩。莫言的作品中的土匪显然是从后一角度来考察的。研究者们所指出的,不论是“侠”的问题,还是“土匪”的问题,都主要是针对《红高粱家族》余占鳌来说的。余占鳌前期在社会上游荡,没有固定产业,说他有“侠的因素”也无不可。可是他后来占据了单家的产业作为固定产业,行为准则又更近于儒家的伦理秩序,再说他身上带有“侠的因素”,就有些牵强了。《丰乳肥臀》中的司马库是地主,《檀香刑》中的孙丙是戏班主和茶馆的老板,“侠”也罢,“匪”也罢,都跟他们扯不上边。所以“侠”和“匪”的问题,在莫言的英雄问题中不具有普适性。相反的,具有普适性的是那从乡土的血液中流出来的“勇敢”与“家园意识”。

二、莫言作品中的“杂种英雄”与“种”性理想

“杂种英雄”是莫言作品中英雄的具体存在样态,“杂种英雄”,“杂”而丰富,“杂”而有深度。如果说,《红高粱家族》中的任副官是一个纯种英雄的话,那么自从他擦枪走火将自己打死之后,莫言的作品高密东北乡中就是“杂种英雄”的天下了。《现代中国文学英雄叙事论稿》中说莫言的《红高粱家族》:“小说在英雄叙事上的突出贡献不仅在于塑造了以余占鳌、戴凤莲为代表的高密东北乡的英雄群体,更在于小说把对英雄人格的呼唤和对现代人人格萎缩、血性枯竭的批判结合在一起。”⑤ 贺立华主编的《怪才莫言》中对于莫言作品中英雄问题的分析,实际上都是集中在英雄人格的分析上,而没有说具体的什么样的人物是英雄人物。显然他们都在有意或无意地回避了英雄和英雄人格的界限。这其中的根本原因是莫言作品中的英雄人物是不完美的,是“杂种英雄”。尤其对《红高粱家族》中的余占鳌来说更是如此。他为了给戴凤莲风光大葬,对乡亲们巧取豪夺;为了自己的爱情而杀死单家父子,甚至杀死那个和自己的母亲来往的和尚。如果将这些也看做他的英雄行为无疑将受到责难。

纯种英雄,就像卡莱尔在《英雄和英雄崇拜》中所说的:“英雄被派给我们是肯定的;当派来时,崇拜英雄就是我们的职能,我们必须做的事:它像北极星一样照耀我们穿过烟云、尘土和各种激流、大火。”⑥ 这样的纯种英雄有着我们常人所不可企及的种种能力和品质。他们没有一丝瑕疵,完美到只能由上天派给我们,或者只存在于理想之中。我们普通人对他们只能崇拜,只有崇拜的份。同时,在卡莱尔所论述的英雄行为中,英雄只有对他者的价值规定性,而毫无利己的成分。使得他与群众的关系成了单向的给予与接受的关系。“杂种英雄”则不然,一方面,我们看到“杂种英雄”作为英雄人物来说是不完美的,有瑕疵的。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因为他的种种瑕疵,使得他本质上没有脱离世俗群众。那些在人民群众身上有的七情六欲和种种缺点在他们身上也可以发现。这些英雄的缺陷甚至是英雄取得大众认同的重要原因。人们认同纯种英雄的时候,是把他们当做一个异类来承认的,站在一个不可能超越的、与英雄相对的崇拜英雄的位置上对英雄的认同,类似于一个奴隶对主人的承认;而在“杂种英雄”崇拜中,大众对英雄的认同实际上就是对自己的认同,对自己也可以成为英雄的认同,这在本质上是一种相互承认的认同。那种从天而降式的纯种英雄是官方/文人在理想中认同的英雄,而“杂种英雄”则是乡土社会普通民众认同的英雄。“杂种英雄”的“杂”正是莫言作品英雄人物的魅力来源之一。

纯种英雄与“杂种英雄”的差异。用弗洛伊德的理论说来,是“超我”与“本我”的差异。存在于理想中的纯种英雄正是“超我”的象征,而“杂种英雄”的“杂”质,却来自于“本我”。“本我”以追求快乐为行事原则,这正是巨大能量的来源,是一切狂欢的必备因素。莫言在《食草家族》中说:“总有一天,我要编导一部真正的戏剧,在这部戏剧里,梦幻与现实、科学与童话、上帝与魔鬼、爱情与卖淫、高贵与卑贱、美女与大便、过去与现在、金牌与避孕套……互相掺和、紧密团结、环环相连,构成一个完整的世界。”⑦ 这种对于完整世界的理解是莫言作品中杂种英雄的根源之一。

虽然出身于乡土社会的莫言将“杂种英雄”看做是一种“完整的世界”,但是他却不可能将某一个具体的英雄人物作为一个整体当做他理想的寄托。理想之所以为理想,正根源于它与现实的差异。如果说“杂种英雄”是莫言作品中英雄的具体存在样态,那么由英雄问题而引发的“种”性观则是莫言的理想所在。这种寄寓在“种”性观中的理想,渗透在莫言的一系列作品当中。从《红高粱家族》对英雄精神的高扬,到《生死疲劳》对先天身体优势的夸张性突出。我们清晰地看到他“种”性观的两个方面,以及这两个方面在不同时期的侧重。

