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报告】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报告

时间:2023-06-09 20:10:04 手机站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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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报告】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报告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

2008年,我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1号)和《关于落实2008年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30号)要求,正确处理保护土地资源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加大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力度,全市耕地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考核

根据耕地保护有关规定,我市制定下发了《关于下达耕地保护责任目标2008年分解指标的通知》(威政办发〔200846号),明确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以下统称各市区)以及政府(管委)主要负责人对耕地保护的责任,下达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及相关指标,并签订了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为加强对耕地保护工作的领导和督导,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国土、农业、监察、审计、统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分析形势,研究解决耕地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制定了具体考核办法,由市国土部门会同农业、统计等部门,每年对各市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作出预警分析,向市政府报告,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工作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各市区对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8年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为2874444.1亩,据2008年底全市土地更新调查数据显示,我市耕地面积为2879415.2亩,实现了耕地总量稳中有增。

二、切实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

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开源与节流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搞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做到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建设、规模化发展和产业化运作,有效地增加了耕地总量,实现了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协调统一。 2008年,省政府下达给我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耕地总量为9200亩,我市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增加耕地11934亩,全部通过验收。

三、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相继出台并认真实施了《威海市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和《威海市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对基本农田实施最严格的保护,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二是进一步明确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市区、镇、村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保护措施。三是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档案资料。对全市所有基本农田的图、表、册与实地进行校核,做到图、表、册与实地相一致,并将所有资料整理入档,实行县、镇存档,切实做到面积、位置、标志、档案、责任落实到位。四是进一步规范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在全市主要交通沿线、大面积成片基本农田保护区周围等区域设立永久性保护标志和其他保护标志共314块,达到了长期公告效果。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制止、查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行为。省政府确定的我市2008年度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548999.2亩,目前全市实际划定保有基本农田面积为2548999.2亩。

四、依法加强征地监管

一是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确保耕地占补平衡。2008年全市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共占用耕地5699亩,所占用的耕地全部使用耕地储备库中的耕地指标进行了补充,实现了“先补后占,占一补一”,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二是严格落实“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严格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和有关工作程序对所有征收土地的相关事项进行公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加了征地工作的透明度,切实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三是依法供地,加强批后监管。除法律规定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外,其他用地全部严格按照规定采取有偿使用方式供地。

下一步,我市将加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力度,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加强基本农田建设,确保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努力提升全市耕地保护工作水平。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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