余虹主编的《审美文化导论》中说:“(精英)作为一个文化语词,它指那些在文化上担当社会道义并能对社会进行文化批判的知识分子。……现代意义上的文化精英(知识分子)不同于传统文人,他不是社会意识形态的制造者和官方的代言人,而是独立对社会意识形态进行反省批判、以真善美的追求为己任的人。”⑧莫言的骨子里正是这样一个精英知识分子。正如《现代中国文学英雄叙事论稿》中所指出的那样,莫言执行了一种社会文化批判的功能。他在作品中透出的种性理想也就是他为这个社会所开出的疗救之方。一是“英雄精神”,一是体质优势。从字面上看来,这的确是一剂天衣无缝的良药。但是当我们再次回想起,这“英雄精神”滋生的土壤时,就不能不无奈地发现:乡土社会已经一去不返了,这一时代的精神理想也只能作为绚丽的陪葬,随之而去了。维柯在《新科学》中说:“天神既已付给我们为着保卫身体的各种感官,就又安排好使人类凭他们的兽性本身就应有最敏锐的感官,以便于自我保存。后来人类进入思索的年龄了,可以凭思索来对保卫身体想出办法,他们的各种感官就变得不能么敏锐了。”⑨ 这句话简短而深刻地说明了人类进化、文明进步与身体退化的一体性;也使得我们看到,莫言退入乡土社会去寻找理想之方疗救当代社会的乌托邦性质。⑩这也是从《红高粱家族》到《丰乳肥臀》再到《檀香刑》,乡土英雄的风采一路下滑根本原因。{11} 在《生死疲劳》中,西门猪在由西门闹所转世的一系列动物之中,可以说是乡土社会最后的狂欢者了,当它故地重游时,农民已经出现了脱离土地的现象。等到西门闹转世为西门猴的时代,它已经没有什么风采,而只能是一个玩物了。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生死疲劳》中西门闹转世的一系列动物正是莫言作品中乡土英雄处境的历史画卷;实际上,也隐喻了莫言在乡土英雄辉煌不再时,透出的迷茫与困惑。对乡土英雄的描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乃是莫言对逝去童年的追忆。

三、时代对英雄的呼唤成就了莫言小说

兼具着“乡土”与“人性”两大属性的“英雄”,在某种意义上契合了时代语境的要求,满足了读者的“英雄梦”,成就了莫言。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语境下,

“英雄”敢作敢为的风格,正是经历了长期压抑的国人的心理期待。但是80年代中期以后,莫言作品中的那种乡土英雄越来越被一种“场域化”的“专家”式英雄所取代了。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英雄的时代一瞬即逝,一去不返了。从传统社会中蜕变出来的人们,在现代社会无法获得实现曾经有过的全能而辉煌的英雄梦,往往在对英雄的认同上,会产生一种落差,甚至是一种失落感。读者对莫言的作品中“乡土—全能式”英雄的认同,也就变成了一种缅怀和情感追寻。但不论是前者还是后者,“英雄”在满足读者的“英雄梦”和成就作家方面的意义都是一样的。

“英雄”作为一个符号凝结了莫言的情感,承载着莫言的书写,寄托着莫言的理想。“英雄”,契合了时代的要求,满足了读者,成就了作家。

① 老舍说:“枣红色多穗的镖旗,绿鲨皮鞘的钢刀,响着串铃的口马,江湖上的智慧和黑话,义气与声名,连沙子龙,他的武艺、事业,都梦似的变成昨夜的。今天是火车、快枪,通商与恐怖。”参见老舍.断魂枪[A].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现代文学研究室选编.中国短篇小说百年精华(上)[C].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484.

② [奥]弗洛伊德.图腾与禁忌[M].文良文化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95.

③ 持有这种观点的人,王德威算是一个代表,他将莫言《红高粱家族》中的英雄定义为“侠义英雄”。参见[美]王德威.被压抑的现代性——晚清小说新论[M].宋伟杰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374.

④ 费孝通.乡土中国[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9.

⑤ 朱德发等.现代中国文学英雄叙事论稿[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6:500.

⑥ [英]卡莱尔.英雄和英雄崇拜——卡莱尔演讲集[M].张峰,吕霞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88:328.

⑦ 莫言.食草家族[M].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2003:93.

⑧ 余虹主编.审美文化导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133.

⑨ [意]维柯.新科学[M].朱光潜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365.

⑩ 这一点,我想莫言自己也是很清楚的。他说:“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地感受到种的退化。”参见莫言:《红高粱家族》,当代世界出版社2003年版,第2页。但是在潜意识里,他似乎不能接受这种一致性,觉得这种退化是可以改变的。

{11} 当然,这其中可能还和作家的心境以及写作的社会环境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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